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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档案管理

时间:2023-06-05 09:58: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档案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行政档案管理

第1篇

1、各行政村应设立专门档案室和保管档案的橱柜,对本村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行政村档案管理员原则上由各村文书兼任,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3、村档案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相关条件。

4、村档案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核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二、行政村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1、凡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归档保存。

2、列入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材料应按要求及时向村档案室移交归档,重要文件材料应在形成的当天移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身携带或据为己有。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档案制成材料应符合档案长期保管的要求。

4、文件材料归档时,交接双方应在清点完毕后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三、行政村档案借阅利用和保密制度

1、村级档案一般不提供对外借阅,确需借阅的需经村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档案查阅利用登记簿》。

2、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单位人员借阅或查阅有密级和涉及村民隐私的档案,需村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3、档案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对破坏档案或造成档案泄密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行政村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村两委联席会进行鉴定;对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村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予以销毁。

2、村级财务档案销毁前,需经村账镇中心和镇财政所共同审核,查明无误并签字后,通知所在村主要领导批准销毁。

3、档案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归档并永久保存。

4、档案销毁清册应并逐份登记每份文件的标题、文号、制发单位、形成时间等信息。

五、行政村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出现下列行为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现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其他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复制保密档案的;

3、将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的;

4、涂改、伪造或出卖、转让档案的;

第2篇

关键词:地下设施 规划档案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b)-0193-01

规范地下管线设施规划档案,就是为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等,提供实时、准确、可靠、有科学价值的地下管线信息,也为各项规划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支撑。

1 地下设施的规划档案的概况

地下设施,指的是为城乡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条件,具有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位的作用,可以分为地下工程、市政管线及其配套设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地下设施的发展突飞猛进,而作为地下设施规划工作的城乡规划部门,如何做好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的管理工作,将直接影响到当地城乡科学、有序的发展。

目前,各地市的地下设施存在着因权属单位各不相同,设计规范各不相同,而使得设计、建设、施工和维护由个权属单位自行负责,造成了相关档案由各权属单位自行负责,规划管理部门此项工作缺失。

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使得地下设施在原有电力、电信、有线电视、路灯、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线人防设施的基础上,增加了中水、信息网络、交通信号以及地下指挥所等新型设施和特殊设施。真可谓纵横交错、结构复杂,就像城市的神经系统遍布整个城市。通过对不同城市相关资料的翻阅,不难发现,虽然对原有城市地下设施进行普查和探测,但是,地下设施的增加速度过快,造成的地下设施档案基数大、更新快。

第三,地下设施缺失整体的统计档案。这是因为地下设施的不透明性和权属单位的多头性造成的。

2 行政视角下的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通过前面概况的梳理,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地下设施规划管理档案的主管部门,规划局在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的管理上存在原始资料缺乏、后期完善工作不足以及日常维护不到位。

具体原因,首先,地下设施的重要性也是最近几年凸显,原有审批档案多为纸质文件,缺少相应规划档案的电子化的建设,而原有的地下设施产权单位的多样,使得原来资料的收集工作过于复杂。

其次,完善工作包括过往档案的整理、现行审批档案的收集以及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的变更的规划备案等工作。

在过往地下设施档案的整理工作中,由于部分地下管线埋设地下深处的不透明性和材质差异,很难被发现和识别;普查和管理工作滞后,各权属单位有的也没搞清自家管线利用情况;另外,还有一些没有报批私自铺设管线的,就造成无法及时形成地下管线规划档案。

现行地下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由于各种地下设施的规模、建设类别不同造成档案建设的标准不同,具体表现在附图的比例不同,使得数字化文件不好统一;的等级不同,使得项目归档的标准不同;而管线档案不规范,各种管线档案难以衔接、综合管线产权单位各按各的坐标、高程进行测量和编制竣工档案,使各种管线档案信息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无法衔接,编制综合管网图存在很大困难;而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管线数据由于未能及时更新,加之管线信息系统局限于平面和文件形式,管线数据库管理模式已突显缺陷和不足,地下管线数据库档案管理没有正常运行,导致信息库只收却无法利用这些信息的局面。

而地下设施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由于管理的不到位,建设单位缺少报批观念以及缺少必要的竣工核实程序,使得维护不到位,即使有的项目报批了,而由于以往的人工档案管理还未完成,又以新形式且尚未成熟的管理方式快速替代老办法,让档案人员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从而使得档案的维护不到位。

3 规划视角下的地下设施规划档案管理的设想

当前,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飞快,布置好城市道路下错综复杂的各种管线,争取新建道路下管线施工同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铺设已建道路的地下管线,以科学档案管理方式取代传统的档案管理法,为地下管线正常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3.1 编制相关的规划,从源头管理

目前,各地市设计到地下设施的规划编制处于严重缺失的程度,而已经编制的地市,有没有建立相关的数据库。所以,我们应该做好源头性的工作,编制全市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含架空线路)的规划,并且将规划成果数字化建立相关档案库,作为补充,要按照规划成果的数字化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成果归档工作。

3.2 合理利用地下设施普查,做好资料收集

进行地下设施普查时,会产生大量的原始记录资料数据。相关部门由于工作关系或没时间很好地将其整理归类归档,导致事隔多年需要利用原始档案时,无从下手。另外,经过地下设施探测仪准确勘测出且筛选过的管线数据资料,有的还滞留在相关部门,使他人无法利用,造成地下管线档案资源极大的浪费。作为档案人员要努力地将地下管线档案整理完整,要主动地把有关地下管线方面知识向相关人员请教,还要告诉他们及时归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新敷设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应及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报送的管线档案资料要及时处理,更新动态数据库。结合城市管网普查,做好新老档案资料的有机整合,建立起统一、权威的城市管网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3.3 制定统一标准,科学审批,做好批后的监管工作,完善各项数据

