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50: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单位疫情防治工作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县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四、职责分工
建管股、质安站:(一)做好所监管的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排查、监控和预警工作。(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湖北、武汉籍员工适当延长春节假期,避免近期返宁。对从湖北等疫区拟返闽返宁的从业人员一律推迟返闽(具体返回时间按上级精神等待通知)。(三)督促落实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推迟到2月9日后复工,特殊情况需要在2月9日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县住建局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同时应当采取严格防护保障措施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四)督查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五)结合自身工作对相关企业进行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
住房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人防综合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人防工程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房管所:(一)负责组织做好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摸排工作,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控。(二)督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禁止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减少近距离接触。(三)负责督促指导小区物业加强防控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值班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加强小区内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四)督促物业企业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履行职责,配合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汇报工作,做好小区内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科学预防和应对疫情。
城建股:(一)负责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市政公用企业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做好生产物资的储备,核实原料运抵车辆信息,加强巡查员工防护措施。
村建站: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农村的垃圾转运,监督乡镇、农村转运点环境消杀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防控能力。各股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醒所属股室、单位职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干部职工近期非特殊情况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三)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股室、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6:00前在局工作群报告;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办公室。
六、启动预案
即日起启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确保农业和生态安全,根据省、市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中国幸福乡村”和生态街道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和监测工作。加强对柑橘黄龙病、梨枯梢病的疫情普查,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扑灭;有效控制加拿大一枝黄花的传播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发现一处扑灭一处。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防控责任。街道建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和正常开展;负责加拿大一枝黄花、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红火蚁等疫情的普查和监测,提出扑杀方案和指导扑杀;负责柑橘黄龙病、梨枯梢病、柑橘木虱、松材线虫病等疫情的普查和监测,提出扑杀方案和指导扑杀。村农技员为疫情测报员,街道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村在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疫情普查和监测,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扑杀,确保防控措施到位、有效。
2、强化宣传,提高认知水平。采用广播、会议、墙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植物疫病的特征、危害性和防治方法进行宣传,充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控意识和认知水平。同时举办村测报员培训班,提高疫情普查技术水平。
3、保障防控,落实专项经费。街道专门安排农业安全工作经费,用于资料印发、疫情监测和组织扑杀。各村也要相应落实经费,保证重大农业植物疫病的防控和工作开展。
三、工作安排
月份,建立街道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街道与各村签订责任书,举办测报员培训班。
月份,开展疫情普查和监测,建立梨枯梢病、红火蚁等疫情监测点,做好监测记录与防控工作;对柑橘黄龙病、柑橘木虱、梨枯梢病、三叶斑潜蝇、柑橘溃疡病、红火蚁、扶桑绵粉蚧、松材线虫病等进行重点监控;摸清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发生与分布,大力宣传植物疫病的特征和防治方法,并在月和月,开展二次全境范围的普查,对上年加拿大一枝黄花有另星发生的地点要扩大范围重点检查,一旦发现及时清除。
月底—月,做好全年防控工作总结,接受市防控指挥部检查考核。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任务来抓。一要把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作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组织好、发动好、落实好、完成好。二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农村“清洁村庄”结合起来。三要把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蔓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协调,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全面参与
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活动,作为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按照办秘〔**〕45号、徽爱卫〔**〕1号文件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要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二要围绕“动员群众、清洁家园、减少疾病、促进健康”这个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把城中村、学校及周边环境、城郊结合部、河道、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作为环境整治的重点。三要切实加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四要进一步做好“三清、三改、四灭”工作。发动群众大力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环境垃圾和消除卫生死角,积极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五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活动期间,要积极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特别是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宣传、教育、建设、环保、农业、水利、卫生、旅游、团委、妇联、工商等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共商重大事项,真正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常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各类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要针对最近国际上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等流感疫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讲清“可控、可防、可治”的道理。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基本常识和防治知识,普及科学防范知识。二要在农贸市场、车站、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部位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治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三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防治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教育引导群众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注意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乱泼污水,勤洗手、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突出重点、明确职责
