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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31 09:21:40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第五条的规定,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

2.对专业、课程和教材的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对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进行监督、评估;

4.进行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师手册、教学日历、教案等。委员会可根据一定程序调阅各种教学文件、资料;

5.开展教学工作调研,包括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收集相关信息。监督各专业学院(教学部)落实和执行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的情况;

6.对教学设施、实验条件和实训基地建设进行评估;

7.检查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

8.通过听课检查课堂教学质量,当堂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意见,《听课记录》由委员会统计、存档;

9.每学期确定督导工作重点并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撰写调研报告和督导信息,为学院提供决策参考;

10.进行其他本委员会认为必要的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根据上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第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及工作计划如下:

1.坚持督导委员随堂听课的制度,本学期内每位专职督导委员随堂听课80次,兼职督导委员随堂听课20次,每次听课当堂填写《听课记录》,并将听课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讲课教师,以便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听课记录》由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存档。学期结束时,每位督导委员对本学期的督导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意见。

2.与教务处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有计划地对全校的教学运行进行常规教学检查。本学期每位专职督导委员进行常规教学检查14次,兼职督导委员进行常规教学检查4次,具体安排见附件: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常规教学检查分组表。

3.每位督导委员出席教务处和各专业学院本学期在期中或期末组织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会后将学生意见整理成书面报告,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并及时与有关教师沟通交流。

4.与教务处合作,在本学期期中或期末组织一次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意见,会后将教师意见整理成书面报告,呈报董院长,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5.督导委员会对2007级专业教学计划的终审、编辑工作,以及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6.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委员参加学院专家组对独立学院如何建立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进行调研,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进行质量评估体系的指标分解工作,以为适当时间进行自评做好理论准备。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2

第二学期应用化学系教学工作,在系党政班子领导下,经全系教师拼搏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教学任务,系教学督导成员除完成教学任务之外,做了大量的教学督导工作,使我系整体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得到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补充系督导成员,加大督导力度。本学期初,聘请樊树红、姜业朝老师为新补系教学督导成员。并且对教学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安排督导组相关人员对本学期各个阶段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教学督导人员均为我系教学骨干、专业带头人,担任大量教学任务和教学管理工作,每位督导教师都投入大量精力进行教学督导工作,共督导理论课、实验环节等教学工作达78人次,对年轻教师、外聘教师加大了督导力度,对实验环节的教学加强了监控。对于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导人员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对于教学改进效果非常显著。

二、对整个学期教学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督导,做到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开学初,我系全体教师提前两天报道上班,以教研室为单位,对开学后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教材、实验计划等教学资料,以及各教研室活动计划、实验实训场所、设备的准备情况,每位教师都做好了较充分的准备。个别教师教案不够规范,实验计划的时间需要全系统一协调安排。本学期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教学各个环节进行了初、中、末各阶段工作检查,包括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进度、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通过检查找出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师的重视程度,规范了教学过程。

三、加大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的督导力度,尤其对外聘教师、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以及实验实训进行重点督导。教学督导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坚持原则,注意方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对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交流看法,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督导中发现检查青年教师中,普遍存在课堂的驾驭能力欠老道;对教材和教学内容的处理、理论与实践关系的把握、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有待提高。我系外聘任课教师普遍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个别教师普通话需加强训练。实验实训环节的教学督导中,发现工业分析专业实验实训负责教师对学生要求严格,学生进入实训室之前教师检查准备情况,重要环节操作步骤要求学生熟记,对实训操作严格规范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但也发现有些实验实训课堂,教学环境嘈杂,教师要求不严格,学生松散。

四、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的帮对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彼此相互听课,或共同指导实践环节课程,老教师不遗余力传帮带,各教研室以集体备课、说课、公开课等形式展开教学活动,使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得到了快速的提高。聘请学院督导专家黄均麟老师,为担任《物理化学》课程的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强调不同专业学生因材施教和教学重点和难点等方面的教学经验。绝大多数青年教师已经独挡一面,担当教学工作重任。

五、加大了对教学秩序、课堂纪律、学生出勤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查教师上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师严格遵守教学要求,按时上、下课,严明课堂纪律,严格管理学生,认真填写课堂日志,教学秩序良好。

六、本学期我系的教学督导工作,由于督导人员均为教学工作骨干担当的教学任务较重,造成督导的力度还不足,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还需要重点加大课堂教学、实践环节、以及教学准备工作的监控管理工作力度,使我系的教学督导工作跨越新的高度,得到良好的发展。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3

国务院办公厅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十一)人事教育司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4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辖区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学校区域调整、布局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安全工作、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经费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制定、指导辖区内教育发展及调整学校布局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校舍改造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3.管理辖区各类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负责辖区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常规管理,组织教学研究,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制定和落实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措施,督查和指导好学校常规管理工作。

4.落实片区责任督学制度,各责任督学必须按照职责要求定期深入挂钩学校开展综合督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学区成员学校负责人聘任,协助县教育局组织小学教职工聘用等工作。对学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保障全乡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xxx教育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

1.综合协调日常事务、拟发各类公文、文件签收、上传下达、教师出勤统计、教育信息报送、材料分发及文印等工作。

2.负责各类公文的运转,会议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草拟本单位年度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

4.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协调各室间的工作。

5.负责本乡教育通联工作,积极撰稿投稿。

6.加强综合调研,在学校管理中起好参谋部、联络部、服务部的作用,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7.完成xxx教育办公室主任交办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xxx教育办公室教研员岗位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乡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2.负责指导全乡所辖小学学区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上课、评课、调查研究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质量,分析检测成绩。

3.督促各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按时作息,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4.负责全乡教师的培训工作,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5.抓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县级论文的评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相关实验教学仪器统计上报工作,把关教辅教材征订。

7.完成xxx教育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xxx教育办公室报帐员岗位职责

1.报账员必须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账员要对本单位财务活动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给予制止和纠正。年末,指导各学校报账员、要认真核对各项支出指标、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按月编制、审核财政统发工资花名册,及时缴交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工伤生育保险,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账工作。

3.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好学校预、决算编制工作。

4.报账员应于每月底以前将本月所有发生的业务原始单据和相关资料交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记账。

