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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精品范文 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

时间:2023-05-30 10:36:53

第1篇

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实物的清点,而且也包括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查询核对。另外,财产清查范围不仅包括存放于本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也包括属于但未存放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也可以包括存放但不属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产清查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眼下,全国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产清查即将全面展开,我市清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超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这次清查要求,结合我市部分县、市(区)自行组织清查的实践,觉得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要认清意义,明确目的。几年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了改革改制,资产增减变化较大,有的债权债务人也发生了变化,为了摸清企业家底,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挤掉“水份”,确保账实相符,有必要进行资财产清查;为了整合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总结经验,改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率和贡献率,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为了清产核资,接轨新规,有必要开展财产清查。所以,开展财产清查,是企业管理的需要,是发挥资产作用、推进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自身要求。

二、要多方协调,通力合作。首先,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加强领导,组织推动;其次,企业行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把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并负责协调。财产清查,不仅是财会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可明确财会部门牵头,实物管理、经营业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同动作。同时,与外部财政、国资、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关系,争取指导和支持,以利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讲求方法,提高效率。清查组织落实后,对本单位清查工作作一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方法。对于实物资产清查,首先将账存实物资产全部造册,然后组织实物核查组,以实物为主线,将所有实物与清册核对,看哪些相符?哪些有账无实?哪些有实无账?做好详细记录,待研究对应处理。对于结算资产清查,采取面对面或征询函方式全面核对余额,对于征询不相符的、无回音的,要上门核对。在核实基础上,进行分类,对其中已无正常交往或接近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落实清算措施。对于货币资产和其他资产针对性选用方法核查。时间安排上,登记造册、发送征询函在先,外埠对账和内部核查实物分别组织力量实施,外埠对账与落实清算措施结合进行。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有序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明确了目的和意义,就要付之行动,而且要抓紧实施,否则为了应付汇总上报,必然草草了事。同时,这次清查与补贴不相干,无利益驱动,不允许也没必要弄虚作假。做到真正核查,真实反映,实事求是处理。

五、要查改并举,完善管理。在核查过程中,对不相符资产及管理上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疏理,依据规定、管理权限,区别轻重缓急,分别处理。如:账外资产需要及时登记、债权款项需要及时清收、涉及法律时效债权需要办理相应手续、管理环节上的问题特别对可能引起现实不良后果的需要及时纠正。核实以后,按规定要求,认真填表,认真总结,汇总上报。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评价,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充实、调整、完善。

六、要打好基础,接轨新规。通过核查,对于账外资产,要按照规定作价入账;对于损失资产,要查明原因,提供依据,单位集体研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待处理。并根据审批权限,申报核销,经批准核销后,作相应账务处理。通过清理核销,努力实现会计稳健性。同时,在清查过程中,要将粮食库存性质彻底分清,为过渡新增会计科目打好基础。

第3篇

关键词:资产清查 高校财务 资产 问题

高校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辅相成、密不可分。高校财务管理是多方面的,包括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资产等,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高校的资产与财务是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资产部门侧重于对资产实物的管理,财务部门主要是资产的预算和价值方面。

一、高校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高校参与了全国范围的资产清查工作,旨在摸清家底,真实反映资产占有和实际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

高校资金管理实行部门预算制度,设备购置费一般分配到各使用部门,各部门从自己使用方便出发,追求小而全,不管资产是否充分发挥效益和效率,资产配置和资产效率相脱节。资产计划人为性倾向严重,资产难以全校共享,资产闲置也不易调拨,容易造成有的部门资产饱和出现闲置,而有的部门还在申请购置,造成资产浪费。资产管理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及监管主体。如学校财务部门在预算安排资产购置中,资产部门未参与申请购置资产单位资产配置合理性的审查和论证,容易导致资产重复购置及浪费。学校资产管理应由资产处统一管理,由于学校二级核算单位购置资产,资产处只是登记固定资产,对其未进行实质性的管理。

(二)内控制度不全、岗位职责不清

资产管理员职责不清晰,对负有的资产管理职责的资产明细和资产状况不清楚,未及时进行清查盘点管理工作,造成资产的搬动、毁损及处置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也未能清晰了解资产情况及存放地点,导致资产清查工作确认盘点无实物资产较多,历史遗留问题,追踪和查询难度极大。资产申请采购环节合理性的审批、资产验收环节的监督以及资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的检查等方面还存在缺失。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未有机结合,无法保证账实、账账、账表一致性,尤其是存货及固定资产年年清,前清后乱的现象屡屡发生。例如,在X学校资产清查中发现,资产部门购置资产政府采购项目资产购置招标后未能及时报账,导致资产部门验收登记卡片后,财务一直未登记入账,导致实物资产使用时间与入账时间不一致,直接影响折旧提取数据的真实性。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不能履行到位,工作拖拉,按照制度要求资产每年进行资产清查,也一直未执行,出现账实不符现象。

