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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建议与意见

时间:2023-06-01 09:32:05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

第1篇

一、2006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建设等战略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顺利完成。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民增收依然困难,新农村建设任务艰巨;经济结构调整难度较大,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产业层次较低,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突出;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相对不高,居民消费仍显不足;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对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报告,体现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要目标和措施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关于浙江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2007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委“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为顺利完成今年计划,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切实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做优做强农业主导产业。落实各项支农业农政策,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种植结构。培养新型农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各种类型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着力解决农民饮用水困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增强公共配套服务,切实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化城乡配套改革,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广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把推动自主创新和实施品牌战略结合起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促进投资适度合理增长,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加大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着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更加重视进口工作,加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三)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改进行政管理方式,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继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举措,加快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法有序地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节能降耗和污染减轻任务。依法从严从紧管理土地,促进节约土地和集约用地。

(四)关注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城乡之间、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并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就医、就学、住房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重点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争取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6年我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深化财税改革,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年预算执行总体是好的,预计全省和省级财政收支平衡。

2006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艰巨。对此,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预算草案和报告,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预算草案和报告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此外,本次会议还对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个省级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专题审查,审查情况报告附后。

三、为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进步,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充分运用财税政策,支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落实完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

轨道。

(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保障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新增财力应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安全及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及救助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勤俭节约方针,严格控制会议、培训、考察等经费,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健全财政资金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财政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社保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社保资金安全与规范运作。严格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监督。做好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加强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对国有投融资机构的监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财经秩序。

(四)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绩效评价为核心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认真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财税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是法制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一年来,法制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和“法治浙江”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做好法规起草和统一审议工作,不断提高法规质量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的安排,法制委员会先后对宗教事务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蚕种管理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燃气管理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进行统一审议,提出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组织调研起草并向常委会会议提请审议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议案,会同代工委为主任会议起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关于修改《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按法定程序统一审议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初次审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向常委会会议提出书面审议情况报告。同时,对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17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批准文本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和批准决定草案,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一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法制委员会在法规起草和统一审议工作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坚持制度创新,着力以发展固和谐。如在组织调研起草和审议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时,针对企业商号特别是企业知名商号被侵权现象屡屡发生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基础上着重对企业商号的登记、企业知名商号的认定及保护等作出了许多创制性规定,加大了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力度,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了经济规范有序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以管理和谐。如在审议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时,对长期以来实行的自行车登记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并进一步细化、充实交通规则和交通事故处理的各项规定,保障交通安全,有力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时,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社会各方利益,控制公权,维护私权,着力以利益和谐引领社会和谐。如在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时增加对环保部门行使查封、暂扣等行政强制权的批准程序、期限、保管责任的规定;在审议物业管理条例时着重对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及业主投票权数、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物业装修、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等作了修改和规定,较好地处理业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在审议燃气管理条例时进一步合理科学规范燃气用户、经营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较好地维护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立法公开,着力以公开促公正求和谐。对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坚持在地方立法网上公布,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公开性,促进了立法公正。四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以民主促和谐。对多数法规草案坚持印发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征求意见,还就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草案的有关问题专门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对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分别不同对象召开5个专题座谈会;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涉及的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先后召开6个综合性座谈会和3个专题座谈会,并就自行车是否需要登记以及如何登记问题,对近10个销售单位及车辆管理所进行电话采访;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走访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进行协调;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浙江日报》全文刊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就有关问题举行了立法听证会,进一步畅通利益表达机制,提高法规的科学性、可行性。

二、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根据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主任会议的工作安排,牵头组织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自1979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第一次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评估工作。通过对条例实施后的跟踪检查及存在问题的综合实证分析,以点带面,及时修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同时为建立地方立法质量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出台《关于规范部门参与立法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立法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试行了立法计划预安排制度,促进和保障立法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完善立法工作程序,促进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牵头组织起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程序》,对立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法规草案的起草、法规案的提出、专门

委员会的先行审议、法规案第一次审议、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法规案再次审议、法规草案的表决、批准较大市的法规、法规公告、法规备案和档案管理等立法程序和工作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并报主任会议通过,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立法工作效率,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

四、开展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对2005年报备案的政府规章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其中3件政府规章个别条款提出修改的审查意见,省政府停止相关条款的适用,并决定作适当修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牵头组织力量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进行修订,增加主动审查、共同审查、沟通协商等制度,并报主任会议通过,进一步规范了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为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认真组织学书记在纪念建党8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立法为民思想,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和谐社会建设与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地方立法民主化、地方立法质量评估等立法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参与立法课题调研,撰写了多篇法学论文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发表,还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专题研讨会,开阔视野,理清思路,提高理论素养,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召开省级有关部门立法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指导意见,避免立法工作中部门利益倾向。指导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召开务虚会,研讨完善法规审议工作环节,科学把握自身工作定位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记录、汇报、采纳、沟通机制,积极为常委会立法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

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代表议案审议等其它各项工作

审议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11件和办理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7件。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主动上门征求领衔代表意见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为审议议案作好充分准备。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答复法律法规询问20余件,其中书面答复3件。编印法制工作简报20多期,为委员审议法规提供参考。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行政强制法等11件法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及时上报修改建议。做好《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06)》编制工作。协助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在杭举办的基本法委员会例会、中德国家赔偿法理论研讨会的有关会务工作。接待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市来访考察20多批次。

一年来,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相关专工委工作联系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法规审议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论证需进一步加强,法规审议中的有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等,要努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逐步解决。

2007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立法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法制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继续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加倍努力,奋发有为,不断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2007年立法计划的具体实施,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森林消防条例、气象条例、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修改)、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广告条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以及已经常委会初审4件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对二类计划项目中条件成熟列入常委会立法程序的,依法进行统一审议。组织实施监督法办法立法起草小组,做好调研论证和起草等立法准备工作。改进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做好2008年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坚持法规草案专家论证会制度和听证会制度,完善立法专家库制度,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库的专家作用,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规范对公民意见收集、整理、采用,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专工委的协调配合,探索保证立法计划实施的有效机制,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立法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立法调研的深度、力度,重视发挥代表和市、县(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立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加强与杭州、宁波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做好上报法规的审查批准与立法指导工作。

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职责分工及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报送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三、做好其它日常工作。做好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问题询问的答复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法制工作简报的编辑工作和《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07)》的编印工作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找准自身工作定位,不断提高对问题的驾驭能力、判断能力和解决能力。加强对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深化理论研究,总结五年立法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团队作用,提高整体战斗力。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创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监督法的有关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服务中心,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注重实效,较

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实施对省民政厅厅长的述职评议工作

对省民政厅厅长进行述职评议,是经省委同意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内司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配合常委会及评议工作小组做好有关具体工作。6月份以来,内司委就省民政厅丁作和省民政厅厅长依法履职情况,分别征求了分管副省长和17个省级部门的意见,听取了省审计厅对全省民政部门审计情况的汇报,与省民政厅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并分组赴杭州、宁波等7个市和13个县(市、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重点对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社会事务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期间,还向省人大代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在与省民政厅反复沟通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为评议参考。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我省民政工作以及吴桂英厅长履职情况的同时,指出在民政工作中殡葬事业的管理体制还不够顺畅,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专项执法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并建议省民政厅及吴桂英厅长要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的工作宗旨,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向前发展。在评议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评议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评议会后,省政府对评议意见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批示省民政厅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快落实,省民政厅现已按照评议意见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实施意见,并就改革殡葬事业的管理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了具体措施。