5.登记、管理好学校资产账务,按年度做好学校资产清查统计工作。

6.报账员要按时做好辖区内学校的各类教育经费、食堂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含实物)账务处理工作。

7.报账员负责向县会计核算中心领用、核销财政性票据,及时上缴应交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类资金。

xxx教育办公室校改(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统筹规划全乡校点布局调整方案,编制新校园建设工程规划,指导基层学校做好规划工作。

2.负责对全乡学校零星修缮工程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对零星修缮工程的结算、造价进行核查。

3.负责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各项零星工程的招标工作,熟悉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操作程序。拟定各项零星修缮工程的合同书、协议书。

5.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学校设施设备采购审核和申报工作,多方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7.负责各类捐资助学和外援项目的服务工作,协助县校安办拟定各类工程建设合同书、协议书。

8.负责协助县校安办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申报、组织和服务工作,严格管理好工程质量。

9.协调联系县校安办认真做好基建档案及零星的修缮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10.承办xxx教育办公室主任交办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xxx教育办公室电教信息员(学籍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学籍、信息技术、实验教学、图书室的管理。

2.负责辖区内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教学、图书室建设的发展规划、项目申报、设备分发等工作。

3.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推广使用,充分使用仪器、设备为教学服务,发挥设备效益。

4.负责辖区内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实验操作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提高教师应用水平。

5.负责管理好辖区内学校的《信息化系统》、《装备系统》、《资源平台》,按时按质量更新数据,完成上报工作。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5

1、负责研究制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

2、负责研究制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4、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创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2、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3、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专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文明市民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局职工开展文明市民教育。

2、负责制定年度市民文明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配合党、政、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人好事,提倡科学精神。

4、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全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2、负责划分全局工作、生活、公共卫生责任区,制定并督促落实卫生责任。

3、负责全局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任务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公厕、公共区域的卫生、灭蝇、消毒管理工作。

5、负责落实垃圾袋装化工作及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6、定期组织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和督查,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纠正脏、乱、差的部门和个人。

7、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配合街道、公安派出机构,积极开展局院内工作区、生活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制定防盗、防火、重点股室要害部位防范计划和措施,并负责实施。

3、定期对全局防盗、防火设施及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防范、检查、督促。

4、负责每年对全局职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

5、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局职工的计划生育教育与管理工作。

2、负责向已婚育龄人员及时发放计生药品和工具,关心和了解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

3、负责对适龄青年进行晚婚、晚育教育和计生教育,并作为对新进局参加工作的青年进行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

4、积极配合街道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杜绝无证生育和超生行为。

5、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创建文明行业达标单位和先进单位活动。

2、负责全局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

3、负责制定和建立公示制度、投诉接待制度、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卫生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管理。

4、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定期组织行风调查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6

计划生育委员会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全省的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条例》的要求,研究拟订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政策、法规;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计委编制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人口出生和计划生育统计;组织计划生育宣传;组织对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工作;搞好药具计划发放和管理工作;大力推广安全、高效、简便的节育新技术;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研;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和人口福利基金会的工作。

计划委员会

研究、协调我省人口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有关的方针、政策;会同计生委编制全省人口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按照计划管理体制,安排全省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建投资、物资、设备指标;会同科委编制计划生育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

教育委员会

负责在初中以上学校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和青春期教育的课程;农村各类成人学校要结合实际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教育,有条件的还可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或讲座;推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组织力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和避孕药物的研究;负责制订和检查落实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在中、小学就读的优惠政策和办法;加强教师(包括民办、代课教师)的计划生育管理,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计划外生育的,在处罚期内不予转正、晋升、评奖,生育第三孩的当自行离职处理,不再聘用。

民族事务委员会

在少数民族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协同计生委研究、制订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管理以及认同、更改民族成份等政策、办法,依法推动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工作。

科学技术委员会

负责审定和下达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计划生育科研经费,组织计划生育的有关重大项目科技攻关,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审定计划生育科研成果,组织安排人口发展战略等软课题研究。

建设委员会

指导和督促各级建设委员会在办理施工单位各种手续、执照时,按《条例》规定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关,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配合计划生育部门落实好施工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奖惩工作,把计划生育情况作为行业评比的一项内容。

农业委员会

在拟定和调整农村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时,要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相配套。在研究、制订承包土地、山林、茶果、滩涂、集体企业和提供良种、燃料、紧缺物资及技术、信息服务等政策时,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优先照顾;对计划外生育的,依法给予必要的限制与处罚。

扶贫工作要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两项工作指标同时检查、考核、评比,对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可优先支持扶贫资金、物资,提供技术服务,未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的贫困户不享受扶贫优惠政策。

农业厅

实行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承包双份口粮田,计划外生育子女成年前不得享受承包口粮田和责任田,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收回一份责任田,不得承包茶(果)园、畜牧、养殖等集体企业的政策,上述规定纳入农业承包合同,加强监督和管理;在农村开发性生产和集体资金、种苗供应上,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予优先安排,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应加以限制。

林业厅

对实行计划生育好的乡(镇)、村和农户,可优先发放林业发展基金;对严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村和村民小组,不发放森林采伐证和林业发展基金;实行集体林木股东会的地方,在自然增股时,独生子女可享受双份自然股;计划外生育的子女,不得享受自然增股,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股份上还应加以限制;未实行林木股东会的地方,在分配集体林木收益时,独生子女可享受双份的收益分配;计划外生育的子女,不得参加集体林木的收益分配;林场在招用临时工时要审检计划生育证明,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不予招用。

水产厅

指导和督促各级水产主管部门在办理渔民、水产船民出海签证手续时,对独生子女户和只生二女户应予以优先照顾,对不实行计划生育者加以限制;在安排承包滩涂水面时,独生子女可享受承包双份面积,计划外生育的子女,成年前不得享受承包滩涂水面。

司法厅

指导和督促各级司法主管部门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工作中,积极宣传《宪法》、《婚姻法》及其它法规中有关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条款;把计划生育《条例》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办理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案件。

公安厅

负责全省总人口、人口自然变动与迁移变动的登记、清查、清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破坏计划生育工作、伤害计生工作人员的案件。