日常的维护将是这项工作的关键。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日常审批的时候,要将所有地下管线在道路下的平面位置、立面位置、排列顺序、管线的尺寸和排水管线水力计算,管径确定,各个检查井高程,道路交叉口管线竖向设计的确立,需要地下管线的现场勘查、定性确定现状管线种类及概况,以及管线普查图、城市管线竣工档案等现状管线资料的支持和保证。

而对于已经审批后项目的建设,相关监管要到位,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节点加以控制和监管,确保规划审批的不走样;而对于因种种原因需要变更的项目要做好变更的登记备案工作。

3.4 建立科学地下管线数据库管理服务系统

第3篇

关键词 档案行政管理 现行体制 有效反思 优化完善

我国现行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以“局馆合一”的“集中、分级、分专业”管理方式为主,这样的管理条例在我国档案管理事业发展过程中持续了近20年,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已较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针对现行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进行研究和反思,有助于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完善和优化,有助于促进我国档案管理事业的长效发展。

一、我国现行档案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档案管理体制,是指我国档案及相应工作的开展方式和组织制度,这包括各级各类档案行政机构和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关系的明确,组织管理方式等内容。档案行政管理是档案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宏观调控和大局管理等基础性的行政作用。档案行政管理所涉及的行政管理事项纷繁复杂,同时规模极大。近年来,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存在部分内在的体制机理缺陷。我国现行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以“集中、分级、分专业”为主,这将会带来一定的分散管理F象和问题。

(一)“局馆合一”易造成档案局和档案馆的职能混淆

实质上各级档案馆隶属于各级政府或党委,在业务开展层面需接受上级档案局的行政指导。实施“局馆合一”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虽然表面上实现了机构精简,但极容易导致政、事难以区分的混乱职能关系现象。档案局和档案馆两者之间应存在局对馆的业务监管行政作用,但实施“局馆合一”会将各级公共档案馆联合成统一档案管理体系,其虽然能进一步强化档案行政机构的执法地位,但从另一方面而言,会导致其缺乏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同时对自身的长效发展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二)“局馆合一”不利于档案管理事业的长效发展

“局馆合一”极容易导致“政事合一”现象。首先,档案局自身的行政职能会弱化,而档案馆自身的事业职能也同样会弱化。档案馆作为文化事业公共服务的基础机构,具有极为重要的档案保管和信息利用服务职能作用,实施“局馆合一”会导致单位内部人员编制、经费拨款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欠缺,如经费划拨可能会忽略档案保管及修复等专项经费,仅注重行政办公经费的基础保障。同时,“局馆合一”容易导致档案馆实际工作中的官本位思想,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容易模糊自身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定位,削弱了社会公共服务的性质,对于行政工作产生了依赖思想,不利于档案管理事业的长效发展。

二、完善我国档案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效策略

(一)实现局馆分离和政事分离,构建各级档案行政体系

我国现行档案行政管理体制是由1993年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形成的,当时改革的目的主要在于对管理机构的精简,加强党对我国档案事业的统一领导。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问题和不足,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国档案管理事业的优化发展,需要有效实现局馆分离和政事分离,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于档案行政管理单位进行机构改革,构建各级档案行政体系,明确各级机构的行政职能,有效规避由于“局馆合一”所带来的职能目标混淆、人员配备不明以及经费划拨困难等现实工作问题。通过我国档案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界定和整合,有助于更好地明确档案行政管理各级单位的权限,如档案局及相关管理机关需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档案馆业务单位则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和文化事业单位,需行使公共服务的事业职能,同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二)强化档案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在我国现行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中,由于“局馆合一”导致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存在弱化的问题。档案局作为行政管理主管部门,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资格,这对于引导我国当前整个档案事业的发展方向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管理作用。为了更好地提升机构管理的实效性,这需要从传统的直接指导向宏观调控层面进行转变,将管理重心置于档案管理事业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监督职能之中。为了实现档案局行政管理职能的强化,这需要通过相应的政策条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监督条例的完善,从而实现条理化和明确化管理,同时也需要不断更新和调整以适应时展的变化需求,如针对当前信息化和电子化的档案管理工作,需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流程及方法。

(三)强化档案馆的公共服务事业职能

在我国当前现行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中,实现局馆分离和政事分离,其中的重要部分则在于强化档案馆的公共服务事业职能。档案馆作为业务开展部门,承担着档案资料保存和信息利用等具体事项管理工作,作为负责档案资料入库保存的业务部门,需要通过相应管理制度的创新和管理流程的完善,有效增强对于档案文件资料的前端控制和整体管理,有效实现文档一体化。以当前政务信息公开这一社会热点为例,档案馆需要强化自身公共服务事业职能,通过文档一体化等措施不断提高档案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以及利用的效率,通过加强档案馆的事业职能更好地提升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

三、结语

就我国现行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而言,由于“局馆合一”的管理机制设置存在一定的欠缺和不足,不利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进行。为了更好地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效性,需要有效实现局馆分离,实现政事工作的分开,在增强档案局行政职能的同时,强化档案馆的事业职能,从而能更好地为社会公共事业提供专业服务。

(作者单位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参考文献

[1] 韩建.我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思考[J].赤子(上中旬),2016(21):162.

[2] 蒋国勇.从数字档案馆建设看我国档案管理体制[J].档案学研究,2010(04):21-23.

[3] 高永青,张晓霞.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模式选择理论述评――兼论“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体制的合理性[J].云南档案,2012(01):53-57.