二、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报告

2006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报告。为协助做好这项工作,内司委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对已经开展的刑事诉讼法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4月份以来,内司委分别听取了省委巡视组、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和部分在杭律师对“两院”规范执法行为的意见,先后赴嘉兴、湖州、海盐、长兴等市、县,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案卷等形式进行深入调研。在与省“两院”反复沟通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省“两院”专项整改活动成绩的同时,还就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内部案件请示过多,一些中级法院将减刑、假释与缴纳罚金挂钩,以及个别法官与律师关系、司法公开、司法人员执法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检察院在执法过程中对自侦案件的办理不规范、不文明,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不足,扣押、冻结款物不规范,以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检察业务工作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省“两院”对此高度重视,对专项整改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查摆和剖析,及时研究和部署,制定了相关措施,要求各地停止减刑、假释与缴纳罚金挂钩,严格规范法院内部案件请示和诉讼、执行收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公正执法,并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三、组织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的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

《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一类立法项目,由内司委负责草案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内司委就条例的起草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委托省人民检察院起草了条例草案的建议稿。在建议稿的基础上,内司委修改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并赴江苏进行立法调研,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条例草案初稿经多次集体研究、反复修改后,印发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内司委还召开省级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厅、审计厅等13家单位的意见,并赴绍兴、金华、嵊州、东阳等市开展调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再次研究和修改,于9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11月份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认真做好其他的工作

2006年,内司委还会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开展了禁毒法、消防法立法调研以及“五五”普法决议、“两官法”实施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调研;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等提出的60余件案件转交公安、司法机关等依法处理;审议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5件代表议案,并向常委会作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办结了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委员提案。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并以此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在监督法出台前后,认真学习领会,并加强了对评议工作、群众申诉案件办理等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改进相关的工作制度。在注重自身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了与市、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和兄弟省、市人大内司委的联系和交流,召开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参加了华东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召开的部分省(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与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共同举办了全省人大内务司法系统干部培训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在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如何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等,这些都需要在2007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07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现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服务中心。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注重实效,努力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积极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2007年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做好有关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今年内司委承担《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为此,内司委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有关的具体工作,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二、切实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司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将于2007年年中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情况和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情况报告。为此,内司委将深入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此外,内司委还将对省民政厅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受理和转办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

三、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是认真审议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与代表沟通联系,提高审议质量,同时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二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作用,倾听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在代表的参与和监督下开展得更好。

四、努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二是继续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改进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三是进一步密切同市、县(市、区)人大内司、法制(工)委的联系,共同推动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四是回顾本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提高工作实效。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四位一体”战略部署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的各项任务。

一、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地方经济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财经委组织起草、提请审议了《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初审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草案。由于立法任务较重,为了提高法规草案的审议质量,财经委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参与的基础上,认真做到:一是提前介入,统一认识。地方经济立法涉及面广,各方面的意见较多,财经委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法规的起草进展情况及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统一对立法难点和重点的认识。二是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时,财经委坚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的重要问题,反复深入讨论,认真研究,并加强实地调研,直接听取最基层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三是重视学习和借鉴。地方经济立法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都较强,财经委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的同时,注意借鉴吸收外省(市、区)相关立法的成功经验,坚持“有特色、可操作、不抵触”的原则,提出符合我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围绕中心,积极开展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财经委把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全省经济运行态势,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认真做好审议工作。根据工作要求,重点对年度、半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议监督。在听取经济综合部门汇报、赴部分市县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审议报告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二是加强专项调研。按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指导思想,财经委于去年下半年对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经济立法工作,关注中小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把握经济运行态势。三是注重综合分析。在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时,财经委反复讨论,认真分析,使所提意见建议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对半年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经调研分析后指出,我省经济总体平稳向好,但应清醒看到存在的农民增收、企业效益提高、外贸持续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等方面难度加大的情况,并相应提出了建议意见。四是关注重点项目建设。财经委始终把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组织省人大代表财经专业小组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视察,了解和掌握所到之处的建设进展情况。视察结束后,财经委认真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视察报告,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三、讲求实效,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财经委承担了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经委在注意改进方法的同时,着重把握调研准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整改等环节的重点工作,力求突出实效。一是摸清情况,明确检点。执法检查前,财经委不但多次听取省级相关部门情况介绍,还分组赴市县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建议常委会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交通作为检点,并提出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和计划安排。二是重视自查,推动自查自纠。执法检查自始至终强调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财经委加强与各市人大的联系,及时了解各地开展自查的情况,并到市县督促自查工作。要求政府部门列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和限期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既为实地检查作准备,也推动各地加强自查自纠的力度。三是注重整改,着眼长效规范。针对我省中小企业量大面广、道路车辆迅速增加的情况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各类事故隐患严重、部分领域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等问题,提出了增强法制意识、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安全措施、重视隐患整改、提高保障能力等建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从反映情况看,通过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整改得到了进一步重视,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针对人民群众对虚假违法广告意见较多、反响强烈的情况,财经委在上半年开展了广告法专项执法调研。在肯定我省贯彻实施广告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五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促进了广告法的贯彻实施。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来浙江检查期间,财经委认真配合安排,落实实地检查、材料准备等各项要求,保证了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四、突出重点。强化预算的审查监督

财经委在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的把握上,适时进行调整,在审查收入预算同时更加注重对支出预算的审查,在审查支

出的合法性同时更加注重财政支出的结构优化,特别是强调要加大对社会保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保障,使政府预算更好地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在有关的审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多次提出要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针对当前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财经委还专门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省长专项资金安排、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年底还专题听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切实履行预算监督职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财经委继续把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2006年有18个省级部门预算提交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其中对省民政厅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人代会前,邀请11位专家学者对省民政厅部门预算进行评审。大会期间,组织35位代表进行专题审查。通过审查,财经委就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不专的问题、转移支付的分配依据和标准、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行政成本偏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全过程监督,财经委在年中专门听取了关于省民政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对2005年重点审查的省建设厅、省交通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省审计厅对这两个部门决算审计结果的报告。

财经委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在新一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形成之前,财经委事先听取省审计厅汇报,提出审计重点,明确工作要求。2006年,省审计厅比较全面地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调查,开展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财经委加强审计所涉问题的跟踪监督,积极推动整改工作。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针对审计揭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省政府也在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提出整改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还专门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审计所涉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改进方法,重视对代表议案的审议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对代表工作的重视,代表议案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有13件,内容涉及经济领域的多个方面。财经委对议案审议工作非常重视,不仅上门征求代表意见,还认真研究落实议案提出的要求。共有6件议案列入了常委会2006年的立法计划,其中3项法规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或提请审议。有4件议案经和政府部门沟通,开展了调研和立法准备,已建议列入常委会的2007年立法计划。另有3件议案由于国家法正在修改中等情况,财经委将进一步做好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

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委员会履职水平

为切实履行职责,财经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认真组织学习。财经委员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监督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积极探索人大财经监督的新途径,努力推进财经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财经委员会积极参加全国人大财经立法工作培训班和华东地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介绍和交流了我省情况,并组织调研组到外省市考察,学习借鉴经济立法和财经监督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财经委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工作分工协作。一年来财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10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12次,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坚持依靠代表。财经委在开展经济立法和财经监督工作中,注意吸收代表参与,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

一年来,财经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经济立法、财经监督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财经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计划审查监督的方式有待探索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约束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的办事、办文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新的一年加以重视和改进,以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7年,省人大财经委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四位一体”战略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经济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办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交付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加强对计期的审查监督

(一)认真履行对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职责。为做好“对计划草案和计划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55作,会前要在认真听取省级经济综合部门汇报、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对编制和完善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建议。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深入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代表的发言,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审查报告。

(二)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全省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及时、准确把握全省经济发展态势。特别是对于半年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要加强与省级综合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经济运行情况,并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变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等,及时提出建议意见。

(三)开展“五大百亿”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五大百亿”工程是本届人大关注的重点建设内容,2007年是基本完成之年,省政府要专门向常委会汇报实施情况。为协助常委会做好审议,财经委要在听取具体实施部门汇报的基础上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实施情况,撰写好调研报告,提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四)结合对省水利厅部门预算的重点审查,适时组织对“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水利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立法计划,明确分工,提前介入,加强联系,深入调研,切实提高起草和初审质量。