卫生厅

会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节育技术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节育手术质量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手术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节育手术事故、并发症和病残儿组织鉴定、治疗,规划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科学研究,指导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科学知识。

民政厅

负责《婚姻法》的贯彻落实,严禁早婚和近亲结婚;研究拟定我省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婚姻登记,向青年进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早婚、非法同居、违法婚姻与非婚生育进行处理;指导基层政权和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在选举中要注意支持、保护敢抓计划生育的基层干部;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事业,做好对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者的社会救济工作。

财政厅

安排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有关专项经费,根据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积极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配合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会同计划生育、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管好、用好已征收的超生子女费。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把计划生育作为审批发放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条件之一。凡已婚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申请从事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经营时,必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节育证明书》,否则不予办理;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优先给予办理;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工作,指导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及管理列入协会的工作内容,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指导督促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人员,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教育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因发展生产需要银行贷款扶持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银行应给予优先支持;对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贷款上要加以限制;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单位,在当地人民法院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时,银行应协助执行。

保险公司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大力发展各项计划生育保险,为实行基本国策提供配套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统计局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人口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和指导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提供人口调查统计资料;对瞒报、虚报、篡改或者其他伪造人口统计数字的行为,依照统计法给予处理。

乡镇企业管理局

指导和督促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在制订年度经济指标时,提出计划生育要求,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乡镇企业要优生招用独生子女和只生二女户父母;优先扶持独生子女和独生子女父母开办的村、联户、个体企业,并在信贷、流通等环节给予优先照顾;对乡镇企业招用、聘用人员的婚姻、生育、节育情况进行审检,凡计划外生育又在处罚期内的,不能招用、聘用;瞒报出生、弄虚作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辞退;加强乡镇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乡镇、村和乡镇企业要同时建立各种簿卡档案,互通信息,共同管理。

供销社

制定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及实行计划生育好的家庭,优先提供平价化肥、薄膜、农药等紧缺农用物资。

粮食厅

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粮油供应政策。城镇居民计划外超生一个孩子的,从孩子出生年月起至十周岁止不供应平价粮油,超生二个孩子的,从孩子出生年月至十四周岁止不供应平价粮油;处罚期满后,申请供应平价粮油时,应出具已缴清超生子女费的收据方可办理;对躲避落实节育措施的人员,根据所在单位和县以上计生委的书面通知停止粮油供应,直至落实措施后予以恢复供应。

编委、人事局

加强对各级计划生育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各地做好计划生育干部的结构调整、工资、福利以及培训提高等工作;在实施奖励时把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列入范围;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干部、职工,在招干、调动、“农转非”等方面加以限制,并根据其错误的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劳动局

指导和督促基层劳动主管部门在招用工人时,应把好计划生育关,凡违反计划生育或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手术的待业人员,不予招用;已招收的,应责成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办理职工调动手续时,要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在办理外来劳动力《临时就业证》手续时,应严格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凡没有出示所在乡(镇)、单位《婚育证明书》的,不予办理;对招用逃避计划生育人员的用工单位,实行处罚,并限期辞退已招用的逃避计划生育人员;技工学校招收农业户口考生或为乡镇企业培训技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农村独生子女。

土地管理局

指导和督促基层土地管理主管部门在审批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时,对实行计划生育好的,应优先批准;对计划外生育严重的村,以及尚未落实节育措施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作处罚的户,其建房用地暂缓或不予批准;农村独生子女户可按两个子女数份额安排宅基地;超计划生育的子女不安排宅基地的份额。

交通厅

指导和督促基层交通主管部门在发放公路运输营运证时,应检查驾驶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对违反生育政策又未按规定缴超生子女费、未落实节育措施者不办理公路运输营运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驾驶员给予经济处罚、吊扣或吊销其驾驶执照;加强外来交通运输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机械工业厅

指导农机管理局,对拒不落实节育措施的拖拉机(农用车)驾驶员,给予吊扣或吊销其驾驶执照的处理。

广播电视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大力宣传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介绍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宣传人口知识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组织关于计划生育宣传的创作和演出,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监察厅

指导和督促各级监察部门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对徇私舞弊等问题,应组织力量及时查处。

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

积极宣传人口形势、计划生育政策和《条例》;动员教育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妇女、团员、青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与虐待生女孩的母亲、女孩及溺弃女婴的行为作坚决斗争;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独生子女户的各种优惠政策;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夫妇的各种合法权益。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7

   学校来年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督导室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按照职责范围,认真执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对全校各方面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准确收集、整理、汇总、反馈各项督导信息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学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紧紧围绕提高教书育人、教学质量的中心任务,打造高效目标管理运行局面,以发现问题,诊断问题,落实整改,提炼经验的方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有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

   2、配合校长室、办公室,做好教职工的考勤、上岗工作。根据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特别关注教职工出勤、上岗办公制度的落实;收集整理各处室档案资料,规范整档,做好迎接各级会议及综合督导工作。

   3、把各职能部门执行力和服务效率作为学校督导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督导考评机制,为绩效考核提供真实依据。充分发挥督导室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的工作职能。着力于创新与实践,着力于常规与考核,完善评价激励机制。通过督导,提升干部与教师的工作执行力,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

   三、具体措施

   学校督导室是一个新的处室,各类工作要求以校长安排部署,上级督导要求为主。要在校长的领导、指挥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让分管工作争创一流。

   1、配合教导处、教科室的管理与服务。调查、了解三年规划、学期工作计划、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师资培养、教科研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

   2、对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特别是“翻转课堂”的改革,校园网络的使用等开展督查、评估和指导;经常性走动式巡视课堂。

   3、配合学工处、少先队的管理与服务。协助分管领导梳理学校的德育特色,帮助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逐步形成新校区良好的校风。

   4、利用家长督学制,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对教师的要求、对学校教学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5、督促、督查各处室做好学校布置的各级综合督导的前期工作。分析汇总各处室每周工作执行情况和学校布置的任务落实情况。

   6、按照学校部署,监督和检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并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提高管理水平。