[4] 刘亚静.我国现行档案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榆林学院学报,2012

第4篇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管理;执法

计划经济时期,档案实行行政式管理主要凭借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来完成,档案要想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则必须依据行政命令才能实行。所以在计划经济时期,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有效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虽然也将其理解为业务指导,但都意识到这种类型的业务指导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也可以将其认为是法和命令,要求下级部门一定要无条件执行,依靠行政性命令档案工作才能有效进行,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这种情况并不只是存在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在计划经济时期全部行政机关都带有这样的特点。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了,当前已经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式的行政管理已与当前发展的时代不相适应。因此,依法行政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在这种变化当中,首当其冲的是档案部门。随着依法行政的逐步实行,国家推出了《档案法》,进一步明确定位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当前人们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实施,重新认识到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业务指导已与当前时展不相适应,因此务必实行依法行政。而行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也不再属于一个固定的部门,同时承担着业务指导与法规的制订工作。但由于受到传统意识的影响,人们的日常行动还没有体现这种认识,特别是在当前的基层,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依然占有较为重要的成分。

1.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简释

依据《档案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的档案事业,同时具有指导与监督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责任。”[1],从中可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主要针对的是社会档案事务,但不是管理实体档案或档案工作。也就是说这种管理主要是管事而不是管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更不能管理当中的某一个人。也可以这样说,档案行政管理主要负责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工作和事。而管理不重视结果,重点关注的是管理过程。在以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工作只是重点指导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认为提高档案工作人员水平,使其能够做到科学管理内部档案实体,而不能准确定位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2]。所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面临着大量的困难,虽然也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但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2.如何才能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2.1档案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首先做到依法行政,档案行政管理也适用于这一点。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当中的依法包括《档案法》,但还包括关系到档案事务的一切法律法规。《档案法》具有核心地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首先要遵守《档案法》,需要提出的是其中的内容和要求原则化严重,不具备明确的操作措施,所以在实行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应用一切关系到档案事务的法律法规[3],只有做到上述这些,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才能使档案行政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有统计数字显示,在河南省与“档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就有十七部之多。这些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部适用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这些涉及到档案事务法律法规的作用,可以有效解决档案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到位”问题。

2.2档案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

依据《档案法》要求,档案行政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明确指出了不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与权限。所以,在实际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去落实,不然就有可能出现“越位”现象。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在业务考核指标中把村级建档工作下发到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如果县级档案管理部门将其理解为一项重要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实行亲自入村开展指导与帮助,但其实这种做法不符合上述管理规定,没有遵守自身行政管理职能的规定,属于管理中的“越位”。而应该采取的做法是,以《档案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对乡镇、民政部门的档案机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也可以这样认为,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要以《档案法》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性管理。真正做到分级管理,实现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做到这一点,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就不会出现“越位”现象。在当前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都设置有业务指导与法规科,要求业务指导部门不适宜再沿用当前名称,可以改为档案管理指导处与档案指导处,主要工作就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进行指导、奖励、培训、宣传、教育等,不再带有强制性特点。法规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处罚工作、执法监督等,制订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政策等文件,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

2.3增加机构,加强内部监督

要想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设置档案执法处,也可以称为“档案执法队”,主要负责强制性工作,其中,可以自行处理一些违法案件。法规处的主要职责就是档案行政监督、审核执法队处理一些案件的情况、制订业务标准等,负责监督同级档案馆的工作、监督下一级档案部门的工作、进行行政监督等。档案管理指导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一些非强制性指导命令。

作者:谭畅 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杨凯.浅议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动因[J].档案管理,2013(01).

第5篇

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构建出具有全国性意义的法律层面上的管理责任机制以及管理制度。在政府公信力日趋下滑的现在,中国在现阶段的首要目的是构建出具有全国性意义的法律层面上的管理责任机制以及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档案具备着至关重要的法律职能,对执法档案进行管理也具有着很大的意义,它是行政法律是否可以有效的对公权力进行限制的关键。

【关键词】

行政执法档案;法律功能;管理责任;管理制度

行政法的产生主要是在斗争过程和革命中妥协的产物,它存在于社会的最主要的目的在于限制公权力。所有的权力自从出现开始就具备着天生的扩张性。就行政权力而言,如果没有受到法律的制约,就一定会使公民具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所谓行政执法,指的就是实施行政权力,所以就行政执法而言,执法主体一定要严格的根据行政法律程序执行,切实做到合理行政、依法行政,力求用最小的成本获取行政目的。行政执法档案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所积累的档案材料,它记录着整个行政执法的过程。

一、行政执法档案以及具备的法律功能

行政执法档案指的主要是具备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时积累的法律文书资料,它是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以及真实反映的,是在行政诉讼案以及行政复议中对行政行为具有的合法性进行判断的依据。总而言之,行政执法档案指的主要是在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检查进行实施的活动中所形成的文字、声像、图表以及电子载体等多种形式的记录。就功能而言,行政执法档案主要对行政执法的过程进行真实的记录,它是行政案件中对行政行为具有的合法性进行判断的依据,还是行政行为受到社会监督以及法律监督的反映以及依据,是执行实践行政问责制并对行政责任进行确切追究的法律依据。

二、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责任及其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的责任指的主要是对执法档案进行管理时必须要承担的责任。近几年,电子数据档案不断的增多,对行政执法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还会不断的出现违法和违规的行为。追究具体原因,最关键的为没有健全和完善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缺失健全的管理责任机制。

(一)缺失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尽管有很多地方(大连、哈尔滨)相继的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都是地方级别的,不仅在档案管理的手段以及管理目的上存在着很大的片面性,关键的是作为具有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在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制定过程中的权限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规章不能实施大部分严厉的刑事处罚以及行政处罚。根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立法法》以及《宪法》等的规定,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只能进行不被限制人生自由的处罚和一定数额罚款,而地方政府规章也只可以进行警告以及数额较小的罚款,由此可见它们所具有的处罚力度较弱。这也是导致档案管理制度在实行过程中通不能有效发挥自身职能的关键。所以,具有全国性意义的法律层面上的管理责任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的构建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缺乏健全的管理责任机制