(一)认真做好财经委提请审议的《浙江省广告条例(草案)》的准备工作,成立起草小组,认真起草修改,保证条例草案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对财经委负责初审的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检验机构监督条例(草案)》、《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和二类立法项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草案)》、《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要做好计划,落实人员,主动联系,及时了解起草情况,把握重要问题。草案一旦提交财经委审议,即开展立

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初审报告。继续做好2006年结转的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

(三)按照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健全市场运行和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的立法调研。

(四)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经济立法工作。针对相关法律征求意见稿,要按照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及时整理上报。

三、推进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

2007年是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年。省人大财经委和预算工委要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做好预算审查监督的各项工作,努力促进预算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做好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握预决算审查的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决算审查机制,提高预决算审查的质量和实效。继续开展对部门预算、决算的重点审查,选择省水利厅部门预算作为重点审查对象,采取专家审查、代表专题审查等形式,促进有关部门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做好对省民政厅部门决算的审查工作。

(二)做好对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选择事关民生的重点专项资金进行调研,掌握安排使用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情况报告,我们将积极开展相关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基础工作。

四、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要根据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财经委要进行专项调研,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情况,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正确实施。

五、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要按照加强代表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做好为代表服务工作。

(一)认真办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办理的代表议案和建议。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认真征求代表意见,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财经委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要吸收代表参与,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接受代表的监督,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三)组织省人大代表财经专业小组开展重点工程视察活动。

六、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财经委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学习为先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以监督法为要求,规范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监督法对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逐项贯彻实施,尤其是对财经监督明确的新规定,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确保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依法开展。

第2篇

为了深入开展好“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按照市委大讨论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安排意见,现将我局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理清思路、推动工作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全市大讨论活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在认真总结大讨论活动第一阶段取得的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构建“六大”财政(“公共”财政、“透明”财政、“民生”财政、“绩效”财政、“科技”财政、“精细”财政)的目标,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对口服务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对财政管理、财政改革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经过认真梳理后提出整改措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的重大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解放思想的成果体现到具体政策措施上、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不断把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取得更好的成效。

二、方法步骤

第二阶段学习讨论活动从10月25日开始至12月5日结束,分三步实施:

(一)10月25日至11月5日,传达学习,安排部署

一是原原本本学好党的*报告及有关会议精神。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要通过处室、单位周三学习日、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大讨论第一阶段经验交流和转段动员大会上的有关文件。要按照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通知和局机关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安排意见,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学习深入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精神,增强对继续解放思想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确保学习效果,丰富学习形式,局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专题辅导讲座、财政论坛、写我身边的财政人、对党说句心里话等七项活动,以推动我局学习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深入开展讨论。在学习的基础上,各处室、各单位、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讨论内容除文件附件中列出的11道题外,要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准确把握财政支持“三个*”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不断丰富和完善财政工作思路;二是如何增强全市经济活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不断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三是如何进一步关注民生,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公共领域投入;四是如何加大资金倾斜力度,促进城市人文与生态环境的改善;五是如何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如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推动“三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各处室、单位的学习讨论情况请于11月10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二)11月6日至11月20日,开门评议,查摆问题

1、组织开门评议。在第一阶段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分三个层次更广泛地征询社会各方面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搞好开门评议,形成有效互动。

(1)上门征询意见和建议。征询对象主要是市级各部门和单位,征询方式为由局领导带领分管处室负责人到对口服务单位,征询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征询对象主要是各对口服务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以及财会人员,征询方式为通过调查问卷,征询我局有关政务公开、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网上意见征询。征询对象主要是普通群众,征询方式为在我局外网上设立专门的征询意见和建议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征询对财政关注民生、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摆梳理问题。对在开门评议过程中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在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后上报局党组。

(三)11月21日至12月5日,提出措施,狠抓落实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征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三明确(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2—3件影响财政改革和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下决心解决当前存在的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等突出问题,下大气力为群众办实事,使大讨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于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不同形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实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新的转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几点要求:

一要贯穿主线。各处室、各单位、各党支部要以学习宣

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认真学习,深入讨论,不断推进第二阶段各项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

二要结合实际。各支部、各处室、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构建“六大财政”的目标,继续围绕“六个查找”找差距。对于开门评议活动征询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向、重点和措施。查找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要具体、务实、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笼统抽象,大而化之。

第3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行风评议的目的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部门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目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不但有利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对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收支质量、树立财政新形象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县政府纠风办统一要求和部署,为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我局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具体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财政所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三、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部署,及时制定《××县财政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个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保障、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四、全面动员,加强学习

召开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从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入手,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自觉性,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勤政、高效、为民、清廉”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

五、深入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

13个乡镇财政所按上级要求,采取自己找、部门帮、群众提、领导点等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突出检查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情况、专项资金及村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存在的问题,并作纠正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六、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评议

根据各乡镇财政所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我局成立三个检查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财政所通过发放征询意见表、上门征询意见、当场向群众问答等形式对财政部门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情况、专项资金及村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调查评议,虚心倾听社会各界的呼声,人民群众的意见,诚恳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共向群众发放《××县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115份,收回107份,综合满意率98.7%;上门征询意见、当场向群众问答8人,综合满意率99%。通过调查评议,认为:

1、各乡镇财政所基本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能把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政务公开制度,扎实推进窗口行业的文明规范服务,不断提高窗口行业的文明优质服务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

2、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以及相关财税制度和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足额拨付人员、公务等经费,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和资金的安全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3、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专款专用和深入检查、跟踪问效,杜绝弄虚作假、冒领挪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4、按《××县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清理村级各类债权、债务、资金和资产,村级各项收支纳入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核算。

5、实行“一折通”,发放农民各种补贴,涉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无挤占、挪用和截留补贴资金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严格执行报账制规定,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制;建立健全“家电下乡”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资料库,加强“家电下乡”资金管理,做到补贴资金发放规范,资料(表格)齐全、归档及时,无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第4篇

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

三、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四、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对群众提出的有关村务公开的问题及咨询等应在三日内答复。

六、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做好活动记录。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村级重大事项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二、范围:宅基地使用、机动地和资产发包、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其他重大事项。

二、由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三、由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

四、村民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凡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实施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六、对决定实施的事项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民主理财制度

一、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现民主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

三、民主理财小组根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例会,充分履行职责。

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的货币形态,分为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内部往来、应收款等。

二、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必须使用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在收到现金后3日内报账登记,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管,由村财会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支和保管,非财会人员不得保管现金、存款和票据。

四、全面推行村财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由镇代管,实行备用金制度。村集体存款不准另行开户,严禁公款私存。

五、村集体资金收支票据必须具备日期、收支项目、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基本要素,有经手人签字,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审批签字。村财会人员填制报帐单后到镇财务核算中心报帐。镇财务核算中心对村原始票据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开支票据,一律不得付款、报帐、入帐。

六、严格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严禁擅自举借新债,禁止发生任何新的债务。

七、村集体内部往来、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帐、死帐,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报镇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后进行帐务处理,严禁擅自进行帐务处理。

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主要包括村级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经济林木、农业基本建设工程和办公用具及村所有的山岭、水面、土地等自然资源。

二、村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由村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三、村定期对其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点,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入账,做到帐实相符。

四、村级所有集体资产资源的购建、出售、发包、租赁、转让及报废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审批后才能实施。

五、建立资产资源增效机制,对闲置的资产资源可通过承包、租赁和拍卖经营权等形式进行处置,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六、明确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责任,因管理人员而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损失的,由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事一议制度

一、村委会对一事一议,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按照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及2009年的工作规划,实行一事一议。