   7、通过“督导观察周”,以年级组为单位,展示教师、学生自我风采、发现优点、寻找亮点。明确教师发展方向,扬长避短,促进教师持续发展,提升师生精神面貌。

   四、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各级综合督导的前期工作,对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督导,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校长室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2、对中层干部工作情况督导,了解中层干部的处室工作、服务教学的能力,并依据工作情况计分考核。

   3、通过“督导观察周”,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督导考核,了解各年级学生学习、教育状况。

   4、听取、收集干部教师对学校建设发展中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校长室及相关部门。在领导与群众之间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

   5、完善教职员工的考勤制度,落实责任,抓好教职员工的出勤上岗工作的监督。

   6、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学校档案建设做好前期基础工作,把档案管理落实到规范、有序,富有特色。

   7、做好校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8、做好各类会议的迎接准备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做好分工工作。

   学校来年工作计划    二月份

   认真做好寒假后勤各项工作。

   全体人员提前一周上班,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后勤准备工作,校园、教室等公共卫生,全面检查整修教学楼、实验楼的桌椅、黑板等设施及水电供应设施等直接与教学和师生生活相关的内容,保证新学期的教学生活秩序正常。

   组织学习学院xxxx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加强与东校区后勤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推进东西两校区后勤工作融合,共同促进两校区后勤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各办公室使用面积清查、调整工作。

   行政办公人员办公椅的更换。

   三月份

   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xxx年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我院xxxx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计划。

   做好xxxx年度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评工作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通过橱窗及校园网宣传春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常识。

   借“世界水日”,在全院师生中开展节水宣传活动。

   全面检查超市供货与食品安全情况。

   春季传染病预防宣传。

   四月份

   进一步学习熟学院OA协同办公操作系统,积极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办公。

   配合各部门做好学院xxxx单招考试工作。

   落实学院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东西两校区后勤管理工作的快速稳步融合。

   与物业公司联系,对现有物业人员进行一次业务素质教育,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环境卫生及日常维修检查力度,贯彻落实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对全院水、电线路及设施巡查、检修,排除隐患,保障夏季水电供应安全。

   五月份

   对全院办公空调进行检查,指导空调清洗方法,做好夏季空调使用准备工作。

   核算并制定各部门办公空调夏季预算电量。

   结合有关部门通过校园网、板报、主题班会向全院师生发出节约型校院倡议书。

   继续抓好作风建设,通过问卷调查或召开民主生活会形式,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后勤服务。

   全面检查超市供货与食品安全情况。

   健康饮食宣传。

   六月份

   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知识,提升广大师生节约意识。

   配合教务做好期末考试考场安排。

   配合各部门做好xxxx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假期工作计划制定及假期值班安排,放假前水电门窗等设施的检查。

   中医科普知识宣传。

   七月份

   做好暑假水电值班。

   组织实施假期工作。

   做好假期各项维修改造工作。

   八月份

   做好暑假水电值班。

   组织实施假期工作。

   做好假期各项维修改造工作。

   全体人员提前一周上班,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后勤准备工作,特别是校园、教室等公共卫生。

   全面检查整修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实验楼的桌椅、黑板等设施及水电供应设施等直接与教学和师生生活相关的内容,保证新学期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做好假期采购资产及后勤维修工程的验收工作。

   认真做好xxxx迎新相关各项准备工作。

   九月份

   配合学生处做好xxxx新生报到及新生入学体检相关工作。

   按照xxxx年安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本处室相关的安全隐患问题。

   全面检查超市供货与食品安全情况。

   做好假期采购资产及后勤维修工程的验收工作。

   新生入学肺结核、艾滋病预防宣传。

   十月份

   进行节水、节电、节能宣传工作及筹划节电标兵宿舍评比计划。

   持续抓好作风建设,通过问卷调查或召开民主生活会形式,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后勤服务。

   做好日常能源统计数据收集及教育厅公共机构能耗表的上报工作。

   十一月份

   对全院水、电线路巡查、检修,排除隐患,保障冬季水电供应安全。

   联合学生处及各系部开展节电标兵宿舍评比工作,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全面检查超市供货与食品安全情况。

   核算并制定各部门办公空调冬季取暖预算电量。

   利用校园网或板报等形式进行冬季安全用电宣传活动。

   预防知识宣传—秋季护肺。

   十二月份

   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学生公寓用电安全大检查。

   下年度用水计划制定上报审批。

   做好后勤处年度工作总结。

   做好xxxx年后勤资产清查核对工作。

   年度能源统计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学校来年工作计划    一、以教职工大会为载体,切实做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在xx年开始实施的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继续与大家一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特别是关系到全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全员告知、广泛听取教职员工的建议。利用教职工大会这个平台,尽可能减少矛盾产生,将构建快乐、幸福、和谐校园做到实处。同时加大民主公开的进程。更深入及时监督各项评优工作,做好党政辅助工作。

   二、加强教职工素质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教职工素养

   1、争创学习性班组,构建和谐团队。xx年,在我校开展争创“文明教研组”评选工作。利用评选契机,大力弘扬教研组中先进。充分打造出一个城东中学形象的团队。

   2、以“为人”“为师”“为学”为主题的读书节活动。xx年3月—10月,全校开展“三为”为主题的教工读书活动。充分利用本次活动,大力提升我校教职工师德风范,力争向优质教师队伍目标奋进。

   3、提升教师的基本教学能力。

   为了提升广大教师在课堂中的基本教学能力,配合好教育教学工作,在xx年广泛开展写好每一堂课教案活动,努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三、做好维权工作。保障教工的合作权益

   1、为突病,大病及困难教职工做好慰问工作,及时向校党、政领导汇报,做第一知情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积极与校领导协调,争取从xx年开始,每年为全体在职和退休教职工体检一次,并力争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长期进行下去。

   3、在2月份组织召开一次女工委会议,在女工委员会的组织下,开展女教职工来监督工会的的工作。

   4、xx年3月,利用“三八”节组织一次女教职工活动,并正常进行女教职工体检妇检工作。

   四、丰富广大教工文体活动

   1、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跳绳比赛、篮球比赛,象棋比赛等。

   2、以每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为平台,组织教职工文艺活动。

   3、争取在本年度里,为退休教职工建设和安装好体育锻炼场所和设施,使退休教职工有个舒心的环境和健康的体魄。

   五、做好退休教工各项工作

   1、召开退休教职工人员座谈会。为退休教职工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

   2、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与身体健康,慰问教职工,把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的心里。

   六、加强工会干部工作

   1、争取每月一次工会委员议会,严格履行大事、重要事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各委员工作的积极性,做到职责分明,又要有分工不分家的奉献精神。。

   2、加强工会小组长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工会小组长服务意识。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8

(2013年9月24日《南方日报》)

实行责任督学制度是世界上教育督导制度较完善国家的普遍做法,在普通教育的管理中,也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也强调,设置责任督学对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将具有深远意义。《晏子春秋》中有句话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那么,责任督学制度在我国是否会存在“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问题?