(一)加强疫情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一要按照各类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要求,科学有序地进行疫情监测、预警和网络直报,重点传染病要实行“零”病例报告制度。二要强化食品卫生和供水水质安全监管。严格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发生,要特别关注幼儿园、学校的饮用水与食堂卫生。三要做好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提高救治防控应急处理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实行一天一报,要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要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加强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区卫生防疫部门要建立健全各类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技术专家组,加强疫情趋势分析研判与处置评估、疑难病例病因诊断,及时研究制定重症病人救治方案与措施,强化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人和医疗救治提供技术支持。要严把病人救治关,对确诊病人全部实行市三院定点收治,做好留院观察或住院隔离治疗,最大限度减少危重病例。要全力做好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对危重患者及时转市医院治疗。严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截留收治病人。
(三)建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综合防控措施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加强协作,及时汇总分析,准确掌握疫情及防控工作情况,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医疗、疾控机构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救治、传染病控制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力,造成传染病流行、蔓延,引起严重不良影响和一定后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和各有关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按年度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各镇、各部门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动员各方面力量协调配合,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按《**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粤府办[2002]77号)的有关规定来确定和划分。
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市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各镇和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职责
1、农业行政管理部门
(1)负责召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预报、跟踪,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3)配合各镇对未免疫的禽类进行强制免疫和做好养殖场的消毒工作。
(4)抽样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诊断。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5)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6)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7)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8)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9)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拟订资金使用计划。
(10)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其它有关部门
财政、计划、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经贸、宣传等单位和部门,应在各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和监督下履行各自的职责。财政部门负责行动经费的筹措,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防疫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做好出入境动物疫病的控制;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维持治安秩序;交通部门负责疫区封锁期间道路监管并提供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负责做好集市环境和人员活动场所的消毒工作,并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在人群中传染流行;工商、经贸部门要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未经检疫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并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和禽类冻品冷库的畜禽及产品的监管,严格把好禽鸟商品流通关;市场物业公司负责监督辖下市场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本企业的屠宰场、养殖场、畜禽食品加工场及所辖市场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宣传部门要把好舆论关,按照规定积极做好有关防治禽流感疫病的正面宣传和客观报道;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行动的要求,按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三、本预案的启动及疫情的应急处理
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国家指定禽流感实验室诊断,必要时请指定专家进行现场诊断,并按规定迅速报告疫情,同时报请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采取措施禁止疫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的物品流出疫区。
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后,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领立即召集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按《**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依据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进行分级,并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建议报市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由市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本预案,并根据疫情级别大小调集相应的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给予疫情发生地紧急支持。
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作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家禽及家禽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根据决策,由市人民政府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
疫区的镇人民政府要紧急动员,立即组织力量,并接受上级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的指挥,严格执行封锁令,立即实施疫区的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各项工作措施。
本预案启动时,各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并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市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疫情和控制、扑灭方案及其执行进度情况上报。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市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疫苗、消毒药品、器械等。
(二)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每年应把应急防疫物资、扑杀疫禽补贴、疫情处理业务、疫情监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技术保障
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禽流感监测诊断技术机构,完善监测诊断设备。
(四)人员保障
组建好一支经培训的、有专业技术、有处理能力的、由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各镇要健全和稳定镇级基层动物防疫队伍。
五、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等。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从早加强防范,做好应急案,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原则,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主要目标
要抱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人感H7N9亚型禽流感防控为重点。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现有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全县H7N9亚型禽流感零疫情,一旦出现疑似疫情果断扑灭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工作方案的顺利开展。县农粮局成立防治H7N9亚型流感病毒技术小组和疫情处理预备队。认真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防治H7N9亚型流感病毒防控工作。
(二)加强源头防范。立即对各辖区内禽类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以县畜牧兽医站人员包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站人员包规模场、村协防员包农村散养户的形式进行排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养殖规模蛋禽存笼1000羽以上、肉鸡(鸭)年存笼2000羽以上、鹅存笼500羽以上的养殖场全部要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摸清家禽养殖状况。养殖场要严格依照农业部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新补笼的畜禽要及时补免,做到“应免尽免,漏免补免,不留空档”。同时要求各养殖场(户)真实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追溯体系。