三、针对具体事项,首先由线块负责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准备规范化的议事材料,再上报分管领导,进入议事程序。

四、主要领导确定议事日期,应提前半天通知相关人员、村民代表,避免不能按时参会议事,影响效果。

五、议事时,由支部书记或主管领导主持,分管领导或线块负责人介绍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主持人首先不发表自己的意见,须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第5篇

原文作者:佚名

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村级民主理财,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规范村级民主评议,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主管、村会计、民主理财负责人等,都应当接受集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一次。

 

意见还要求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村级财会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标准确定。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第6篇

一、坚持学习,明确方向,分析检查工作紧扣“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财政”主题进行

分析检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其效果好坏将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产生重要影响。我厅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财政”开展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理论和财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明确改进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有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同志视察海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卫书记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会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认识、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的理念、政策和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监督管理中去。

二是把科学发展观和和谐财政建设的要求作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的衡量尺度和重要工具。查清找准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看我们的理财理念、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是否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促进海南又好又快发展为首要任务;是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以民生为重;是否统筹兼顾,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最终目标。凡是与科学发展观和和谐财政建设要求不相符、不适应,影响、制约科学发展、和谐财政建设的理财理念、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都应视为突出问题,必须坚决地予以破除、摒弃和纠正。我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工具,从发展意识、体制机制、思维方式、工作措施入手,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清醒认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符合科学发展和和谐财政建议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11月15日我厅召开了厅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这是我厅继9月份召开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后,又一次召开的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这次民主生活会,旨在进一步查找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议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方案。

一是精心组织,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准备。我厅制定了工作计划,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摸清和掌握思想动态。各支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厅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我厅内网和外网上设置献计献策专栏,设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征求意见箱,欢迎群众提出宝贵意见。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听取意见,撰写书面材料。这些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氛围,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铺垫。

二是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陈海波厅长首先代表厅党组从组织财政收支、推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民生项目实施、财政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回顾了近几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就。同时指出我们在财政体制、财政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和和谐财政建设的要求相比存在的问题,要求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解决“三不强、三不足、三不够”的问题作为当前财政工作最紧迫的任务和最佳的突破口,创新理财理念和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财政自身改革与发展,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麦正华副厅长通报了我厅征求意见的总体情况。群众高度评价了我厅在落实科学观,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认为我厅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较高,是一个勇于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好班子;认为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运用发展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开拓的精神、务实的工作,为构建和谐海南和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财政部门应有的作用。同时,群众对财政体制机制、预算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厅党组成员之间开展了开诚布公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陈海波厅长在总结本人在政治学习、思想作风、品德建设、廉政建设、能力建设、工作实绩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后,坦诚地指出自己要进一步提高民主作风,更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并对其他党组成员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批评。麦正华副厅长、唐卓贤副厅长、方光荣局长分别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不足,寻找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三、深入剖析,实事求是,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厅党组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回顾了十六大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查找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具体地分析了主客观原因,并研究制定了和谐财政建设新思路。

(一)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查摆问题。分析检查报告从理财理念、财政增收、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保护生态、财政管理、作风建设管理等七个方面实事求是地肯定了近几年我省财政工作取得的成就。同时,对照科学发展和和谐财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查找和梳理了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和和谐财政建设的突出问题,总结为

“三不强、三不足、三不够”。“三不强”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强、预算执行的绩效性不强、转移支付的合理性不强;“三不足”指:政府采购的及时性不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不足、资产管理的可行性不足;“三不够”指:“金财工程”的全面性不够、财政监督的有效性不够、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不够。

(二)深入具体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造成“三不强、三不足、三不够”的原因比较复杂,从主观上讲,主要在于开展科学发展观的系统研究不够,体现在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高度与深度不够,仍然停留在感性认识层面;主要在于改革创新上缺乏总体的设计和思考,对整体公共财政改革和发展趋势研究不多、看得不透、估计不足,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不强,没有形成整体的改革效应;主要在于作风建设的标准与公共财政要求存在差距,依法理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机制和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等等。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财政的思路和举措。针对财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厅党组深刻剖析找准问题和主观根源,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尽快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及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调控,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二是创新机制,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三是完善制度,建立科学准确的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四是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预算执行的绩效性。五是统筹资,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六是坚定信念,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七是强化职能,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八是开拓思路,更好地服务海南发展大局。九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打造和谐财政。

四、征求民意,集中民智,广泛开展群众分析评议活动

在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中,我厅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和实践特色结合起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问计于民,问责于已,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得没得实惠作为衡量财政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

(一)分析评议重在群众参与。我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网上评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评议工作,一是所有重大步骤、重大活动和关键环节都让群众知晓、参与,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二是注重群众代表的广泛性。对内,我们征求了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代表、派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退休厅级干部代表意见;对外,我们征求省人大代表、省政协代表、部分预算单位代表、部分市县财政局代表意见。网上评议采取在厅内网、外网上公布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设定评议项目等办法,让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在解放思想、发展意识、发展思路、发展质量、创新能力以及体制机制、保障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评议,重点是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并征集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分析评议重在贴近工作。在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过程中,我们把有利于改进财政工作、有利于构建和谐财政作为主导方向,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找出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并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改进,切实把分析检查工作引导到干部职工建言献策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引导到为今后工作明确思路和方向上来,引导真正把思想和行动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上来。整个分析检查阶段我们共收到意见和建议共47条,既充分肯定了财政工作成绩,也提出了许多深中肯綮的意见和建议,既有出立足于当前和一域的改进建议,也有放眼于长远和全局的深刻洞见,是我们改进财政工作的宝贵财富。

(三)分析评议重在取得实效。解决问题求实效是最终目的。我们始终注意边查找、边整改,边整改、边提高。要求查找问题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要客观充分,总结经验要具体深入。多强调主观因素,少强调客观因素;多摆突出问题,少摆一般问题;多反思新问题,少反思老问题。坚决深挖根源,解决本质问题。杜绝轻描淡写、浮光掠影、大而化之,避免工作流于形式,成为走过场。厅机关各处室、各下属单位都针对群众意见和查找出的问题,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财政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五、分析检查阶段的主要成效

第7篇

一年来,我局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保障了财政改革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推进财政机关作风转变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去年我局在党员队伍中认真开展了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紧贴财政工作实际改进工作作风。局领导带队上门走访有关单位,召开各类座谈会##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份,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围绕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最可能办好的事情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重点,研究制定了##项重点改进事项,明确了领导分工、责任处室、协办处室和整改时限,并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确定一个社区(村)为联系点。局里每半年召开一次财政工作务虚会,围绕财政工作、财政改革和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提出相应思路。班子成员带领分管处室的同志到基层、相关服务单位,对区县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问题、规范财税秩序问题、债务和担保问题、教育问题、三农问题、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并分别牵头完成一个以上调研课题。全局上下还结合自身担负的财政职能,主动服务基层和人民群众。局领导带队,带着衣服、食油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走访慰问了##名孤寡老人和困难群众;针对农民对农业生产科技化的要求,与农口共同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送电脑、科技书籍到农村,邀请农业专家到农村宣讲农业科技知识,辅导农民科学生产;有的为社区全民健身点维修和更换群众文化活动急需的音响设备;有的帮助村修建涵闸,确保汛期安全,在村遭受飓风、冰雹袭击时,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慰问受灾群众,捐助资金帮助修复被破坏的民房;有的帮助村实地检查维修农用抽水泵,确保全村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有的帮助社区解决了有线电视入户问题;还有的帮助村将闲置旧公房改造成标准化厂房用于对外招商。全局干部职工纷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社会和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财政机关作风的转变,切实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体现到全面转变机关作风上来,落实到服务经济发展上来,落实到维护人民利益上来。