行政执法档案在进行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机制,主要指在对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机关制度的违规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和应该承担哪种法律责任的相关管理机制。政执法档案在进行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机制,在我国法律体系里还没有被建立,现阶段所追究的和档案管理相关的责任一般都是按照《档案法》中的规定。而行政执法的档案的内容和其他档案进行比较,具备着很大的差异,它既可以使档案自身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还可以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如果根据普通的档案管理责任对其进行追究就显得处罚力度很弱,不能使对行政执法档案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的目的顺利的实现。缺失行政执法档案在进行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机制,还导致所有行政机关在管理行政执法档案时不能进行足够的重视,并缺失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旦出现问题就采取内部解决的措施,有时还由于部门的利益而掩盖,并帮助违法者撒谎,从而导致档案管理将要面临着非常严重的信任危机。例如前几年在浙江杭州发生“70码”时间以后,公安机关在人们心中的信赖度大大的降低。后来在很多地方的交通执法过程中,人人往往会质疑执法行为,从而使政府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害,还对全国范围内进行行政执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行政执法作为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的裁决依据,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自身行政执法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法制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重要前提,还是对行政责任实施追究的重要法律依据。

三、结语

行政执法档案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以及执行行政执法的控制等方面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实施依法行政的关键。但目前我国还没有构建具有全国性意义的法律层面上的更加权威的档案管理制度,也缺失健全的管理责任机制,所以导致在进行档案管理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违法违规现象,对政府形象以及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基于这种情况,一定要构建健全的管理责任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颜士鹏.论环境基本法的功能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A].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C],2007

[2]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节能法律制度研究[A].2008年度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六届学术年会文集(政治・法律・社会学科卷)[C],2008

[3]杨倩.我国城市水环境管理的法律思考[A].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下册)[C],2003

第6篇

关键词:《处分规定》;档案工作;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处分规定》是我国档案工作领域第一部系统规范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规章,它完善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了一个更加健全、更加合理的档案行政责任体系。”对于推动档案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1、以原则划定法定档案范围,利于明确依法治档目标

与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相对应的就是法定档案的范围,即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其特定的侵害对象,只有在对法定档案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时,才需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

1.1 明确法定档案的范围是依法治档无法绕过的一个坎儿。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意义,就在于其可以使该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所要规范的社会关系成为明确的有限的目标,防止范围无限扩大或不确定而无法解决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定档案范围,《档案法》的实施就没有一个明确的、特定的对象,于是《档案法》也就无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执行。

1.2 《档案法》对法定档案的表述可以看出,列入我国法定档案范围,对这部分档案造成损害就必须受到《档案法》制裁的是我国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这个部分。除此而外的档案,即只要不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的档案,就并非属于法定档案的范畴,也就不列入《档案法》调整的范围。

对于法定档案的具体范围,还只明确了有权确定的责任主体,而无实际的确定范围。目由于确定法定档案的范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且按照目前常规的管理思路确实难以做到。所以,事实上,法定档案的范围还无法先于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出现之前确定。而法定档案的范围始终不够明确,这无疑给依法治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1.3 《处分规定》对法定档案的表述。《处分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从本条可以看出,列入我国法定档案的范围有两大部分:一是从档案的所有制性质来看,凡“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均属于法定档案的范畴;二是从保管地点来看,只要是保管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均属于法定档案的范畴。这就使得确定“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这个原本非常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而可行了。

现在《档案法》对法定档案范围的论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日后需要接收而目前尚未接收进国家档案馆保存的那部分档案还无法得到有效监控。这个问题在《档案法》施行了25年后仍然找不到更为细化的方法之前,以所有权来明确法定档案的范围不能不说是一种有效的选择。因为这是一种相对原则、简便、可行的方法。凡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办事机构,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其本身属于国家所有,所以,他们的档案实际也就具有了“国家所有”的属性,将其从所有制性质入手,纳入法定档案的范围操作也比较方便。

2、全面列出违法违纪行为,使依法治档更具针对性

《处分规定》自第三至第十六条共列出20种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其中属于档案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等10种;属于档案资源利用方面的有“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或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等8种;属于档案资源组织方面的有“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等2种。

2.1 所列违法违纪行为与《档案法》所列的8种违法行为一一对应。《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所列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共有: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等8项。现在《处分规定》中将这8项全部列为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2.2 将《档案法》规定必须做到和不得作为的违法行为列入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在论述“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时,还将《档案法》第十至第十八条等条文中规定必须做到和不得作为的违法行为列入其中:如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禁止擅自销毁档案;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等。《处分规定》在将文字论述稍作变动后,都将其列入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2.3 将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行为列入违法违纪行为。我国25年多档案行政执法实践证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形式逐渐增多,已经超出了《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和其他条文中提到的依法必须做到和不得作为的行为。要想使依法治档得以深入、顺利进行,就有必要对各种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整合和细化,将档案行政执法实践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纳入调整范围,构成更加健全合理的档案行政责任体系,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执纪机关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档案法》里讲的是归档材料,这里讲的是档案);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等行为。现在都已经列入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3、增强档案行政执行能力,利于依法治档落到实处

3.1 法律、法规的实施需要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执行力。“行政执行力”是指各级政府及其公共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政策、规章、命令等的执行能力。强有力的行政执行力是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决策得以实施的重要条件和手段,提高行政执行力是提高政府效能的迫切要求。

档案行政执行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对违法责任人所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即根据档案法律法规或规章,对档案管理中已经构成违法违纪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执行力,依法治档就难以落到实处。