(三)加强检疫、无害化处理监督和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加强病死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禽类交易、屠宰、加工、贮藏和贩运活动中的动物卫生监管,防止未经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四)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形式。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切实掌握疫病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协防员的作用,了解每个禽类养殖场的禽类健康状况。
(五)加大消毒工作力度。将消毒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督促禽类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以及交易市场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原、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
(六)加强值班和应急管理,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疑似H7N9亚型流感病毒情况时能及时处置。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实施隔离,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七)加强物资保障。严格要求基层动检站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做好疫苗、消毒用品、防护衣、胶鞋、手套等物资储备。对准备不充分的物资及时采购,做到有备无患。
一、目标和任务
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设“平安街道”要求出发,切实做好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积极开展普查工作,有效控制以“加拿大一枝黄花”为主的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的扩散蔓延,做到发现一处扑灭一处;加强柑橘黄龙病、柑橘木虱、红火蚁的普查和监测,有效防止其传入我街道。同时加强植物检疫,有效防止其他检疫性病虫害的传播。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
我街道年“加拿大一枝黄花”另星发生面积为亩,比年的亩呈下降趋势。三年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防除、维护生态安全的原则,在宣传发动、疫情普查、措施落实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抑制了的扩散蔓延,但在领导机构的建立、防控经费的保障、长效机制的形成、防控责任制的到位等方面还存在各村工作不平衡,措施落实不到位、铲除效果不彻底等情况。因此,各村及有关社区应尽快成立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签订目标考核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把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工作内容,以保证全街道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街道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植物检疫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要求,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对获得考核优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进一步落实和保障防控工作经费。
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是一项政府工程,防控经费的落实是保障。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从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防控专项经费要纳入年初预算,保障宣传培训、疫情调查监测、疫情铲除、喷药保护等经费的落实。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农技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检疫检查、疫情调查监测、防疫技术指导责任,并及时收集、汇总和相关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植物疫病的特征、危害性和防治方法,宣传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植物检疫意识。街道、运输单位、邮递人员对应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必须凭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运递手续,街道公安、工商等部门要配合植物检疫部门,加强疫苗、疫木及制品的检查,禁止非法交易、加工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管,防止柑橘黄龙病、红火蚁传入我街道。
柑橘黄龙病在我省 和等市都相继发生,严重危胁着我街道的植物安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检疫,严格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柑橘黄龙病传入我街道。一是加强柑橘类种苗(含芸香科各类苗木、接穗、玷木等)生产繁育的监督和管理。凡在本市需新建柑橘类品种母本园和苗圃的单位或个人,在选址前必须向市植物检疫站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严格按国家《柑桔苗木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柑桔类种苗的繁育和经营,否则按有关法规惩处。二是加强柑桔种苗的调运检疫。在柑桔种苗调运季节,配合市植物检疫站加强对苗木和接穗的检疫检查,严禁从疫区调入柑桔类种苗。
植物检疫人员要经常性地在全街道开展柑桔黄龙病传病媒介柑桔木虱的调查,做到发现一处消灭一处。
红火蚁不仅危及农业、林业生产,而且影响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街道农技站和各村要积极配合市植物检疫站开展红火蚁的疫情普查,特别要加强对来自疫区的苗木、花卉、草皮进行严格检疫,采取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红火蚁传入我街道。
主要是针对当前乙脑疫情,今天县政府召开会议。对疫病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对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和其他方面工作一并强调。刚才卫生局王泽英同志通报了近期我县乙脑疫情的基本情况,并对对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和其他方面工作也一并进行了安排,都完全赞同,请各乡镇下来以后,认真加以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对乙脑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加强领导。
类似的会议也开了不少,今年县委、县政府对疫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今年的疾病防控工作力度较之往年大大增强,单就乙脑防控工作也做得很不错。从统计报表的情况来看,乙脑疫苗的接种对象中8月龄至14岁的儿童平均接种率达到92.1%重点对象8岁以下儿童平均接种率达到96.7%无论是重点乡镇还是其他乡镇,接种率都还是比较理想的接种率已经远远超出了形成有效免疫屏障的接种率;从事后疾控部门对27个乡镇的快速评估检测情况看,已大致接近报表显现的接种率,应该说,前一阶段各乡镇都高度重视,乙脑防控工作效果明显。但我不能盲目乐观,近段时期以来,局部乡镇已经呈现了乙脑散发病例,病例出现后,县上高度重视、非常敏锐,总的要求就是要防微杜渐,就是要遏制乙脑疫情在县蔓延,防止在县出现因乙脑疫病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尽管前一阶段我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刚才,王局长已经就局部问题进行了分析,分析得很全面、很具体。归结起来,主要表示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单个乡镇内,村社与村社之间乙脑防控工作不平衡,尽管以乡镇为单位的免疫率已经很高了但村社之间的免疫差异较大,刚才王局长通报的几个事例中,仅以榕山镇符阳村为例,乙脑病例出现后,疾控部门对符阳村进行了流调,对31个儿童的调查结果标明,仅仅只有5个儿童接种了乙脑疫苗,尚有26个儿童没有乙脑疫苗的接种史,而以榕山镇为单位的接种率已经超越了95%那么就说明榕山镇村与村之间工作差异就很大,符阳村就是典型。二是环境消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前期工作着重是接种疫苗,这项工作开展得很好,而相较而言,环境消杀工作要滞后一些,尽管前阶段在猪疫病防治工作中,对环境消杀工作进行了一些硬性规定,各乡镇已非常重视,对圈舍进行了消毒,但是这项工作还要加强,特别是进入暑期蚊虫容易孳生,更应注重环境消杀。三是对疫情的监测显得比较主动、缓慢。尽管前几次疾病防控工作会上已经就这项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对疫病监测要做到四早”但事实证明这项工作做得很不够,做好了疫苗接种工作后,就是要做好对散发病例的监测,一旦发现散发病例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警觉、高度重视,不要以为接种率已经很高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要克服畏难情绪、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乙脑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二、进一步落实几项防控措施,强化责任。
要象去年那样,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行县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全县乙脑的预防控制工作,其他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我县乙脑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特别是针对免疫的空白、盲区的几类人员,二是要进一步落实预防措施。第一是要做好查漏补种。要重点针对外出返乡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遥远村社儿童和留守儿童这四类人群开展查漏补种,维护易感人群。第二是要认真开展维护国家利益卫生运动,搞好环境消杀工作,开展防蚊、灭蚊,切断传达途径。
切实做到四早”各乡镇要认真全面地开展乙脑疑似病人的搜索,三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从今天起各乡镇对乙脑防控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病人要立即上报,立即诊断治疗。这里要强调一点,乙脑的确诊必需经过严格的实验室顺序,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在发现有高热、意识障碍、抽搐等症状的病人后,不得擅自向上级相关部门演讲,必需送经县医院收诊,专家会诊,经卫生局审核后报告。