从制度建设来说,我国已经有了《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对督学的选聘、职责、实施,甚至是法律责任,都有了规定。但和国外相比,却存在四个显著问题:一是制度层级低,属于行政法规的性质,权威性自然受到一定影响;二是不像国外督学同时面向立法机关、行政长官以及教育董事会负责,而只是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也没有对督学工作的独立性和公开透明作出硬性要求;四是职责规定较为模糊导致法律责任规定也较为模糊,在具体追责中将难以落实。

从责任督学的从业人员来看,我国只是“从在职和退休的、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职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的责任督学”,对具体素质要求不够明确。如美国,就有“圆满完成指定的研究生课程,至少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圆满完成一个或更多的实习期;具有在一个学校系统中胜任别种管理职务的证明”三个基本硬性条件,各州还有另外附加条件。督学素质的不同,自然制约了督学作用的发挥,能否从根本上改变“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的现状、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令人忧虑。

从责任督学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关系来看,我国的相关规定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国外,督学与教育行政官员是合一的,在8000人以下的小学区,督学不仅要全面负责教育管理工作,而且还须亲自履行各方面的职责;而在学生8000人以上的大学区里, 除了督学外,还另设有四至五名助理督学,各自分工,负责人事、课程设置、经费预算、设备等有关事务。在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没有真正改革的情况下,督学不仅与教育行政部门职权有叠床架屋的问题,能发挥实际作用的空间也很有限。

从督学的工作状态来看,在专兼结合的背景下,我国只是要求“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而国外,责任督学就是一份全职工作,不仅要参与所督导学校的决策探讨和教育研究,教室听课,操场巡视,翻阅档案,检查图书馆、卫生室、实验室、洗手间……充分发挥其对学校教育的直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决策管理和信息反馈作用。

从对责任督学的定位来看,我国的追求其实很低,主要是依据和执行现有的教育法规,承担起监督、指导的责任,当好监督者、汇报者和执行者。而在国外,责任督学的首要职责就是在教育系统制定计划时起领导作用,然后将这计划转变为一系列的目标和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并协调解决一系列必要的硬件和软件问题,就是要在未来的新时代里担负起领导学校的重任。

“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我们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时候,都只注重了学其“表”,而忽视了其“里”,导致徒具形式,“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国正在全面展开的责任督学制度,能否像国外一样,对推进教育质量提升起到重要作用,可能在制度设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关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把握方向,动员各有关方面尽职尽责,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督学,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各盟市、旗县(市区)都要依法成立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当地教育类别、规模和教育督导任务配备专职督学3~5人,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教育督导工作。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9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思路,可用24个字来概括:“亦督亦导、以导为重、旨在提高;督中有评、评中寓导、意在服务”,它蕴涵的是两种基本理念,即“以人为本”和“优质服务”理念。依据“督中有评”理念,将督教工作分为“检查”和“评估”两个层面。一方面,教学检查工作,以获取教学过程中的第一手数据和信息为目的,如跟踪听课、环节检查、专题调查、师生座谈等,通过这些活动可提供一般信息服务。另一方面,教学评估工作,以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为目的,客观、公正评估教学现状,可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为管理层提供监控依据;为教师寻找到“教研”课题;为大家找到改革“切实口”。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二个方面:即“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课堂教学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相互作用最直接的表现,既是教师思想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的集中反映,也是学生掌握系统知识,发展创造能力和个性展现的基本学习形式。课堂教学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我们所培养的人才质量。因此,如何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成为教学督导的基本任务之一。督导员不定期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从教学的内容、方法、态度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实施督导,如检查教学内容是否与教学计划或教学日历相符;教学方法是否灵活多样,能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互动效果好不好;教学态度和仪表是否和蔼可亲或端庄严谨;学生对教师上课效果的评价如何等。所以,课堂教学理应成为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教学则是课堂理论教学的深化,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角度讲,实践教学更重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已成为高职院校教学的目标。而实践教学充分体现高职院校的教育特色,也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环节。建立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点应该对实践教学的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四个阶段进行监控。对实践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实施督导,同时也可以包括课程设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竞赛及社会实践等内容。加强实践教学的督导,必须细化实践教学目标体系,明确各实践环节和活动的具体目标;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创建品牌实践教学环节或活动。规范实践教学活动,可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是督导应该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实践教学的质量理应成为教学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个性特征分析

1.高职院校督导体制应与本校管理体系相适应

学院内部建立教学督导体制必须能立足本校教学的需要,构建与校内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教学督导体系;明确对全校教学工作行使督查、调研、评估、指导、咨询等职责。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理念,都有未来的发展计划,有自己一套管理体系和模式。所谓办学理念是指人们对自己学校的定性、定位及职能的认识,即要把这所学校办成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成这样的学校。它是关于学校整体发展的价值追求和理性认识,它决定着学校群体的教育行为,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定位学校的品牌形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过程中,它以一种精神力量、一种文化氛围、一种理性目标熏陶着学校的群体成员,一所学校逐渐生成了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办学理念,它既指导着学校快速健康的发展,也体现出对学校未来发展方向的一种期待。一所先进学校的办学理念,应该是学校历史的传承、学校文化的积淀、现实经验的总结、传统特色的创新、发展目标的前瞻、科学理论的支撑和校长理念的提炼,应该是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教学相长、有利于学校发展,能为广大师生所接受,并且能用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各项实践的应用理论。而教学督导的过程就是监督学校教学实施过程与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相符合的过程,使之不偏离宗旨。办学目标的执行,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各项措施的合理安排等,是保证办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因而,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督导体制。