3.2 行政执行需要强有力的措施

第7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问题

1 前言

行政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如今变得日益重要,一方面其档案记录着单位成长的点点滴滴,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立以来的每次改革与创新,另一方面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各类议程和计划,也是行政事业单位从过去寻求问题和经验,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经验总结,对于档案管理工作而言同时也需要照顾单位的秘密文件,在制度上防范这些重要文件的泄露,完善的数字化管理系统能够以数字化的形式对档案进行部分,这也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熟悉掌握档案管理电子系统,能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分析,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错误,为档案管理工作改革的发展指引出路。

2 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2.1 缺乏对档案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重要性认识

行政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长期以来的发展是迟缓的,特别是档案管理往往只是被看作是对行政人员生平经历的记录,或只是资料的整理和抄写工作,没有看到档案管理质量与行政部门整体效率之间的必然联系,缺乏对档案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重要性充分重视,所以也会造成了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些疏忽,比如档案资料因为人为的失误而流失,档案管理体系的不完备,这给人力资源管理的改革Ю戳酥疃嗟南拗坪屠扰。一些行政单位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的岗位,忽视了在档案信息里充分挖掘人才的信息,没能反映人力资源发展的具体状况,也不利于对行政部门激励机制的建设。

2.2 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落后

数字技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媒介,从原始信息诸如人们日常耳闻目睹的广播信号、电视信号、录音机都实现了数字化,其储存媒介和传播媒介的革新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别是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用于档案管理的新的文件形式一数字文件(digital records)大量产生,这种新的类型的文件的载体是磁性载体材料或光学材料。能够保存大量的文件,转换成数字化档案。从比如“古代的石刻档案、甲骨档案”都可以转换成纸质档案、缩微档案,这个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虽然对于档案操作人员在接受时会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然而现实中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落后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硬件投入不足、档案管理人员没有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没有进行专业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技能培训,所以整体上看档案管理的水平依然没有取得长足的提高,往往档案的登记和分类管理依然有过多的人为的痕迹,阻碍了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的发展和有效利用。

2.3 档案分类管理体系的不完善

人力资源的档案材料的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客观、完整、真实,能够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反映一个人的生活经历、发展历史全貌,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造成了原始材料的抽象和单一,并不能反映一个人的特色,这些不完整的档案资料难以为事业单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提供有益的参考,也会影响到潜在人才的挖掘和应用。同时,在档案分类管理的体系建设上不够重视,使得人力资源内容的不完整和不规范,失去了统一性,其分类管理没有机遇电子信息档案管理系统,操作受到很大的人为要素干扰,使得其管理效率并不高。

3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对策

3.1 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科学规范的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改善首先需要制定统一、标准化、科学的档案制度管理体系,这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仅能够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来规范档案管理程序,同时也能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能够在档案管理制度环节和工作程序上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关键环节―档案的保存、信息资料的流转和管理的方法都能够统一规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能够大大提高档案管理办事的效率,降低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3.2 加强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建设

纵观二十年来我国档案数字化的发展历程,我国当前虽然已经大面积铺开档案数字化建设,但是因为资金的限制,数字化管理的技术条件依然不够成熟,主要体现在技术应用的不经济以及成本较高,因为其主导方式依然是键盘录入和光学字符识别扫描输入,速度较慢的同时储存质量不高,容易受到诸多要素的干扰,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档案管理的网络化建设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使得跨区域的数据信息库无法实现对接和共享,所以说我国档案数字化工作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加强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建设一方面要形成有层次、有结构、有内容的网络信息管理,实现档案管理资料的数字化存储,加大硬件和软件方面的资金投入,比如“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脑”等,对档案信息管理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实施全程的掌控。

3.3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下,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对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方便,一方面档案管理部门将不只是一个实体机构,同时实现了存储实体与虚体共存,另一方面数字化档案管理工作以虚拟化方式存在,工作重心不在是传统的客户,而是能够满足社会的多元化需求。我国长期以来都努力构建完整的档案管理理论,用于指导档案工作人员数字化工作的开展,这就促进了档案工作人员档案管理方面观念的更新,特别是改变过去传统的档案管理的观念,适应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因为观念上的落后,势必上会阻碍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实现人―计算机的双向互动,才能把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得有效率且具有深度。数字化管理的改革一方面需要技术上是革新,另一方面也需要档案工作人员能够加强培训,内部和外部推动档案管理人员技术化水平的提高,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是要同步进行的,档案管理虽然有数字化的发展趋势,终究还是依靠人完成的,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虽然依然与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有着巨大的关联。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水平需要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岗位的培训,同时引入专业的技术性人才,实现档案管理新技术的转型,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升级以及工作效率的稳步提高。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的改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让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下,管理人员的职权才会更加清晰、配合更加密切。因为档案管理毕竟还是人来完成的工作,不可能完全托管给计算机,所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才是档案管理持续发展的路径,需要从根本上重视档案管理,这是档案管理工作改善的基础性内容,为档案管理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汤志星. 信息化环境下单位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的创新[J]. 办公室业务. 2013(05)

[2] 井少岩.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策略[J]. 商. 2015(42)

[3] 王玉杰. 信息化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科学化的思考[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5(31)

[4] 李树力. 浅析运用计算机管理财务档案的重要性[J]. 新校园(上旬). 2016(10)

第8篇

一、档案管理模式

1.档案管理模式来源:《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依据食品管理要求的模式,同步建立公共场所的档案管理模式。

2.档案管理模式:相对人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一户一档是指一个行政许可单位为一户,该户所产生的行政许可、经常性监督(含行政处罚内容)、投诉等资料归到一个或若干个案卷中并形成案卷目录。

(1)归档范围:食品、公共场所的行政许可档案(包括新办许可、延续、变更、主动注销及补办时所形成的档案)、食品、公共场所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档案(包括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量化评分表、现场监督监测采样等)、食品、公共场所的投诉档案(包括因投诉产生的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案件终结报告、回复通知书等)以及食品、公共场所行政处罚资料。