包括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四是要强化培训措施。主要是针对医务人员。不论是公立的还是民营的都要进行一次乙脑防治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识别能力和救治能力。
其他医疗机构在接诊有高热、意识障碍、抽搐等症状的病人时,五是要落实好救治措施。县上确定了县人民医院为全县乙脑病例定点收治医院。要立即进行抢救处置,并将疫情及时演讲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及时转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不得截留病人,县人民医院要无条件收治,并成立专家组,对危重病例及时会诊,全力抢救,超出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的危重病人要及时转市级医院救治,不能让病人私自出院,杜绝死亡病例发生。对家庭困难的无论是疫苗接种环节,还是对病人进行救治环节,一律实施救助。
除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六是要落实宣传工作措施。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群防群治。宣传工作也要抓好。宣传、文体广电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广泛开展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宣传单、通信等方式,加强乙脑防治宣传工作,做好居室灭蚊、防蚊工作,特别要注意对儿童的防护,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维护能力。
今年乙脑防控工作的总要求就是不能发生大面积的疫病、不能因乙脑疫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因乙脑疫病死人。
三、认真抓好其他卫生工作
但今年气候异常,一是做好夏秋季节其他疫病的防治。尽管目前还没有出现全县性的大的自然灾害。要做好抗大灾、防大病的一切准备。要做好肠道污染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卫生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要加强对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县府办将下发《做好夏秋季节污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请各乡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落实。
对于做好全年动物防疫工作,抓好春防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证全县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和农民的继续增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畜牧业已成为我县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2010年我县畜牧生产形势良好,没有发生重大疫情,全县生猪饲养量实现110万头,牛20万头,羊12万只,禽类饲养量4500万只,畜牧业总产值超越20亿元。
也要看到当前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困难。当前,看到成果的同时。禽流感疫情已在越南、印尼、巴基斯坦等国呈地方性流行,国周边12个国家发生O型、A型等多种亚型口蹄疫疫情,非洲猪瘟、马流感、蓝舌病等动物疫情快速扩散,呈流行态势。2010年我国猪蓝耳病的发生也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少数省、市禽流感也呈点状发生。从我县面临的形势来看,现在已进入春季重大动物疫情高发期,大量候鸟北迁,禽流感传达的几率增加。随着市场畜禽产品价格不时上涨,特别是鞍羊路牧业小区的建设,促使我县畜禽的饲养量和存栏量不时增加,大量补栏畜禽需要及时免疫,将使我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压力增大,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
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当前春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工作上严阵以待。要立足做好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把确保2011年重大动物疫情稳定,特别是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平安事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考虑,精心布置,周密安排,统一行动,有力有序的做好春防工作。
二、完善机制,抓住重点。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把《动物防疫法》落到实处,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到依法治疫。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力度,把《动物防疫法》宣传手册下发到小区、养殖大户、经纪人手中,使其认真履行应尽和义务和责任。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普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把国家政策和防控知识宣传到村,宣传到户,宣传到人,增强公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进一步做好畜禽检疫、检验工作。一是抓好强制免疫,2强化免疫。实现应免尽免。重点加强对牧业小区和规模饲养场(户)免疫监管。做好免疫技术培训及疫苗的供应和质量监管。二是严把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做到产地检疫到户率100%检疫率100%出证率100%坚决杜绝无证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杜绝无证畜禽进入屠宰厂。三是加强对从我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外引入动物的查验工作,防止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情传入。四是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进活禽定点屠宰。加大对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力度,每周监测两次,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今年6月底,城区取消活禽经营市场。2010年底,全县范围内取消对活禽市场的销售和宰杀,实现禽类定点屠宰。
规范畜禽扑杀工作程序。三是加强对规模场和畜牧小区病死、淘汰动物的监管,3严格执行消毒、扑杀和无害化处置措施。一是加强养殖和流通屠宰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消毒。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扑杀工作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无害化处置设施和记录。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即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卖、不准转运,采取深埋、化制、焚烧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置。
果断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对我县养殖大镇、养殖密集地区重点疫情的监测,4加强监测。不时扩大监测区域,增加监测数量和频率,通过监测分析评估免疫效果,为适时免疫提供依据。各级动物卫生监察部门在发现可疑情况或接到疫情演讲后,要立即派专家赴现场诊断,对疑似病例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落实疫情排查、疫病溯源、紧急免疫、消毒、封锁等综合防控措施,真正做到扑杀果断,消毒完全,封锁严格,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有效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今年我县计划新建镇级动物卫生监督所8个,5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现“一镇一所”要做好人员布置,尽快开展防控工作。各镇场区要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物资、队伍、资金准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畜禽生产经营管理,6加速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一是继续推进鞍羊路标准化畜牧小区示范带建设。加大畜牧生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提高畜牧业产值和效益,带动全县规模化、规范化和清洁化养殖业发展。二是加强养殖小区建设的监管。各镇场区对新建牧业小区要在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备案。动监部门要加强对新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限期整改。三是推进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推进规模化无公害饲养,加速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畜产品平安可追溯制度和体系。今后,凡是没有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小区,不能享受相关政策,不能立项。四是加强对畜禽粪污治理。做好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准确掌握普查规范和程序,做到真实、准确。开展畜禽粪污处置示范工程,逐步解决饲养小区粪便污染问题。
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得力