二、以构建财政部门惩防体系为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上级要求,我代表局党组,向全局干部进行一次述廉,对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局“三个文明”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了教育实施计划,努力营造“廉政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氛围。在教育对象中,注重突出处以上领导干部。在教育内容上,采取教育互动、先进典型引路和反面案例教育等形式增强效果。在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读书思廉献策”活动,共收到情况反馈表##份。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局性的反腐倡廉教育。

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市财政局反腐倡廉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财政部门惩防体系总体框架。对《预警机制》中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目标任务落在实处。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修订完善并继续执行制度##个,今年还将根据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的需要计划新建制度##个,初步形成较为完整严密、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

三是落实责任制,加强考核。以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为主线,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局、处两级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局长、处长在分管范围内既要管业务又要管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年初,局党组下达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党组成员还分别与所分管的处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将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局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财政业务工作一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处室评优基本条件,作为处室负责人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重大事项严格遵循《党组议事规则》,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决策。干部提拔工作征求纪检组意见,并由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同时,组织各处室召开了处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对处室领导班子、处室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重视社会及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先后向106名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并认真梳理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整改。此外,对15件群众件,按要求及时予以办结。对我局一起违反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对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开展了内部审计,对办公室、企业处、税政处、开发区处四个处室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抓好处以上领导干部禁收“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禁止赌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日中午禁酒四项重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谋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等五种违纪行为。20*年纪检组共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含代币券)共计##元,先后有#名处级领导干部向纪检组报告了购房、购车等个人重大事项。坚持新提拔处长任前谈话制度,对两名新任副处长提出了加强廉洁自律和协助处长抓好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兼职须辞去职务的规定,我局领导已按要求在20*年下半年辞去了在注册会计师协会兼任的职务。20*年,根据中纪委、中组部文件要求,我们再次进行检查,没有在职人员在企业兼职。

六是严格把好干部任用关。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5+1”法规性文件,规范任用程序,扩大民主,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把民意测评、民主评议作为考察干部的基本程序。20*年,对#个处级职位全部按规定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对##名拟提拔的处科级干部,严格执行事前征求纪检组意见制度,做到公开、公正、民主、择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财政工作需要和干部需求,制定了20*年政治业务学习培训计划,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到财政管理、会计知识等方面进行总体安排,并采取脱产办班的办法,对全局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封闭培训。全年围绕提高干部能力,共开展了领导科学、公务员法等28项培训。规范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反馈。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先后对在同一处室任职时间较长的#名处长、副处长、#名一般干部进行交流换岗。为了培养锻炼干部,制定了《关于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互派干部学习锻炼的办法》。修订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从财政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建设责任分解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加强考核考评,使考核工作更加客观。

三、以加强政务公开和财政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第8篇

一、村级“一事一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作为税费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是村民为兴办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出资出劳的行为,是筹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和劳务合理合法的有效途径。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为了鼓励农民自力更生,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我区村级公益事业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进行筹资筹劳,依靠和发挥农民的自身力量兴办村内公益事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压力,有力促进了我区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但在“一事一议”的组织、程序、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一)对“一事一议”政策的理解存有差异

部分村干部对“一事一议”的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对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项的认识模糊不清,尤其在筹资筹劳的范围、程序、管理、所筹资金的使用、筹资筹劳对象的确定、分摊方式、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数额及减免等事项的执行上出现偏差,由此产生分摊不合理、受益不均、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也有部分村民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干部乱受费,是增加农民负担。

(二)随意扩大筹资筹劳范围

有些地方随便扩大议事范围、突破上限标准,甚至借机搭车收费,使“一事一议”成为新的固定收费项目;有的村干部急功近利,一年上几个项目,超出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农民的负担有所反弹,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决策不民主

相当一部分村议事过程不能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往往是村干部说了算,所议之事不符合本村多数村民的意愿,使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如议案的提出没有充分发扬民主,村民代表不能深入到所联系的农户中,议事不能广泛征求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议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之前,没有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甚至有的议案没有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而是由村干部自主商议决定。

(四)程序不规范

部分村干部在议事操作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没有遵循:提出议案、受理并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征求村民意见、开会讨论决定、会后公布、审批、组织实施、及时公布实施情况接受监督的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嫌麻烦、图省事,为了求效率、赶时间、随意减少某些环节。

(五)违规操作现象较为严重

有不少村议事没有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实施过程中财务不公开,实施结果没有及时接受村民的监督,资金使用途径和帐目不清楚;有的村对筹集的资金,没有设独立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甚至截留、随意挪用资金等。

(六)议事结果执行难

“一事一议”通过的项目,收缴筹资款难度较大,特别是对跨村的道路、桥梁、涵闸等项目,常会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

一是村干部政策观念不强,能力和素质不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一些村党支部书记是乡党委任命,不是经过“两推一选”产生的,其影响号召、组织协调、做群众工作及依法办事的能力都大打折扣。

二是村民对政策不明,正确行使民利的意识、参与意识、大局意识都比较淡薄,认为自己出资出劳不直接受益或受益不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漠不关心,认为议和不议都无所谓,缺乏集体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

三是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中有关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方面,涉及“一事一议”的相关决策制度、监督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如“一事一议”的议事规则、议事程序、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时效性、约束性不强,致使“一事一议”无章可循。

四是村民代表的产生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要求,不经村民的推选而是由村干部指定,其代表性明显不足,不能密切联系村民、充分代表民意,其桥梁纽带作用、代议作用、参政议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一事一议”不能充分代表民意。

五是约束机制未建立,有关“一事一议”的政策法规相对较滞后,缺乏法律保障的制约,导致村委会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村民缺少制约手段,没有处罚措施。

六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缺乏政府引导和配套资金,影响了“一事一议”的进度和质量。据资料统计,2005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742元,全区8971个行政村中,空壳村占30%,集体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的村有4172个,大多数村级组织自身无力发展公益事业,无法带动农民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推进村级“一事一议”决策制度的对策

(一)加强政策宣传,把好“一事一议”政策关

首先,重点是宣传学习党的农村政策,如农村税费改革和“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办发17号文件、及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一事一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到位,把“一事一议”方面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解释到位,使村干部明确“一事一议”的政策要求,把握好村民自愿、量力而行、共同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程序规范、使用公开这一基本原则。还必须注重对村民的教育引导,做到农户对“一事一议”的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把“一事一议”政策中村民关注的热点引导到位,解释疑惑、疏导情绪、平衡心理。

(二)创新决策机制,把好“一事一议”意见关

“一事一议”得以顺利推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让村民当家作主,充分相信村民,紧紧依靠村民,把议事权、决策权交给村民。首先是民意调查“选”事:年初开展民情民意调查,由村民代表入户发放《意见征询表》,掌握关系村民生产生活急需解决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梳理出村民要求最强烈、受益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其次是公开公正“亮”事: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初步方案,设立意见征询电话和征询意见箱,由村民代表到所联系的户中收集村民意见。再次是群众票决“定”事:将村民要求最强烈、受益范围最广、投资投劳额度与村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作为建设项目,印制意见卡,将工程预算、分摊方式等详细写在上面告知村民,并在下面设有“同意”、“不同意”、“签名”栏目,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意见,以户为单位要求村民签名表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汇总意见并依据票决定事。

(三)规范范议事程序,把好“一事一议”程序关

规范议事程序是“一事一议”的基础。实践证明凡是“一事一议”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和单位,都是议事程序比较到位。因此,要确保“一事一议”顺利地开展下去,必须规范议事程序,从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以下将是较为有效的:(1)深入调查收集民意,弄清大多数群众希望办什么。(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方案。以轻重缓急村民急需为原则,确定当年所办的项目。(3)公开初步方案,征求村民对初步方案的意见,争取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4)民主讨论确定方案。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修正完善方案。(5)召开户代表大会进行“公决”。(6)公布方案。(7)审批方案。农经部门严格审批“一事一议”的款项筹集,实行上限控制,对申办的“一事一议”项目要逐级审查、核实是否合理合法。(8)村委会组织实施。(9)及时公布实施情况接受监督。将“一事一议”的实施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范畴,接受村民的监督。