(三)资产监管力度不够

取得资产后,即由使用部门使用,缺乏资产相关部门监管。资产交接及调用等制度的设计不完善,且资产交接及调用制度执行无效,资产交接及调用情况较多,相关资产的交接及调用手续较为简单,或并未执行交接及调用手续,造成资产存放地点混乱,不便于资产处对资产的管理和清查。特别是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一直是高校管理薄弱环节,资产随意处置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资产清查时有账无物,形成财产损失。有些部门对改扩建、无偿转入的固定资产不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在资产清查时形成账外资产。如在清查中发现资产购置后,资产部门未能对资产使用情况定期核对检查,使用部门未通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随意调动资产,资产部门对资产失去监管作用。

(四)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资产清查中对挂账往来款项进行核查清理,仍挂账未能清理的往来款情况主要如下:合并单位因时间久远,管理制度并不完善等情况,无法核实挂账单位和明细,部分凭证对账务处理原因未进行详细说明,款项挂账无法核实。借款人死亡或调离、出国,借款人借款事项未取得原始票据或原始票据遗失等原因。导致往来账款逐年沉淀累积形成了呆坏账。有的个别挂账款项甚至超过20多年,想要清理也无法取得任何证明材料,实际上早已形成死账坏账,没有依据申报核销或清理,这些无法核销的呆坏账已影响报表的真实性。如在资产清查发现单位历史原因的呆坏账因时间久远无法提供核销依据,长期挂账无法核销,往来款的核销因取证较固定资产复杂,出现无法核销的情况。

(五)高校未计提折旧

2014年新高校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由于财务对固定资产是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七大类核算,资产按照财政要求的资产管理口径分类,资产具体明细有资产部门管理,需资产部门按照具体固定资产明细逐笔计提折旧,报财务进行账务处理。由于财政软件没有计提折旧功能,现部分高校未进行折旧核算,无法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固定资产核算的信息。

二、完善高校资产与财务的管理和核算

(一)加强预算管理,资产归口管理

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机构归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长期以来,高校固定资产一般由使用部门自己管理,这种管理不利于资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强化学校资产的管理必须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建立岗位分工,同时要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素质。

(二)建章立制,实现资产管理制度化

根据高校自身的实际,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按照科室完成资产管理员设置,明确资产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添加资产管理员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任务,将资产管理工作作为资产管理员工作业绩考核指标,确保资产管理员资a管理工作执行的有效性,以达到资产的账实相符。完善资产交接及调用等制度,并加强资产交接及调用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建立资产清查盘点核算制度特别是从资产的购置制度和处置制度抓起,同时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盈亏,出售、报废和毁损的资产严格把关,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三)加强学校往来款的管理

设立往来账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往来款项核算和清算制度,定期清理往来账款,避免账龄过长出现呆坏账;对于个人借款及时核对、催收,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减少现金支付。对于历年的呆坏账与财政联系,通过办理经济鉴证手续,核销呆坏账,避免呆坏账影响学校数据的真实性。

(四)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固定资产在形成投入使用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管使用与否、使用程度如何都会发生各种损耗,固定资产价值也会随之减少。为了充分反映这种价值减少的情况,就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科技发展的状况以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可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建立健全资产与财务的内部联系制度

第4篇

1.了解电算化的会计帐簿组织特性。

各会计科目总分类帐金额=σ各会计科目明分类帐金额=σ各实物分类帐金额=仓库实物数量。因此,由实物帐管理人员打印实物明细盘存表,让清查人员进行实物清查。同时打印存货金额跟会计人员对帐。要作到:1. 实物明细盘存表=仓库实物;2.实物明细帐金额=会计科目明分类帐金额。如果不相符,就代表实物有盘盈或盘亏情况发生。