(2)归档时间及要求:采取分步进行的方式,首先将新办许可档案按月归档,延续、变更、补证等许可档案按月归入原许可档案中。第二年三月底前将日常监督、投诉、处罚档案归入含有原许可信息档案的盒中,统一归为一个档案,编制一个编码,即为“一户一档”,这样分步骤进行,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规定,预计三年时间将完成全部档案的归档。

二、档案管理模式的实现

1.端正态度,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档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把档案工作与行政许可执法工作放在一条连接线上,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有关制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档案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以一贯之落实好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

2.查漏补缺,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的档案工作,涉及到许可、执法、安全等敏感问题,必须有专人负责,在业务上主动与档案主管部门、卫生系统进行沟通,学习档案相关知识,尤其是信用档案整理目前无相关细则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在整理工作中不断听取上级部门的意见,同时在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在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努力达到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推行新的档案管理模式过程中,对档案员要多培训、多指导,对涉及的有关科室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改善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的功能建设。卫生监督管理信用档案不但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又具备一般信息具有的压缩性、及时性特点,因此要严把案卷质量关,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安全,使档案工作得到很好的延续和发展。要做到这一些,就要积极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解决用房、用人及相应的安全配套设备、设施。通过不断的改进,更好地适应政府档案工作需要,积极营造浓厚的档案文化氛围,以全新理念打造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新形象。

三、管理模式实用性探讨

1.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①。第一,建立

企业信用档案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经济秩序的需要;第二,是维护企业声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第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基础;第四,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拓展服务领域的需要。2.促使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系统化。新的系统的档案管理模式改变了多年来日常监督情况、许可、处罚分别存放,管理相对人整体材料零乱,容易丢失,查找难,导致监督工作不顺畅的现状,使监督人员未到达现场就掌握了管理相对人的基本信息和年内以往监管情况,使卫生监督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3.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的启用,有利于监管部门更加关注管理相对人经营行为。实施信用档案管理,将把管理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守法执业情况或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记录记入信用档案。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状况适时公布,将会最大限度发挥管理相对人道德监管的力度,从而促使管理的餐饮企业及公共场所卫生更加自律,从而促进社会公平。而信用档案利用率的提高,必将促使卫生监督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4.有效促进卫生监督档案利用。开发利用好系统卫生监督信用档案,将能有效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②。

(1)风险预报。卫生监督工作涵盖了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多个专业,通过对历年的食物中毒档案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季节、地理等特点,提前进入预防状态,可以预知高风险食品,提前进行防范;通过对历年的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可以找到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区、场所和单位,重点对这些领域加强防控,可起到事半功倍的预防效果。

(2) 提高文书质量。对不同时期的高质量档案进行整理,开展观摩和学习,将有效提高文书质量。

(3) 促进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档案可以成为一面镜子,反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例如从日常监督中发现监管空白区及频次不达标等问题,则提示人力资源和仪器设备不足等;或档案内容不完善,则提示内部管理、监督员履职等存在问题。这样可以有效地完善卫生监督职能,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权益服务。

注释:

①朱霞惠,何敏.科学挖掘卫生监督业务档案的利用价值[j].中国医药导报,20__,2(7)146.

②齐永红,毛成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中的重要性[j].兰台内外,20__(6).

作者单位:张晓蔚,吕梅英,丰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罗晓梅, 军事医学科学院医学图书馆

摘要:建立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9篇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把环境保护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障档案业务经费。

第四条

环境保护档案库(室)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所需仪器、设备及装具的购置经费,按有关规定从相应的资金渠道解决,不足部分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中列支。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和不同载体的环境保护档案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在业务上受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

省辖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环保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

(二)对所在部门内各职能机构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并集中管理所在部门的全部档案;

(三)对所在部门的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组织环境保护档案的业务培训;

(四)组织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做好档案利用的服务工作;

(五)参加重要科研成果验收,工程竣工和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和各项法规、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并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的职务或职称的评定和晋升、业务能力的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制度;

(二)监督、指导和协助文书立卷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三)检查、验收科技项目或者上报评奖成果的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系统;

(四)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统计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五)开展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

(六)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机密与安全。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由文件材料的经办

部门和经办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下达环境保护任务与提出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要求同步;检查环境保护工作进度与检查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鉴定、验收环境保护科技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档案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同步。

第十四条

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由文书部门或者经办部门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

承担环保部门的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单位,在申请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验收时,必须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出具合格证明。

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要工程任务的单位,在申请工程验收前,必须通知下达工程任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档案未经验收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该项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档案应由经办单位或者经办人员在次年6月底以前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二)环境保护科研或者工程建设档案,应由下达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环保部门督促承担单位在成果鉴定或者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应由会议组织单位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四)带有密级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应由经办单位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档案的著录分类标引,依照《中国档案分类法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

》、《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进行。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凡在工作查考、经验总结、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应永久保存;凡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应长期(16年至50年)保存;凡在一定时期具有利用价值的,应短期(15年以内)保存。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专门的鉴定小组鉴定,并报本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

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由本部门档案、保密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机构执行,并报本部门的保密和保卫部门备案。销毁档案时,由档案、保密或者保卫部门指派两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并按时将统计结果汇总报上

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单位撤销或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环境保护档案,向接收单位移交,并向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二十三条环保部门必须提供保管环境保护档案的专用库房,并指定专人管理。

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等安全设施,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

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的装具,应当配备防磁化设施。

第二十四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状态,对破损或变质的

档案应及时修复。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五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

源。

第二十六条

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并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已有档案加工成文摘、汇编或专题史料等不同类型的参考资料,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环保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部门利用。

其他系统或部门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持本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并经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八条

查阅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环境保护档案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及保密部门批准;查阅未公开的档案,必须经过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摘录和复制档案,必须经过环保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九条