2.高职院校督导内容应遵循全面质量管理原则

所谓全面质量管理原则,就是督导内容应涉及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与微观的各个方面。即以现代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统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对学校教学质量要求的总体目标,为实施更好的教学方针和保证教学质量提供合理化改革建议。在督导过程中,要兼顾学校的实际情况,理清主次矛盾,分清轻重缓急,配合学校当前教学工作重点,与学校发展的步调统一,找到存在问题的适当切入点,形成具体的阶段性督导工作目标。只有目标明确,思路才能更清晰,策略才能更加有针对性,督导工作的开展才更具主动性、计划性和导向性。

从宏观运作机制看,教学督导工作需要不断地完善自身,为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从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来看,教学督导包括计划督导、管理督导、质量督导、效果督导等方面。即PDA运行过程:计划P(Plan):制定督导的工作计划和工作依据;实施D(Do):实施监控的过程;管理(Action):对督导进行管理和评价,以寻求下一步的改进路径。在督导工作机制运转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改进和发展。如下图:

从微观运作机制看,督导工作的过程其实是一个信息的整理耦合过程,即在检查中搜集教学实施的反馈信息,然后对教学情况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发现问题,找出应对办法,提供教学改善建议,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和学校领导。见图如下:

通过每一次的信息流转,都完成了一次督导任务,实现了对教学的监管,同时也推动着督导工作质量的提升。

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过程是督导体系内部的子循环。督导中多次的微观督导过程构成了整个宏观督导工作的进程。其运行过程如图:

经过一个个微观的教学细节的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促使宏观教学过程的不断发展。教学细节的汇总,是宏观督导工作的必要环节和关节点,从而使整个教学督导过程更加流畅和明晰,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可靠保证。

教学督导还不能单纯地只是针对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教师授课等方面,还要重视对学校办学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实践及其他教学环节、学生的学风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的督查与评价指导。

3.高职院校督导方式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教学督导应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根本,善于保护教师的教学热情,善于与师生沟通交流,善于换位思考,善于做师生的良师益友,着力构建和谐的教学督导工作环境。以人为本教学督导理念的主要内容,以人为本教学督导的功能定位,是高度重视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关心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本身的潜力与积极性。这种定位转变,突出了督导和评价的激励性、促进性、发展性,使教师拥有绩效感和成就感,充分体现了学校对教师职业发展和人本价值的重视态度。以人为本的教学督导理念,主要包含民主与平等、尊重与信任、理解与关心三大要素。

4.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应突出高职“职业能力”培养而展开

高职教育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教学督导工作围绕职业能力的培养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加大实践性教学环节开展督导工作。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出发,以立足地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定位,突出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教育,督导工作就要加强对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综合素质培养的质量与实效的监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也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6号文件同时还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因此,高职院校安排大量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教学督导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三、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发展路径分析

1.从咨询机构模式转向职能处室模式

高职院校督导机构发展趋势,应由咨询机构模式转向职能处室模式。我国以及国外的实践都清楚地表明,教学督导机构的建立和职权的行使,即使在教学管理系统内部,也必须处于相对独立的位置。由学校的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组建和主导教学督导组织,明确其职权范围,其工作直接对校领导和校务委员会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责、权、利”不清及工作动力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高校教学督导机构的设置,包括职能处室模式和咨询机构模式两种形式。职能处室模式是指学校将教学督导部门定位为相对独立并具有监督权的一个处级单位,是监控全校教学过程的职能部门,可由教学督导组、学生评教系统、各专项评估专家组等部门组成。它是单独的行政机构,具有行政管理(检查)权力,与教务处相互协同,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办事效率高,督导结果落实快。但由于医学院校教学的特殊性,此模式在该类学校中较少实行此种模式。目前,大多医学院校采取的是咨询机构模式,咨询机构模式是指学校将教学督导体系设定为咨询机构,其中又可分为校级咨询机构和处级咨询机构两种。前者指学校将教学督导体系设定为直接对校长负责的教学督导委员会,与校学术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并列,有利于督导组开展各项工作。

2.从检查型督导转向服务型督导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学督导已成为学校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目前,世界各国教学督导都在向指导服务型方向发展,他们不仅指导教学活动的展开过程,还协助教师的课程准备过程,如一起讨论教材教法,甚至和教师合作编写课程计划,制定课程,这样使得督导人员与教师的关系由以往的监督和控制逐步转向帮助和指导。近年来,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已经开始向既督又导的方向转变。这就要求教学督导人员应具有服务意识,以服务统领教学督导的各项职能,为一线的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学生提高学习能力服务,并随着教学形式的不断创新,需要调整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此,督导人员要以全新的管理理念,参与教育管理,为学校和教学提供各种教育咨询,把教育咨询作为服务的主要内容,提高教育咨询的专业性。转变督导的工作方式,从检查式督导向服务式督导转变,真正做到为教学工作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为高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在督导的过程中,不仅要看到问题的存在,而且要研究问题发生的根源,寻找解决的办法。要站在教师和学生的立场上,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任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为领导和管理者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树立督导人员的服务意识,才能摆正位置,扮演好咨询者角色。

3.从督导机制无序化转向常态化、规范化运作

长期以来,教育督导工作一直处于基层探索的阶段,究竟谁来督导、怎样督导、督导什么,亟需用系统的规章制度来明确。目前教学督导工作随意性较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保证。制度是教学督导工作健康、有序和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建立完善的督导工作制度并使之形成制度和规范化,学校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构建形式相对独立、人员配置健全、运作制度化的校、系两级教学督导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健全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各级督导组织结构和职责,教学督导的质量管理标准,督导员的具体职权范围及责任要求,教学督导人员的主要任务与内容,教学督导行为的准则规范,使教学督导在制度上得到保证,使之能真正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通过相关的制度建设,使教学督导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道路,以更大限度地提高教学督导的效能。

未来的教学督导应从“督而不导”走向“既督又导”。应从一般的问题检查,转变为解决存在问题、提供合理改进方案,并从依附教务部门完成临时性任务中解脱出来,对教学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以教师能力的提高、教学方法的改善、教学效果的显著为目标,创新教学督导工作。

参考文献:

[1]赵风.论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创新.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9,(7).