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1认真落实春防工作责任制。一是全面落实镇村两级防控工作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防控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各镇、村要建立防控组织,抓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控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责任。动监局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整个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动监部门要会同交通和公安部门加强对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查,防止外疫传入;公安部门要协助动监部门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严厉打击生产、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产品等行为;工商、卫生、商业等部门要加大活禽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定点屠宰管理,防止私屠滥宰;卫生部门要加强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的防治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对迁徙候鸟、野生鸟类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三是全面实行动物防疫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这次全区动物防疫工作专题会议,主要议题是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分析形势,安排最近一个时期的防疫工作,动员各级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刚才,宣读了表彰奖励的决定,并兑现了奖励;畜牧局局长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抓好下一步防疫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市畜牧局局长对我区防疫工作及畜牧生产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大家要认真领会,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生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护,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切实加大了动物防疫工作力度,特别是对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全国许多省份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严峻形势,全区各级特别是畜牧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地阻止了疫情的输入和发生,取得了全区防治禽流感工作的阶段性胜利。今年春季的牲畜口蹄疫免疫工作,各乡镇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了免疫注射和消毒灭源工作,全区春季牲畜口蹄疫防疫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免疫注射工作进度快,面上防疫密度高,防疫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维持了良好的生产秩序,实现了畜牧生产的健康快速发展,畜产品产量和效益同步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动物防疫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近年来,我区防治形势相对平稳,部分领导认为发生新的疫情的可能性不大,有的乡镇对免疫注射、消毒灭源等工作有所松懈,这也导致了部分群众防疫意识淡薄,尤其对给牲畜佩带防疫耳标等细节问题认识不足,甚至不予配合;二是组织不够得力。个别乡镇在区里对防疫工作统一部署之后不能及时进行安排,严重影响了全区整体工作进度;三是防疫资金落实不到位。个别乡镇虽对防疫资金专门作了研究,但实际资金到位不足、不及时,致使防疫工作很难正常开展;四是部分乡镇不能及时足额兑现村级防疫员的报酬,防疫人员的积极性受挫,工作情绪低落;五是动物疫情检测、预报、防治系统不健全。专业人员少,技术力量差,不能适应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特别是缺乏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理措施,容易造成工作被动。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尽快予以解决。目前,与我国相邻的吉尔吉斯坦、哈萨克斯坦、印度、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等国均出现亚洲I型口蹄疫疫情,我国新疆个别地方也从境外传入了亚洲I型口蹄疫,目前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亚洲I型口蹄疫属于口蹄疫个血清型中的一种,危害很大,由于我们地区从未发生过该型口蹄疫,也未开展该项免疫工作,因此,一旦疫情传入,将会导致大面积爆发,疫病控制成本成倍加大,给畜牧业发展带来沉重打击。从周边地区形势来看,牲畜口蹄疫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与我市毗邻的莱芜市已经发生了疫情。最近,省防治口蹄疫指挥部办公室在“关于莱芜市钢城区发生猪口蹄疫的通报”中对莱芜、泰安提出了严肃的通报批评,这两地的共同问题是: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免疫密度底。这些方面我看也是我们的弱点,在责任制方面我们是否每个环节都落实到位了?在免疫注射上,领走疫苗之后是否都打到易感动物身上了?春防时已派出检查组到各乡镇进行了抽查,结果不尽如人意,仍留有死角,留有隐患。我区地处苏鲁交界处,牲畜及其产品运输频繁,工作上稍有疏忽,必然影响防疫工作大局。我们要从莱芜和泰安出现的问题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区发生。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坚决打好秋季牲畜口蹄疫阻击战。
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秋季牲畜口蹄疫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动物防疫的新形势,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把防疫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国务院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动物防疫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逐级落实好防疫责任制。各乡镇要与兽医站、行政村及具体的防疫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各自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从今年月日起,全国实行了动物疫情解密。今天与会的同志,是乡镇的分管同志和畜牧兽医站长,是具体干这项工作的,这一点一定要引起警惕和重视。在抓动物防疫工作上,各级政府没有退路,作为这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没有退路,必须千方百计把防疫工作干好。哪个地方出现了问题就追究负责同志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落实资金,确保动物防疫经费按时、足额到位。防制牲畜口蹄疫疫苗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今年春季防疫区财政拨了万元防疫专项经费,秋季防疫区里也将拨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苗的补贴,剩下部分包括动物免疫器械用品、人工、耳标等防疫经费,由乡镇财政承担或与村(街)分担。各乡镇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防疫经费,绝不能因为防疫经费问题造成工作被动,影响了全区工作进度。总的要求是:各乡镇动物防疫经费要保证在月上旬之前足额到位。
三是突出重点,确保秋季防疫工作取得实效。针对防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乡镇要抓住关键,抓好落实,全力做好秋季防疫工作。第一,集中抓好免疫注射工作,下一步的牲畜口蹄疫免疫任务已经下达,各乡镇要认真抓好落实,力争月中旬完成面上防疫。同时,搞好免疫档案管理,切实做到一畜一针一证一标,确保免疫密度达到%。第二,做好道路运输检疫监督管理。各级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查堵工作,严禁从疫区调运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两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小时值班,加强检查,严格消毒,对从新疆等周边地区返回的运送易感牲畜或产品的车辆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疫情随运输车辆传入。第三,加强疫情监测。各乡镇要密切监视疫情动态,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及时处置,严格执行《牲畜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对每起临床疑似病例都要采集病料在小时内送市畜牧兽医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鉴定血清型予以确诊。任何地方不得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口蹄疫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农业部或省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对外重大动物疫病研究、诊断、监督结果,如有违犯,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做好消毒灭源和应急准备工作。消毒灭源工作要严格按照消毒程序进行,净化环境,减少疫病流行。一旦发现疫情传入,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置,采取果断措施,将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流通、经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动物防疫工作秩序。
三、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面对全国动物疫情解密和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能否发挥畜牧产业的比较优势,有效避免风险和挑战,实现畜牧业健康发展,关键取决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及时调整思维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迎接新挑战,带动畜牧产业大跨步的发展,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陇南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和《西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疫情分级
根据传染病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传染病疫情划分为Ⅰ级
(特别重大)、Ⅱ级
(重大)、Ⅲ级
(较大)、Ⅳ级
(一般)等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县,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发生波及我县在内的多个地区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在我县流行;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
Ⅱ级(重大疫情)
1.在我县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疫情波及我县;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0例以上;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我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尚未造成扩散;
7.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Ⅲ级(较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我县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2.腺鼠疫在我县发生流行,