借用环境保护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环境保护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借阅的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条对本部门以外的工作人员利用环境保护档案,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的范

围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环境保护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将个人所有的重要或者珍贵的环境保护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损失:

(-)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环境保护档案;

(二)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第10篇

近年来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中央主管部门普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列入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谋划,加强宏观管理,开展监督指导。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四制”、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纳入工程领导和岗位责任制,同时配置相应的管理资源,保证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依法管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国家档案局每年转发国家发改委的全国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提出加强项目档案工作的要求,同时加强登记管理,逐年对全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情况进行通报。北京、福建等地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管理原则以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在项目档案登记、监督指导、验收、移交方面的职责和要求写入地方法规;水利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中央主管部门,制定了本系统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上海、浙江等地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列入省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天津、新疆等地,中国航空工业第一、第二集团公司等系统专门制发了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了执法检查,河北、江苏等省人大常委会会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加强。档案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联合携手,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开展。福建、广东等地档案局与投资主管部门及专业主管部门联合召开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专题会议,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安排。河北、辽宁等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投资主管部门联合印发文件,交通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中央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档案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指导,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广泛开展,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有效地掌握信息。档案部门克服人手少的困难,深入项目现场进行指导,针对不同对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有的还通过档案网站进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问题解答和咨询。

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广大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建立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建立项目档案工作网络体系,强化业务基础建设,将档案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形成了以项目建设单位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模式。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发挥作用成效显著。近年来,一大批精品工程的建设,印证了档案不仅是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是项目建设管理的组成部分和必不可少的环节,项目档案质量更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促进了项目各项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水平。

卓有成效的档案工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决策、投产运行、审计稽查、竣工验收、抢险维修、改建扩建、追究责任、维护权益提供了全面可靠的信息和凭证,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今后一个时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努力方向

1、理顺关系,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履行职责,加强宏观管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的执法主体地位不能动摇,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不能削弱。开展项目档案登记、进行检查指导、组织或参与项目档案验收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建设项目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国家档案归属流向的整体规划和有关要求,从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和有利于档案资源的社会利用出发,合理确定项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实践证明,各级项目主管部门与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是做好各行各业档案工作的成熟经验。各部门、各系统的建设项目分布在各地,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宣传指导和检查验收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发挥在条块结合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地与地方沟通,将项目信息告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除国防科技工业项目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与各部门、各系统项目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档案验收。

2、强化监管和指导,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国家档案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要加强与中央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政策上和业务标准规范上,为全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档案局将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制定行业标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研究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问题,制定符合信息化项目特点的归档范围,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国家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白图归档问题的研究,为信息化环境下工程图纸的归档问题提供科学依据。指导中央主管部门遵循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建设,进一步制定和修改有关办法和标准。

分级管理,深化服务。建设项目点多量大,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力度,要进行任务分解,实施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将工作任务和要求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项目档案工作提供服务,实施全程跟踪,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全面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及时掌握项目信息,做好安排部署,尽早介入;二是及时进行现场指导,做好宣传推动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制定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标准;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帮助项目一线的专兼职档案人员深入学习和理解有关标准规范,掌握业务技能。

改进方式,提高效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实现从重点指导到全面监管,从注重验收到全程跟踪,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上门的工作方式的转变。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将点对点的具体指导与制定完善标准规范、组织巡回检查、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共性问题、进行业务培训交流等相结合,通过法规引路、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指导效能。

借助力量,提供支撑。鉴于目前情况,可以整合各地区、各系统的项目档案管理专家资源,在开展检查、指导、咨询、验收工作,以及开展调研和制定业务规范方面,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要大力培育和扶植提供档案管理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合理利用社会中介力量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和管理,使中介机构在咨询、整理、寄存 、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建设项目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提高项目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抓住关键,克难奋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加了监管难度,一般情况下非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单位不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像过去那样,通过主管部门的管理渠道进行监督指导,特别是一些档案意识和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建设单位,在没有主管部门的约束下,甚至到项目竣工验收时,尚未建立规范的档案工作。这就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沟通,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指导,攻克监管难点避免工作缺位。

3、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项目档案工作深入发展

在研究和探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移民档案管理问题;研究和加强境外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研究探索不同管理模式下的项目档案管理。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其管理模式逐渐多样化,比如总承包制、代建制、“小业主大监理”等等,同时,外方承包、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带来了许多不同于国内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一些涉外项目中的文件档案管理方式方法与国内有较大的差异。不论是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模式的多样性对档案管理的影响及对策,都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深入探索适应各种管理模式,符合项目实际的档案管理思路、方法和手段以满足项目档案工作的需要。

第11篇

一、企业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针对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是因为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办公设备落后,并没有应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这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中将会严重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一)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不受重视

在一般的企业当中,对于企业档案管理工作都不是十分的看重只是将档案管理看作为合同文件管理等的管理成为一般工作人员的附属工作。其中除了对合同文件、人事档案等进行管理外,其他的资料信息都没有形成有效的档案进行管理。由于企业没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所以客户信息以及业务资料等都附着于工作人员身上,当工作人员发生流动的时候就会导致这些资料信息的流失直接导致企业产生业务的损失。

(二)企业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不够

即便企业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有了足够的认识,但在档案管理人员的安排上却明显有着专业性不够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档案的分类结构不合理和档案管理素质不高等的问题上。首先,如果档案的分类结构不合理则直接可能导致档案信息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娘费资料信息获取的时间从而使档案管理失去其真正的作用。其次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一般不具备档案管理的基础理论的专业知识因此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会有所欠缺从而导致档案管理的工作态度低下影响档案管理工作。