(四)完善管理制度,把好“一事一议”制度关

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核心,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是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要体现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村情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一事一议”民主管理水平低的现状,着力抓好“一事一议”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把健全和完善“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制度与《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完善、落实结合起来,在坚持民主、合法、实效原则的基础上,把“一事一议”有关规则,如“一事一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筹资筹劳的程序、上限标准、分摊方式、村民不按期或拒不交纳筹资的处罚措施、“一事一议”财务管理、开支审批及财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的选举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写进去,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在实践中认真执行,提高村干部的民主管理水平。

(五)强化监督机制,把好“一事一议”监督关

经“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所筹资金属于集体资金性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必须对“一事一议”实施过程、所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并接受群众监督,真正体现村务公开。为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村民四支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监督检查体系、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村民多层次、全方位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网络。

县乡农经部门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抓项目审查把关,审查议事范围是否合理、议事程序是否合法、呈报资料是否真实、分摊对象和办法及减免措施是否合理等;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着重看票据的真假、有无与事实不符的不合理开支、有无挪用。在经过上级审计的基础上,将“一事一议”筹资的提取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向村民公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民代表参与全程监督,着重在筹资筹劳的程序、筹资筹劳的使用、筹资筹劳的管理方面以及在资金预算,项目招标、原材料购买和使用、工程质量的监督、项目决算等环节实施监督;依靠村民的力量,发挥村民的监督主体作用,议事之后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村民的监督,把村民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是否满意的标准。提醒村民对不良行为进行监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干部要自觉接受并尊重村民的监督:村民有权对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乡镇领导和主管部门应广泛收集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保护村民提出合理批评意见建议的积极性,营造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优化民主监督的环境,切实解决村民不关心监督、不参与监督和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好“一事一议”执行关

推进“一事一议”必须注重政策导向,从完善政策法规、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入手,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违法必究,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进一步推动村级“一事一议”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由于农村种植业季节性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当前结合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必须充实和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结合我区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在内容上与时俱进。推行“一事一议”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违规责任,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把它作为村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年终考评和离任审计的重要方面。对未经批准要求农民出资出劳的、违反政策规定强行农民筹资的或强制农民出劳的及村干部有不廉行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等有关行为,明确责任主体并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对无正当理由不筹资也不投劳的村民,按《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处罚措施严格执行。对“一事一议”中出现的不合理问题,要有专人办理,发现违规行为,要查处到位,决不姑息,切实使“一事一议”款项的筹集来之于农民、造福于农民,把项目办到农民的心坎上。

(七)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把好“一事一议”投入关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强化政策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财政向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重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农村纯公共产品由政府来提供,农村准公共产品,按照政府补贴和私人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和农民私人混合提供,小范围收益的公共产品将农民组织起来成为合作性组织,通过合作方式将外部收益内部化,提高供给效率。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界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采取“向上级政府争取一点、村里补助一点、向村民筹一点”的筹补结合的筹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催化作用,从而解决筹资筹劳数额偏低不能满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需要问题。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民间力量投资农村公益事业,逐步减少“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八)加强班子建设,把好“一事一议”用人关

第9篇

一、社区(村)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及运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组建工作。

建立社区(村)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镇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组织、农业、民政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小组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组建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把责任分工落实到人,明确各社区(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组建社区(村)监督委员会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社区认真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选举之前,为充分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社区(村)事务公开栏等渠道和阵地宣传建立社区(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以及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运作方式,为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设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二)创新模式,依法选举,选好配强民主监督队伍。

为有效搭建民主监督组织平台,我们镇根据各社区(村)实际情况,明确社区(村)监督委员会组织设置主任1名、委员2-5名;并在监委会下面,又设置民主管理监督和民主理财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监督社区(村)重点工作的决策及实施、社区(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监督委员会和工作小组任期均与社区(村)党组织相同;其成员的任职条件应为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社区(村)情况、敢于反映情况,且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员或村民代表;并要求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委员会主任除外),即社区管委会、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推进,选好配强监委会班子,首先由社区(村)党支部提出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职数,社区(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原则上作为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然后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出候选人建议人选;社区(村)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及建议人选报经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以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社区(村)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社区“两委会”确定候选人后,提交村民代表和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兼顾地域平衡)。新一届社区(村)监督委员会产生后,及时予以公布,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确认后,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三)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确保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明确工作权限,全面履行民主监督职责,进一步保证机构有效、有序、有利运作。按照浙委办[201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调研、分析和选举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了社区(村)民主监督等各类制度,新制订完善了《镇社区(村)民主监督制度(试行)》、《镇社(村)务公开办法》、《镇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则。这些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委员会的地位和民主监督的职责,为监督委员会顺利有效地履行职责奠定了必要的工作基础。

监督委员会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开展工作,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不参与村务管理,是一个专门从事村务监督工作的机构。我镇社区(村)监督委员会履行六项监督职责:

一是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社区(村)两委会,定期和不定期向镇党委、纪委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参与镇党委、政府对社区(村)干部的年终述职考评;

二是实施政策执行监督,特别是对新农村建设政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实施监督,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是实施社(村)务决策监督,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决定,提出废止建议,对于重要工作安排和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四是实施民主管理监督,对社(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审核,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防止、纠正社(村)务公开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的行为;

五是实施财务收支监督,督促经济合作社严格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对村所有开支票据和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

六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区(村)党组织和社区管理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为:当监督委员会发现社(村)务管理有问题后,首先向社区(村)两委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如果社区(村)两委对这些意见或建议不予采纳,则提请社区(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如果社区(村)委会不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监督委员会可直接向镇纪委反映,若情况属实,由镇纪委责成社区(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加以讨论并做出决定。此外,监督委员会还可根据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社区(村)两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社区(村)党支部报镇党委、政府同意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二、社区(村)监督委员会组建后工作成效

2012年6月,我镇全面完成了6个社区(村)监督委员会及下设工作小组的构建,经过将近一年的运作其成效显著。

一是规范了权力运行。通过民主监督委员会参加社区(村)“两委会”工作会议以及定期的工作例会等形式,切实加强了对社区(村)“两委会”工作决策和干部权力的适时监督。目前,全镇6个民主监督委员会共实施监督事项17个,配合工作35次,提出质询意见20多条。

二是强化了村务监督。根据《镇社区(村)民主监督制度(试行)》,凡是重要社区(村)务工作要求通过监督委员会向群众公布解释,征求群众意见,凡是群众对社区(村)务有疑问、有争议的,可通过监督委员会进行质询,便于群众全程监督。

第10篇

一、现阶段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新一轮区域调整后,我区现有总面积396平方公里,共设5个街道和4个镇,77个行政村,2116个村民小组,村民总人口约29.12万人。经多年来的相关工作推进,我区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实现了区级“村民自治管理模范村”的全覆盖。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推进做法为:

(一)健全制度,做到四个保证

一是从组织领导上予以保证。区、镇(街)、村三级分别成立了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区相关部门配合抓,农民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从管理制度上予以保证。以我区独创的《村民自治848系统》建设为统揽,在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的基础上,出台了多项文件和相关政策性意见,专门配套制订了《村务公开制度》,明确了村务公开的程序、形式、主要内容及时间要求,同时还制订了《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民理财制度》等,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从推进形式上予以保证。我区以“江苏省村民自治模范区”的争创活动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为抓手,来深入推进全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于2006年2月8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锡村办发[2006]1号)文件,并制订了考评标准,分别就开展该项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基本标准、考核评选和命名表彰办法、组织领导均作出了具体要求。各村健全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主理财小组,并通过民主议事和监督渠道,使村民们真正享受到了自己的事自己议、自己管的权利。