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
3.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周内发病10一29例;
4.一周内在我县范围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Ⅳ级(一般疫情)
1.腺鼠疫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l周内发病9例以下;
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传染病疫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发生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县周边地区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紧急防控工作;我县或周边地区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的紧急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有效、减少损失;依靠科学、规范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xx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县科技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工作。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在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和指挥处置工作。
2.1.2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部署全县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制定与组织实施各类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县的重大疫情应急工作,决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突发重特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制订和修订《xx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应急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救治工作;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县教育局:协助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疫情的处置,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学校内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
县公安局:及时封锁指挥部指定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严格互联网信息管理,实行24小时网上监控,及时封堵、删除有关谣言和歪曲报道,并依法打击和处理谣言制造和传播者。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承担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运送应急处理物资的车辆及时到位。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疾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做好疫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政策做好参保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垃圾、粪便的清运处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县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县科技局:支持开展重大疫情应急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
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制订全县旅游行业处置重大疫情工作标准和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涉外宾馆、饭店等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法开展对处置重大疫情所需物资的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县财政局:确保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需的重大疫情防、控、治专项经费,筹集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健局负责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专家咨询机构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组负责对重大疫情和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估,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挥。
2.4疫情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2.4.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县卫健局和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重大传染病日常监测与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县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病例动态情况;承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确定密切接触者,指导落实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确保生物安全的情况下做好样本的运送,以及开展防病培训工作和宣传教育。
2.4.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防治工作小组,健全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院内消毒等预防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的传播,医院门诊根据疾病主要病症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要成立专家组,负责重大传染病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收治,积极救治病人;按时报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不断完善治疗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必要时,做好病人转诊和会诊工作。
2.4.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医院、公共场所的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的监督检查。
3.疫情监测、预警
3.1疫情监测
全县建立统一的重大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实验室监测、哨点监测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开展重大疫情的日常监测工作。
县卫健局要按照省市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并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向社会公布重大疫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3.2疫情预警
县卫健局要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所报告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分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或提出建议,由县政府审定公布。预警级别依据重大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
疫情报告
4.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4.1.1责任报告单位。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健部门指定的重大疫情监测机构。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各级卫健部门。
(4)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重大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
4.1.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4.2
报告时限和程序
重大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重大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计局报告。
县卫健局接到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以电话、短信、书面专报三种形式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县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4.3
报告内容
重大疫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展。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并按程序上报。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网络直报
各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重大疫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规定报告县卫健局。
5.应急响应
5.1疫情报告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疫情报告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县卫健局接到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向县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
5.2疫情评估
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情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初步判定重大疫情的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卫健委。
5.3疫情信息监测和处理