[2]姜文.教学督导:高校教学质量的有效保障.当代教育论坛,2011,(9).

[3]申金霞.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创新与发展的路径探析.中国大学教学,2012,(4).

[4]万思志.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制研究综述.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3).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0

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河南师范大学班培训工作

简 报

二一年第五期 (总第05期)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办 2010年11月20日

目 录 【媒体关注】

河南电视台:“国培计划”:河南农村教师进高校接受培训…………2

【专家 名师 讲学】

洛阳市直第四小学安继辉教师为音乐学院“国培”学员授课…………4

【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到相关学院督导检查工作………………………………5

【结业典礼】

音乐学院“国培计划”小学短期培训班结业联谊活动在音乐厅举行…5

【媒体关注】

“国培计划”:河南农村教师进高校接受培训

11月8日,河南电视台新闻频道聚焦中原栏目对我校承担的“国培计划”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以下是节目的文字剪辑—— 河南电视台 记者 冯波 摄像 赵钧 导语:

近日,由河南师范大学承担的“国培计划”——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和“国培计划”——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正式开班,来自全省100

多个县市的5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将在此接受半个月或三个月不等的培训。 解说:

记者来到河南师范大学的时候,正赶上国培计划的第二期短期培训班开班仪式,来自全省各地的农村中小学的教师们将在这里接受来自国内学界专家的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这就是国家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部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那么,什么是国培计划呢?

 采访河南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处长 尹洪斌 解说: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两项内容。“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

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由中央财政支持实施,每年投入5000万元。“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为重点,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对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 采访新乡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郝跃 解说:

河南师范大学此次承担的“国培计划”任务有音乐、美术、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等9个学科。“主要采取名师授课、专题研讨、案例剖析、观摩考察、交流

反思等多种形式实施培训。通过学习,参加培训的老师觉得他们这次培训获益匪浅。

 采访河南范县城关镇中学老师 白秀娟

解说:

据了解,这次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中有一个子项目是置换脱产研修,即在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的同时,从河南师范大学即将毕业的大四的优秀毕业生中

选拨学生,到培训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顶岗实习,一方面解决了老师空缺的

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学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 采访河南师范大学大四学生 熊健 解说:

河南师范大学曾于200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承担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任务的高校,并于今年1月承担了“国培计划——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中400人的培训任务。得到了

上级主管部门和参训学员的普遍认可。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实施经验,为下一步做好国培计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采访河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黑建敏

【专家 名师 讲学】

洛阳市直第四小学安继辉教师为音乐学院“国培”学员授课 11月16日上午,洛阳市直四小小学的高级教师安继辉老师来我院给“国培”学员授课。安继辉老师在音乐学院五楼多媒体教室给此次参加“国培计划”的150名短期集中培训班学员做了关于说课及课例赏析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共计3个学时,教学效果十分显著。

首先,安继辉老师从怎样看待一节好课开始讲解,认为一节好的音乐课首先是离不开一位优秀的音乐教师,教师除了有扎实的基本功以外还要有一颗热爱教育事业的心。在上课过程中,安老师还举例音乐公开课中的精品课

程《孤独的牧羊人》、《雨中》和《竖笛声声》来说明只有用心去教学的教师才能上好一节好课,教师也在上课的过程中才能得到提升。

其次,关于说课,安继辉老师从什么叫说课、说课的意义、类型、内容以及说课及说课的评价五个方面来讲述。说课意义主要有五个方面:1、有利于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2、有利于提高教师备课的质量;3、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4、有利于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5、没有时间和场地等的限制。说课的类型主要包括实践型和理论型。说课的内容主要有说教材、说教法、和说过程三个方面。最后,关于说课评价,可以从优化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优化智能训练及反馈和优化教学手段四个方面来衡量。

最后,安继辉老师又现场展示了自己制作的两节课《哆来咪》和《田野在召唤》的课件内容给学生欣赏。在这次为期半天的学习中,安继辉老师简洁流畅的说课稿、精美的课件和丰富的音像资料让在座的所有学员大为赞赏。

【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到相关学院督导检查工作

11月18日,继续教育学院武军会院长、石磊副院长和文学院时花玲副院长、政管学院赵海山副院长等到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学院、政管学院等承担“国培计划”任务的学院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各学院工作汇报,并及时召开了学员座谈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协调解决。

【结业典礼】

音乐学院“国培计划”小学短期培训班结业联谊活动在音乐厅举行 11月18日晚,音乐学院2010级“国培计划”小学短期培训班结业联谊活动在音乐厅顺利举行,副院长王晓坤、国培办主任张伟、班主任孙小文及2010级小学短期培训班所有学员参加了本次联谊会。

此次活动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由副院长王晓坤教授讲话,王院长祝贺短

期班所有学员圆满结业,并且希望学员们把在师大培训期间学到的知识能够很好的运用到以后的工作当中去。同时表示学员们以后有什么好的意见也可以反馈到师大来,彼此之间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纽带,还表示“国培计划”的工作是我院第一次承办,难免有些不足的地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谅解,最后寄予大家美好的祝福,结束了讲话。

其次,由音乐学院国培办主任张伟给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最后是2010级短期班学员们的毕业晚会时间。学员们在平日的课余时间自发组织了这场晚会,有独唱《精忠报国》、豫剧《沁园春〃雪》、异域舞蹈《阿拉伯之夜》等很多精彩的节目。很多都

是学员们即兴上台表演的,这也展示出了学员们的多才多艺。学员们在学习

期间相互交流相互了解,彼此之间都留下了美好的友谊和深厚的感情,很多学员都对即将来临的分别表现出不舍,并表示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和这次学习期间认识的同学经常联系。

主 编: 武军会 石磊

责任编辑: 蒋宇光 聂君涛 张务花 编 辑: 刁桂梅 赵海涛

呈 报: 河南省教育厅、“国培计划”—— 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

中培训项目办公室

报 送: 河南师范大学党政领导

发 送: 河南师范大学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 印 数: 50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1