四是从配套机制上予以保证。为了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我们以镇为单位,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财务公开、财务审计和财务监督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会计、出纳、财务主管干部和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村集体经济收入、支出、投资、干部分配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具体运作程序。同时,我们建立健全了换届选举审计制度,每次换届选举之前,必须对村级资产、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加强监督。

(二)规范操作,突出三个环节

一是规范村务公开栏的设置。要求公开栏必须设置在村内人流量较大、群众易于看到到地方,有条件的要由村委会延伸到各自然村。为了防止科普、计生、普法等宣传挤占村务公开内容,我们明确各村必须分别设置村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并且两栏的面积均要达到4平方米以上。目前,这项工作我们正在结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在推进过程中。

二是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近年来我们把必须向村民公开的内容分归纳为11类,确保把政策依据、方案制定、数据指标、办事方式、决策和审查审核过程以及办事结果等农民群众应该知道的内容,全部公开。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近期我们会同区纪委、区农办、区财政等部门,按上级精神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目录的意见》(锡民发[2009]28号)的指导性文件,分别就该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作出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统一规范区分为政务公示、财务公开、事务公议、群众意见四个大类,涉及33个项目和13种公开表格,全方位指导现阶段村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此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我们把村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时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固定公开内容包括村民自治章程、各项工作制度、三年任期规划、工作管理网络成员分工和财务预决算方案等,实行长期公开;第二类是定期公开内容,包括村务发生事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社会事业进展状况、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医疗卫生、低保救助、征兵服役等内容,定期公开内容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第三类是即时公开内容。应该及时让村民了解的如上级短期下达的重大建设及工作检查项目、突发性事由处置,以及慈善募捐、义务献血、紧急救助等各项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做到根据需要即时公开。基本保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年工作定期公开,季度工作及时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

(三)加强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监督检查到位。每年年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都要开展一次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同时,我们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新农村示范村的考核指标中。其次,监督手段到位。坚持和完善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会议和活动制度。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后才能付诸实施。另外,每个村同时配置了信息意见反馈箱,以及时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反馈意见。

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其基本成效体现为:

一是村务公开工作更趋向规范。村务公开栏等硬件设施达标过硬,公开内容及时准确,专项经费相对落实,台帐规范健全,群众反映普遍良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至目前,有14个村通过区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考评验收并命名,并实现了区级“村民自治模范村”的全覆盖;有12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管理民主示范村”,其中东港镇黄土塘、鹅湖镇青荡等5村被省厅授予“江苏省管理民主示范村”。

二是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村级集体事务的热情,同时,改变了传统封闭运行的村务管理机制,使村干部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由“猜疑”向“信任”转变,农村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相继得到化解。

三是初步形成了村级班子高效运作的机制。围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形成的一整套村级组织工作体系,使村务管理由“无序”向“有序”转变,村委会一班人坚持把村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集体事业为重,注意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带头执行规章制度,任何工作都力争在群众监督之下,使村委会班子向高效运转前进。

四是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化解了众多潜在矛盾,促进了村风民风的根本好转。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社会基础,使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的进步。

二、问题与原因

近年来,各镇、村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虽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敷衍应付,公开不规范。村务公开目前虽然在各村得到普遍推行,但同公开的目标要求,仍存在不够规范完备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有的只在上级检查时才公开,平时无人问津;二是公开地点不适中。不少村村务公开栏设在村办事中枢边缘,且面积不够或布置凌乱,不便于群众浏览;三是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的只公布数额较小的费用,不公布大额开支,个别村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重点”等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如土地开发租赁、拆迁补偿、招待费用、工程承发包等;四是公开程序不严谨。公开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镇和村干部唱“独角戏”,未完全按程序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查,使村务公开缺乏说服力。

2、疏于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个别基层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形同虚设。同时,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配套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完善,该落实的没有落实,出于应付之举,加之考核与奖罚也不完全到位,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3、多头管理,渠道不畅通。围绕村务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都作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组织部、纪委、农办、农林局等多家单位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抓工作,职能相互交叉,民政部门工作力度受到削弱,有时使得基层无所适从,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村务公开的主体是村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的有关问题,监督的主体是广大村民,在当前二者之间还缺乏有机联系,互动性不够。

4、忽视反馈,效果不明显。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视公开的形式,而轻视公开后的情况收集和处理,有公开无落实,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而有图改进,认为公开了就万事大吉。尤其是个别乡镇和村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正面答复解释的不答复解释,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整改解决,有的还冷言相讥,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大局。

上述不足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未完全到位,理念模糊,主要是怕暴露问题、怕失权、怕揭短、怕麻烦、怕引发矛盾,导致群众上访,从而不想或不愿公开。二是一些群众在思想上也存在种种困惑和疑虑,担心公开工作能否真的行得通、落得实、有成效,是否会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从而思想上缺乏信心,参与监督意识不强。三是“两手抓”的职责意识淡薄,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搞好了有政绩,而村务公开工作是软任务,只是个形式问题,由此对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不认真解决。四是个别村为敷衍应付,支吾差事,追求形式主义而不注重质量和实效,以为发个文件、开个会议或者建个公开栏,就万事大吉,对于进一步抓好财务清理、后续监管、民主评议、监督考核等一系列重要环节置之不理。五是有的基层干部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法了解掌握不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无从下手,不尽如人意,并且制度约束不严格,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落实不到位,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达不到预期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我们只有坚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事关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有针对性地改进存在的问题,形成更加良好的村务公开氛围,才能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1、切实强化领导,保障工作有力。镇、村二级要结合实际,针对人员变动,进一步完善调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建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强化各单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好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促使村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让基层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更新理念,树立公仆意识和群众、法制观念,勤政廉政,切实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不参与、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公开等问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素质。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使基层党员干部全面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引导,努力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制度,熟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掌握指导开展村务公开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自觉养成尊重村民意愿、办事透明公开的工作方法。

4、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及时高效。区镇村应按照村务公开的具体要求,设立村务公开专项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帐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夯实村务公开的硬件载体,并将村务公开纳入区镇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提供村务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预算的业务经费,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指导、监督到位。

第11篇

一、今年开展*评议政风行风所做的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局领导班子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对各阶段的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并成立了行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下属学校开展行评工作。下属各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行评实施方案,做到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6月份,我局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评议工作动员大会、机关干部大会和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座谈会。在系统内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为使整个*评议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并扎实有效,我局制定了《*文教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评议政风行风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区文化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形象,形成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深入广泛开展*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文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民人群众满意的文化教育事业单位”,促进文教系统的政风大发问和行风大转变。要紧紧围绕推动文化教育和谐发展这个主题,科学执政、*执政、依法执政,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师德师风、中小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重点,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不断加强和改进文教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出人民满意的文化教育事业。

同时,明确了今年的评议对象,除局机关外,还包括全区各中小学校和文化企、事业单位。为便于开展工作,局评议领导小组把今年评议内容的重点,确定为抓好在20*年*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和20*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和师德师风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单位建设。《方案》明确规定了今年*评议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0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即全面部署动员阶段(5月25日至6月28日);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6月29日至7月20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督促整改、建章立制阶段(8月21日至9月18日);检查评估和总结表彰阶段。局属各文化单位、学校均制订了行风评议方案,并进行了自查,要求9月底整改到位。

三是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制订了《*文教局*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宣传工作计划》,加强了此次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编发了《工作简报》6期,并通过专栏、板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了*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传达了省、市*评议工作的精神。强调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都是文教形象,激励广大教师齐心协力搞好行风建设。