各级医疗机构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重大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对重大疫情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4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必要时请求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支持,流调工作原则上要由两名流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流调信息要及时向收治病人医院反馈,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病人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报请县政府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5.5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各级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5.6消毒处理
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
5.7疫点、疫区确定及控制措施
疫点、疫区的确定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8医疗救治
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应当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医疗救治调度指挥中心和专门医疗救治网络,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全力救治重症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5.8.1定点收治医院
县人民医院主要收治重大疫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同时参与组成专家组负责全县重大疫情的会诊工作。
根据疫情的发展,县卫健局可随时指定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扩充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被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要求设置床位及其它必备设施。
5.8.2诊治及出院标准
对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尚未出台,由县卫健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本县的相关标准。
5.8.3病情动态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后,病人救治情况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日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要报县卫健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健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卫健委;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随时报告。
监测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传染病疫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日报告和随时报告。
5.8.4应急结束
如重大疫情的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例出现,可以终止应急反应。符合特大和重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自治区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省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健康委报告。
符合较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自治区卫健委报告。
符合一般的传染病疫情,由县卫健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健委报告。
后期总结:当本期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组织对本次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调查报告上报上一级卫健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县卫健局应建立各自的预防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当重大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医疗机构建立相应的疫情监测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物资供应、医疗救治等突发重大疫情处置分队。
6.2物资保障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物资储备、调运和调剂余缺工作,畅通疫区物资供给渠道,严格执行急需物品供应流程,保障疫区居民食品和生活用品的正常供应。所有防治物资、人力、财力由指挥部统一调动。
6.3宣传保障
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重大疫情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对公众开展重大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对重大疫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6.4维稳保障
各政府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慌,安定人心。党、政、军所有公职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拒绝调动、临阵逃脱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7.附
则
7.1重大传染病疫情概念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7.2预案解释、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与修订。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防制”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病在本县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三)及时处置
预防和控制重大疫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四)属地管理
重大疫病的监督监测、预防控制、疫情分析预报、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实施医学隔离和观察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
三、组织领导
(一)xx县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在县卫计局领导和上级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下,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商、研判疫情形势,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防控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具体部署,适时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技术方案,调配应急防控物资,调度防控队伍,指导中心各科室及相关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确保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专家组,组成如下:
组 长:
成 员:
职责:向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适时评估、分析全县传染病疫情形势、流行风险因素及防控效果,根据需要向全县医疗机构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支持,做好疫情处置后的综合评估及上报工作。
(二)成立相关职能小组
按照需要成立宣传教育、应急处置、检测检验、后勤保障四个职能小组。各职能小组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任务。
1、宣传教育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负责开展舆情监测,主动收集各类资料,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和风险沟通。负责防控工作信息的报送和通知。信息报送和通知由领导小组组长批示后统一执行。
2、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队
成立两支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队,领导小组调度应急队,按需求出动并接受应急处置指令,队员各负其责,严格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一队人员组成如下:
队长:
成员:
该队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二队人员组成如下:
队长:
成员:
该队负责消毒处理。
职责:按照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要求,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伯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对疫情进行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向领导小组报告调查处置及进展情况,及时向检测检验组提供现场采样所需设备和仪器。指导或协同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现场调查,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和管理,做好疫点和应急队员的消毒及个人防护,指导医疗机构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临时及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无害处理。应急期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应急出动指令后,各带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品,第一时间到达指令地点。
3、检测检验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按现场应急工作队提供的清单,及时准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时所需要的采样设备和仪器,检测检验所有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血清及病原学标本,承担标本与菌(毒)株保存和运送等到工作,及时向中心领导和相关科室反馈检测结果。技术指导医疗机构采集所需要的标本。将需要送省市检测的标本能够及时送检。做好个人防护、对医疗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消毒器械、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车辆等储备、补充和调度,及时处理的医疗废物,全力配合宣传教育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准备