20*年以来,自治区计生委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新的历史使命,着重在抓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狠下功夫,促进了全区人口计生事业稳定的发展。

一、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践性

由于我区的特殊地貌,南部山区山大沟深、点多线长、人口居住分散,育龄妇女基本数据掌握不准,底数不清,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许多困惑和困难。为彻底解决人口计生工作数据不准,底数不清的问题,今年4月,由两位副主任带领机关干部分五组对全区的人口计生工作状况和数据统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20多名工作人员轻车简从,先后调研了6个市、17个县、35个乡、49个行政村,入户调查约6万余户,取得了第一手资料,掌握了真实情况,形成调研报告4篇,提出了解决山区及川区吊庄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待遇问题刻不容缓、全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备简陋,服务能力亟待提高等政策建议,为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远规划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实现人口计生工作跨越式发展,我们找准了突破口,提出了28项创新任务,并落实了工作责任制。4月份开始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6月对5市5县和10个计划生育服务站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转变了计生从业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好评,为20*年全区民主评议行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进入新世纪,适逢全国经济社会竞相发展的新形势,面对我区欠发达地区,人们的婚育观念还比较落后,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还有较大距离,一部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还不理解,人口计生工作还有难度的问题,我委新一届领导班子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破解难题、创新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任务和措施,并开展把规划蓝图变为现实的专题学习讨论,使大家形成共识。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民主生活会、考核领导班子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其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20*年是人口计生委作风建设年,为使活动更加深入开展,张乐琴主任带头下基层调研,为全体人员辅导讲授《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全委掀起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其中2-6月有50人次下基层调研,xxx主任仅上半年下乡7次,达60多天);党员干部讲党课谈体会、技术大练兵的热潮。认真学书记的重要讲话,把坚持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作为衡量领导干部的标准,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学、知荣辱、明是非、树形象”等系列活动。坚持领导干部每年读一本好书,记一本心得笔记,建一套廉政档案,签署一本廉政责任书,举行一次述职述廉会和两次廉政谈话会制度。加强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学先进、赶先进,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经济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夏怀诚同志26年如一日,先后为16873名育龄妇女进行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无一例差错和后遗症,被育龄群众亲切称为“一个让育龄妇女忘不了的男大夫”。激发了领导干部对工作一丝不苟,对业务精益求精,对群众真诚服务的热情。组织观看《一位“落马”贪官的“七笔账”》、《居安思危》等录像片;到宁夏女子监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确定女子监狱为人口计生委警示教育基地,以案施教,提高了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状况的分析,开展谈心活动,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团结。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了领导干部的思想和作风问题,强化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效性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一法三规一条例”,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制定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了政策法规工作的层级监督机制;下发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规范了接待、案件查处事项办理程序,积极构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实施方案》,完善了计划生育投诉机制;制定了《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行动实施方案》,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举办了6期依法行政资格培训班,把执法职权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和分管领导,做到以事定岗,依法定职,执法“亮证”,秉公用权,保障了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加强了党内监督,尤其是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定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党内监督制度》,将权力分解,分工负责。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制定了《党员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净化个人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印发了《人口计生人员外出执行公务十不准规定》,规范了人口计生人员的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礼金、收受登记制度》,保障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高尚品德;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戒勉谈话制度》,提高了防范违规行为发生的警惕性,使计划生育工作更有超前性和有效性。加强了民主监督。坚持月会制度,三公开制度,增加了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监督的范围。强化了专门机关的监督,对干部的提拔使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重要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教研员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2

一、注重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督导组坚持把搞好自身学习放在第一位,力求先知、先学、先掌握,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除参加厅教育办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讨论和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发言、谈体会认识,带头在支部内讲党课,同时能利用业余时间抓好自学。目前,督导组同志已完成学习时数超过56个小时,完成读书笔记4-6万字,联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5篇,学习活动参与率达100%,做到学习一课不缺。在学习中坚持做到“五个努力”,即努力吃透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决策精神,努力把握厅先进性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增强督导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努力将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的过程,作为虚心学习、积极服务、不断提高的过程。

二、把握方向,突出工作重点。督导组根据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一系列精神,坚持标准,坚持质量,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工作方向,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在督导过程中把握五个重点:一是重点督导做好准备工作,与派驻单位共同研究教育方案、实施计划和主题实践活动;二是重点督导开好局起好步,开好动员大会,提出督导意见和要求;三是重点督导学习动员全过程,参加派驻单位重点讨论,查阅考勤登记、讨论记录、笔记内容等;四是重点督导派驻单位领导带好头指导支部书记发挥作用;五是重点督导进度落实,做到与厅同步。同时,根据厅教育办不同阶段的工作部署,做到“三个抓”:即抓领导带头起表率、抓规范动作保质量、抓边学边改求实效,真正引导派驻单位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解决实际问题,达到提高素质、加强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的目标要求。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chazidian.com

三、积极参与,开展分类指导。厅机关动员大会后,督导组就先行一步,针对不同单位情况,开展分类指导,深入派驻单位了解情况,为开展督导工作摸实情、打基础,同时积极为派驻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出主意,想办法,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学习制度,探讨确定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等。经常与派驻单位教育办联系,面对面开展指导,对难点、重点细心给予解答。在教育活动动员会和转段动员会上,督导组就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把握的关键环节进行强调和部署,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要到派驻单位现场督导,分别组织召开派驻单位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支部书记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传达上级精神,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总结经验,指出不足,督促整改补课,确保质量,不走过场。既紧紧依靠派驻单位党委开展工作,又做到指导不越权,到位不越位,虚心听情况,坦诚提意见,真诚解难题。

四、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督导组深入各派驻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走访党内外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谈心活动、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进行思想宣传和发动,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进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调整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到目前为止,先后参加直属单位动员大会4次,参加党委及支部座谈会9次,上门个别走访交换情况十多次,涉及到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党员、普通群众等不同层面的座谈对象百余人次。在全面掌握各单位先进性教育开展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学习动员阶段的“八点要求”、分析评议阶段的“一抓手、三目标、五标准、七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