(三)企业档案管理没有应用信息化的办公手段

尽管在现在的企业管理制度当中已经广泛应用了信息化的办公手段来代替传统的纸张办公,但企业档案管理却仍然只是单纯的停留在传统纸张办公形式当中,不能够将企业的档案形成信息方便于各个部门的应用和查询。

二、如何改善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想全面的解决,必须了解问题的本质。从根源解决。转变传统的管理意识,跟上时代的发展脚步,并依照相关的法律,对档案全面的管理。如下对具体的解决对策详细阐述。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在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深入的今天,企业领导者应摒弃计划经济关于企业档案管理的传统思想认识,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认识到档案工作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企业如果不注重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积累、管理和开发利用,企业就会在改革的浪潮中失去方向。要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档案意识,通过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宣传,使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档案是企业的财富,是企业宝贵的信息、资源和无形资产,是企业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解决各种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不可替代的证据,企业档案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不可分。

(二)推进依法治档

《档案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档案工作的专门法律,为企业档案依法管理提供了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档案工作也要相应纳入法制轨道,企业管理者应把企业档案工作纳入企业法人的自律行为范围之内。企业档案管理者应加强法制观念,时刻以法律的准绳来衡量自身的档案工作,要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和转型改制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管理制度,减少档案制度原则性条款,增加可操作性条款,以规范企业档案工作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全力推进“依法治档”,在指导、监督、检查企业档案工作时,要少些行政命令,多用法律来规范企业行为,正确认识和处理行政执法和业务指导的关系,根据当前企业所有制多元化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办法、制度,采取不同的指导监督方式,推行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形式、内容和方式的多元化。对国企的改革,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加强重点监控,以防止国有企业档案在产权变动过程中流失。

(三)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按照国务院机构“除部委一级局有部分直属企业外,一般工业局不再直接管企业,地方的情况也大体如此”的规定,原有企业的专业主管机关职能将发生变化,已很难像以往那样实行按专业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对企业档案的管理将转为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所以对企业档案工作的管理应大大依靠各级行业部门。一是吸取“条块”结合的历史经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应各级行业部门实现有机结合,依靠他们从宏观上对企业档案工作提出规范化管理要求,并争取纳入企业资产管理的范畴;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靠各部委作为对所属企业档案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支撑点,积极做好企业档案工作。

第12篇

关键词:市政;档案管理;市政建设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水平的提升,市政档案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从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但在市政建设工程中,由于隐蔽工程占据的比例逐渐增大,为了防止施工中出现挖断电缆、新旧管线相撞和地下水道等问题的出现,档案管理工作在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城市建设的展开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和可靠的信息依据,从而降低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系数,提高了市政工程建设水平。

1对市政档案管理的概况分析

(1)市政档案管理是城市行政辖区内对城市建设进行的必要工作,它包括城市规划档案、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市政管理档案、市政技术档案等。在具体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施工环节中,会形成大量文字材料,包括图纸、图表、模型、音像资料等,这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依据和系统记录。(2)市政档案管理的综合性体现。市政档案管理的综合性体现主要表现在城市建设的综合性能和重要基础设施上,例如:城市建设的规划与管理、施工计划与设计等,都需要与之相符的各个方面的市政建设资料作为依据。此外,市政档案管理也有专业性的体现,例如:一项市政工程的档案记录,会有大量工程图纸和设计方案等资料,这就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所涉及的各个单位或部门的专业人员,因涉及多个专业、多个学科,因此在对市政档案进行采集、处理加工时足以体现了其专业性。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外,还要从时间的维度上进行考虑,因为市政工作档案之所以能作为重要依据,不仅要在表面现状上进行分析,还要有历史参照作为后盾支持。因此,对市政档案的管理与利用应当充分考虑其各个方面的综合性能。

2市政档案管理对市政建设的作用

(1)在城市建设中,科学合理的规划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对老城区进行改造,还是针对城市建设做出的任何的改动,都离不开市政档案这一重要的参考对象。例如:在市政设施养护时,必需根据该建设项目全部档案资料,综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方案。根据各道路路况的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必须查找原有准确的市政建设档案,以作为相关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重要依据。可以说,市政档案管理是市政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依据,它能科学地分析市政设施的基本现状。(2)在城市建设中,市政档案管理对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程竣工后将项目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应责令要求其履行自己的职责。”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实施任何方面的工程建设,市政档案必须合格,只有这样,才能为市政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质量保障。

3市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3.1加强市政档案管理工作监管力度。(1)建立市政档案管理监督体制。市政档案管理工作只有严格依照法律条例执行管理任务,才能保证市政档案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因此,应认真贯彻及落实《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并着重培养市政建设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切实做好到有法可依,依章办事,将一系列的法律性规章条例形成权威执行力的重要依据。(2)完善和健全市政档案法律监督体系。落实《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基本法规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市政档案的重要性认识,强化档案管理机构的效能意识,并制定详细执行细则。例如:在相关市政档案形成、移交、存档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现象,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惩办,以提高市政档案管理的权威性。3.2保证市政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市政建设过程中,建立标准化的市政档案是提高市政档案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也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为了使市政档案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市政档案管理人员在对档案各个工作环节过程处理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确保市政档案的管理更加标准化,为提高市政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3.2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在信息化背景下,档案管理人员要转变传统工作模式,拥有多样化的档案工作操作技能,了解档案学的基础理论,并借助计算机、网络等重要的平台支持,提高工作效能。这就要求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养,适应现代化新时期的岗位需要,深入增强市政档案的社会服务性。

4结语

市政档案管理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因素。目前,在传统的服务基础上,档案管理有了更广阔、更便捷的平台,这不但可以进行资源共享,还可以进行档案管理相关的信息交流和业务指导,从而更加深入地进行档案管理的编制、开发、管理以及利用的工作,真正将各种档案管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加快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最具影响力城市进程。

参考文献:

[1]陈丽曼.浅谈市政工程建设中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