四是开门评议,恳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召开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校长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局领导和机关相关责任股室,于7月19日走上街头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群众对教育方面的一些问题,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在局统一安排下,各基层单位也采取了各种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并通过问卷、走访等方式与家长沟通,解决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三小的“百名教师走访千名家长”的问卷调查活动独具特色,效果明显。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建立了意见箱,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自查和意见、建议征集,经疏理共有7条意见被列为我局今年必须整改解决的问题。

五是边评边改,强抓落实。局行评办公室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类,局领导及时批转到局机关有关股室或局属有关单位,要求按照时间表、责任人方式及时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对疏理出来的问题和省、市反馈来的意见、建议以及件,件件都制定了专门方案、明确责任人予以整改落实,做到了不拖延、不护短、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了边评边改。

六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评议工作中,我局根据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为切实改变作风,从建制度、抓长效着眼,出台了“七个严禁”、“五个查处”和“一个不准”,用铁的纪律确保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出实效。具体做法是:严禁机关干部的消费让基层埋单,严禁各单位集体组织用公款外出旅游,严禁单位内小团体经常处理单位钱物,严禁系统内干部职工在任何时候和场所进行赌博,严禁到业务单位索要、吃喝,严禁以联络关系为由肆意开支,严禁经常用公款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查处大额资金开支不明情况,查处中心小学大额收缴村小公用经费、杂费补贴情况,查处挪用工程款项情况,查处专项经费的余额处理情况。不准收费补课。针对学校财务规范管理问题,制订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校长离任审计制度,制定了中小学班主任考核管理办法,以此来逐步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

二、各类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年省教育厅回馈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省教育厅回馈给我局的20*年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内容涉及收取借读费、学校(教师)收费补课费和服务项目收费问题。

关于反映实验小学收取借读费和练习本费的问题,我局在收到回馈信件时,立即对此问题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家长反映的情况源于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对交借读费和练习本费问题存有疑虑。此问题在今年的*评议中进行了整改复查,已落实到位。

关于反映学生参保交费问题,我局已在去年的*评议中整改到位,在今年的自查自纠中,我局又把此问题列入了整改范围,对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工作明确了更严格更规范的操作程序,始终把学生的自愿放在首位。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其它反映学生交报刊费、学校(教师)收费办培训班、补课班等问题,我局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查实,有的问题是人的疑问,有的问题主体不在学校,也有反映不实的问题。但对所有的问题,我局都作了认真的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问题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回复,全部进行了整改,都已落实到位。

2、20*我局满意度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在20*年*评义政风行风工作中,我局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群众意见和建议共11条,分别是反映教育政策方面5条,反映教育教学管理问题2条,其他问题4条。这11条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公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落实、教师工资的到位、小升初学区的划分以及薄弱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此,我局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再一次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复查落实,把十一条问题分别落实到了财务股、普教股、人事股、办公室等相关责任股室。各责任股室高度重视,再一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访,分别写出了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意见,整改情况已全部到位。

3、20*年我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政风行风自查阶段,我局先后召开了多层次的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座谈会,自查中共疏理出7条意见和建议,分别是反映教育政策问题1条、反映教育教学管理问题4条、反映收费问题1条、其他问题1条。在这7个问题中,涉及教育政策问题的是反映“个别学校民生工程款发放不及时,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我局责成纪检监察股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主要是*中学对住宿生困难补助2万余元未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文教局及时进行了督查,学校也进行了整改,校长因此受到了行政警告的处分。关于极少数学校违规收费补课问题,我局已对20*年存在收费补课的*中和*中学校长分别给予了免职和撤职处分,今年以来未发生学校收费补课现象。对于学校财务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我局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全区中小学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指出了问题和不足,要求改进;二是对财务管理规范的予以表彰,通报表彰了8所学校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三是制订了《*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发至各校,在20*年9月起试行;四是对离任、调动的学校校长进行了离任、任职审计;五是召开了学校财务人员会议,进行业务学习、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关于“少数服务部门对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宣传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召开了服务部门负责人会,强调了开展服务性项目的要求和纪律。规定凡经区联席会批准可由服务性单位上门服务的项目,一律在开学后一周才能办理,由服务单位聘请非在职人员为代办员去开展,代办员必须有聘书、上岗证或委托书,学校不统一组织,不代收代办,不强行推荐,必须完全尊重家长或学生自愿选择的意愿。服务单位印制了《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于众。服务项目收费必须一人一票,票款相符,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在学校开展。同时,为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分别制定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在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均已作了整改,并有专项措施予以落实。

4、20*年由市局收集到反馈来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今年的*评议工作中,由市教育局收集到的列为我局整改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共20条,分别是关于教育政策问题1条,关于教育管理问题3条,涉及收费问题16条。

反映教育政策问题,主要是指*中学20*年下学期国家下拨给住宿生的2万余元补助款,没有及时发到学生手中。此事已在我局自查时已进行了自纠,对有关责任人员已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3条意见,经我局纪检监察股、财务股等责任单位督查,有的问题反映不实,有的问题主体不在学校,调查结果均已在第一时间向市局作了汇报。

第12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全县财源建设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回顾总,结去年的财源建设工作,全面客观的分析我县面临的财政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财源建设工作任务。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在家的五大班子领导同志;各乡镇(办)党政一把手、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各乡镇(办)财税、国税、地税分局的正副局长、土管所长;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财政、税务、国土资源、建设、水务、环保部门的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收费科室的负责人;三个办事处城区内村街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副县长刘东昌同志代表县政府传达高政发[]号《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政发[]号《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政发[]号《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办)财政体制的意见》。、县政府与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建设局、国资办签订责任状。、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兰雨同志安排部署财源建设工作。、县委书记李伯平同志讲重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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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刘县长传达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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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孙县长代表县政府与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建设局、国资办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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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孙县长安排部署财源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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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第四项:请李书记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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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刘县长传达了县政府的有关文件,孙县长在回顾去年财源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今年我县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就如何搞好今年的财源建设工作讲了很重要的意见。孙县长提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既具有现实性,符合高唐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又具有前瞻性,符合我县围绕“三全”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鲁西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提出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意见有的放矢,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李书记分析了我县面临的财政形势,提出了构筑公共财政体制的思路。李书记对我县财政形势的分析,客观、全面、深刻、理性,既分析了我们的优势和潜力,也分析了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分析有理有据,切中要害,提出的构筑公共财政的思路,将是我县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南和纲领。请大家认真学习贯彻两位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好这次财源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提四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这次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会后,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多形式、多媒体层层传达这次财源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书记和孙县长的讲话及县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了解我县当前的财政形势及面临的繁重任务,使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感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形成全县上下人人了解财政,关心财政,支持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加快机制创新步伐

要在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财政集中支付、工程预决算审核、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将政府采购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延伸到乡镇。要积极推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务管理,按照孙县长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重新核定基数,重新划分收支范围,要建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实行定向转移支付,以调动乡镇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从而壮大乡镇财政实力,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运营力度,要通过对外合资合作和重组整合、产权改革两种形式,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国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战略构想,加大对县级国有资产产权的改革力度,通过实施多元化投资优化国有股权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县级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最大限度的发挥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合理掌握收费尺度,加大征收力度,创造良好的收费环境

刚才,李书记、孙县长讲了,上级财税体制改革对我县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要想保持我县财政收入的持续高效增长,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增加非税收入,提高非税收入在全县财政总收入中的份额。因此,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同时,今年县政府把收费工作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政府明确要求各执收部门要及时更新收费观念,加大征收力度,尤其是对税前列支、上交比例较小甚至不上交的收费项目,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行高限征收。但绝不允许搞“三乱”,要严格收费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一是要继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能乱设项目,搭车加码,不能超标准收取,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按照规定项目标准收足收齐,不能欠收。三是实行“一口收费”,收费收入由各执收部门负责,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集中管理,由县政府按有关规定统一调配。各执收部门从现在开始,要抓住均衡收入不放,制定具体的增收措施,切实加大征收力度,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上半年实现“双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