各职能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一)制定和完善技术性方案
根据省市和县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疫情形势和全县传染病防控工作实际,卫生应急科室要制定或修订相关技术方案,经专家组商定后,由领导小组最后确定执行。
(二)培训和应急演练
疫情处置组成员要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传染病培训班,强化培训全县医院机构疫情防控的专业知识技能,整体提高全县疫情防控理论知识水平。适时组织开展以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为背景的现场应急模拟演练活动,每年最少两次,演练要注重实效,突出锻炼队伍、规范程序、加强协作、检验标准、增强能力等方面,具体要在疫情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管理、密接者追踪、感染防控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细化操作。
(三)安全管理
后勤保障组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储备条件不当、疏忽面造成的物品损毁、失火、失效和失盗等事件发生。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标本的采集、运输、保管和检测的严格操作,确保生物安全和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现场疫情处置组要注重个人防护,确保职业暴露及意外感染的发生。
(四)应急物资保障
继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制度建设,做好原有物资的损耗登记、失效补充和安全管理。由传防、检验、免疫规划等相关科室更新2015年应急物资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后经指导小组负责人批示后定购。重点要储备的有防护用品如一次性防护服、内层棉布防护服、一次性外科口罩、N95口罩、乳胶手套、帽子、眼罩、脚套等;消毒药械如含氯消毒剂、医用酒精、5%碘伏、便携式喷雾器、棉签等;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如拭子、病毒保存液、负压采血管、血清管等。
五、应急工作措施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的识别与预警
疫情管理员负责实时动态监控“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及时浏览、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处理和核实自动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异常情况,严判病例的“三间”分布,分析疫情的态势,评估近五年来的历史发病水平,预测暴发倾向,以最快捷的方式汇报单位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中心主要领导审批授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疫情处置,并按要求向县卫生局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
(二)现场调查及疫情控制
1、流行病学调查。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接到中心领导小组的应急出动指令时,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队要按照相关传染病防控技术方案或指南,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在充分掌握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暴露及密切接触史、疫情的流行病学分布和流行因素、流行强度等疫情信息的基础上,综合研判,紧急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并适时向领导小组电话或书面呈报疫情防控及进展情况。
2、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检测。赴现场检测检验人员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生物学标本,包括病人的呼吸道、消化道标本和血清标本等,标本的采集要严格按照传染病标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策略操作,需要送上级检测的标本要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于24小时内由检验专业人员送达。
3、个人防护与疫点消毒。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疫点消毒、宣传教育等人员要参照相应的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南或方案,采取适当级别的个人防护,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环境和物品的东西要严格消毒处理,随时和终末消毒原则及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三)部门的协作与沟通
当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需要和农牧、公安、林业、食药监、教育、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和协作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互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六、严明工作纪律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24小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和电话转移。各职能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接到疫情处置指令后,能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在执行本预案时,出现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及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统筹谋划
对标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纲要、2011-2020年妇女儿童“两纲”目标,各项目单位认真梳理辖区指标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收官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指标任务,迎接上级专项督导。在做好2011-2020年“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新周期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和“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支持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医改提出的医疗机构“两个允许”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和机制创新增强工作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活力和发展动力。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近两年申报联合联动项目单位要按项目要求做好项目运作和工作总结。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三、强化母婴安全保障管理
全力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孕产妇安全管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管控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实施约谈追责。深入开展母婴安全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今年按省工作安排组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技能演练竞赛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市、县级孕产妇危重症、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提升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初产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5/10万和4.2‰以下。
四、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完善生育全程服务链条。推动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儿童健康管理,重点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支持我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门诊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内涵。
五、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落实《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避免工作大幅度滑坡,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5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规范产前筛查机构准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
六、巩固妇幼健康扶贫成效
以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为基准,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新筛项目列入我市十大工程,各项目单位要强化培训督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妇幼健康均衡发展。
七、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
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签发机构要按规定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和签发,对伪造、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县直医疗保健机构要规范使用和管理妇幼项目经费,做好省级专项督导迎检工作,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和资金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院感防控、保密工作等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