2.要进行电算化内部稽核制度是否完整且认真被执行企业要进行电算化内部稽核制度最重要的工作有:

a.各经营活动事项的实物帐数据处理人员是否依据电算化标准作业手册进行每天的交易数据处理工作,日结作业与月结作业是否落实的执行。

b.会计审计轨迹是否完整。

c.电算化内部稽核的一般控制与管理控制是否落实的执行。

在电算化环境下,企业能掌握进行年度全面财产清查工作的成功关键性因素并能确实的执行,表示企业电算化环境是健全的,进行年度全面财产清查工作不会产生重大的问题。

执行年度全面财产清查之基本原则

当企业执行年度全面财产清查时应掌握之几个基本原则:

1. 全面原则

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各项资产、企业负有偿还义务之负债及股东权益项下的科目均应列入清查的范围。

2.事权统一原则

年度清查工作总负责人、清查项目清查人及监盘人、资料打印人等之指定与工作分配,以利于清查工作的进行及保证清查工作的准时完成。

3.客观原则

进行财产清查工作时所持的客观原则定义有三:

a.证物、实物必须能客观的评价。

b.清查实物价值的列帐应以客观价格认列,必要时可委托可信赖的第三者。

c.清查人选客观性,绝不能由清查保管人担任该项科目的清查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裁判兼球员现象一定要避免。

4.正确原则

要求所有参与清查工作人员要秉持正确的清查质量,进行自己负责的清查工作。对于清查的各项项目之数量、质量、规格与金额一定要求正确。或有疑点之处应详注明说明,并做进一步追查,不可置之不理。

5.重点掌握原则

有时进行清查时,清查量或清查项目庞大时,清查人要充分利用以80/20原则,也就是先完成重要的项目清查之后,再陆续清查微少数量或量多值低的项目。例如低值易耗品可以重量法替代点数法,如螺丝之清查就可以重量进行清查工作。

6.争取时效原则

负责财产清查人员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清查工作以及必要的覆查工作。

7.预防原则

a.勇于揭发各种财产管理上的缺失并提出落实的改善方法,决不可让资产保管人以各种理由搪塞了事。

b.发现错误就应有改进错误勇气,并避免错误再发生。

c.依照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优劣,进行必要的奖惩。

8.技巧讲究原则

第5篇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__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__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工作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__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__〕12号文件《__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__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__〕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__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__〕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

.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第6篇

按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决定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编定了清查方案、清查办法,但笔者认为其不够具体明细,软件运作也有些欠缺,在此,笔者结合清查工作实际及2003年清产核资经验,谈一些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和做法。

一、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历史背景

(一)政府成本居高不下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逐步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退出,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由于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得不到有力的保证。表现在:资产配置不公平、超编、超标现象普遍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低,存在着闲置浪费现象;资产处置不规范,对非经营性资产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弱化,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浪费了国有资源,增加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二)收入分配秩序混乱

表现在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外自行出台和发放津贴、补贴,而这些政策外津贴、补贴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收益。

(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缺乏有效衔接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乏力,资产管理改革明显滞后,资产预算安排与现有资产存量脱钩,对国有资产收益如资产处置收益、对外投资收益、出租出借收入等国有资产收益缺乏监管,对资产实物量、价值量及运行状况缺乏实物定额标准。

(四)“家底”不清

由于以上各方面的原因,至使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不仅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基本上都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一些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损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这些账外资产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具有隐蔽性。

二、财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不清这一严重问题,通过清产核资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各基层单位、财政部门编制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

三、开展行政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加强领导是指各资产清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就是要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清产核资工作机构,包括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小组,设置专门办公室,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在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宣传与培训,加强沟通与协调

加强宣传可通过广播、公示栏、电脑触摸屏、标语、手机短信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此次资产清查的意义、内容以及具体的开展工作方式,以得到广大干部的支持、合作;加强培训就是把参加资产清查的人员集中起来学习文件方案内容、清查工作的目标、内容、具体操作方法和技巧,以提高参加资产清查人员的素质,使其清楚工作规范、掌握工作方法、熟练操作技能。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清查人员、社会中介机构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以顺利完成清查任务。

(三)按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成立清资机构;设置资产清查办公室;抽调人员名单;安排培训学习的时间、内容、分组、分任务、分阶段情况(可列表);资产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涵盖范围;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以及有关的各项要求等等。

(四)落实工作方案,按方案内容分阶段、分任务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即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户数和编制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2.财务清理。即对行政事业单位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款项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债务等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4.建立卡片。即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卡片。

第7篇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刚才财政所朱所长对清查工作作了具体布置。下面,我就如何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1、从宏观方面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各级政权建设和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基础,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从微观方面看。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提供初始数据,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说明与财政预算关系)。

二、抓住关键,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扎实有序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要做到六个明确:

1、明确清查范围:XX年12月31日以前经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行业单位、社会团体。本镇在清查范围内的单位有镇政府(含社区办)、教办室、第三人民医院、沿河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企管站、劳动所、水产站、农经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个单位。

2、明确清查的内容。(1)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按表格内容如实填报。(2)财务情况:要严格规范帐务清理。全面清查单位的各种银行帐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帐务情况。(3)财产清查:各单位每项资产逐一清查,核对和查实,做到“三实一相符”,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单位实和帐实相符。

3、明确清查基准月。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月。

4、明确工作原则和方法。(1)工作原则: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2)方法:①首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②建立健全帐卡。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为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5、明确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2011年5月8日-5月15日):①拟定资产清查工作有关文件;②召开全镇资产清查工作会议;③对清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实施阶段(2011年5月16日-10月31日):①5月31日前完成软件的“手工报表”模块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清查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②9月30日前将全镇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县财政局;③10月1日-10月31日县财政局对各镇各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全县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11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3)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根据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6、明确清查的目的。通过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三个规范”,即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努力促进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提高单位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

1、加大组织力度。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了“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个单位要相应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要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人员具体进行操作。

2、强化工作督导。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导,按分工表实行分线负责,强化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清查任务。

第8篇

今天,召开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抓紧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多年来,我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拓创新,以预算外收入为主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非税收入已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建设、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方面,办成了许多大事、好事,为全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财力支撑。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改革的日益深化,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中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呈现出来,主要表现为“五个多、五个不利于”:一是“三乱”现象多,不利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少数部门、单位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上擅自处置,自定标准、自定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加重了企业和社会负担。二是征收主体多,不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个别部门和单位还存在非税收入“部门所有,单位处置”的行为,未能从根本上实现非税收入“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的三权归位。三是票据种类多,不利于对非税收入信息的全面监控。目前,票据基本上采用人工方式管理,手段落后,难以管细管透管彻底。四是监督管理真空多,还存在应收未收、应管未管现象,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不但底数不清,而且绝大部分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利于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五是少数部门、单位额外收入多,不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目前,有无非税收入已成为部门和单位之间经济条件差异的主要因素,而且支出用途异化,职工福利性支出挤占了大量非税收入,背离了非税收入征收宗旨。上述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势在必行。

1、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的重要要求。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上级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能纳入预算管理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2005年国务院又进一步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2006年2月,省政府转发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等八个部门制定的《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6月13日,省财政厅在苏州召开了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对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作出具体部署,对市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行全面动员。市政府也于2006年10月12日召开了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动员大会,在市级部门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去年财政部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并在年底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并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今年3月20日省政府又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对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目标,明确了任务,严明了纪律。

2、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是实现全区“率先达小康,建设新*”目标的重要内容。实现“率先达小康,建设新*”的新目标,要求强化政府财政性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作用,也就是说,所有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都要纳入政府调控范围,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办人民群众满意的事。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各单位资产“家底”,有利于合理整合部门资源。各部门都有责任按照“率先达小康,建设新*”的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做大做强财政,进一步创造有利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环境,增强政府的施政能力。

3、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是坚持依法行政、防治源头腐败的重要保障。开展资产清查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从党风廉政建设及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存在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有些单位配置办公设备时大手大脚,随意更新处置;有的对国有资产的使用不合规范,用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性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为部门、单位甚至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对国有资产处置监管不严,致使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等等。对这些现象进行深入分析,不难看出,都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管理混乱、监督不严、“家底不清”有很大关系。同时,非税收入来自于百姓,来自于企业,来自于社会方方面面,这项工作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热点,必须做到收之有法,管之有据,用之有效。因此,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制,使非税收入征管与使用规范有序,才能保证政府及其部门始终坚持为民宗旨,用百姓之财谋富民发展之事,才能从源头上防止非税收入管理中出现的违规和腐败现象。

4、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财政部门先后推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非税收入既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也是建立公共财政收支管理体系的客观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有利于合理整合部门资源,细化部门预算,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二、狠抓关键,认真清查,全面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全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认真抓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改革政策,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在实施改革工作中,必须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征收环节。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都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截留或挪用政府非税收入,通过努力,使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严格控制非税收入的减免,建立健全规范的减征、缓征和免征的审批程序,做到按章办事。同时,在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以后,执收单位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按规定应该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都要足额征收,决不允许出现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不得以经费保障不够为由,对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要求打折扣,或不履行职责。

二是抓好管理环节。首先,要严格票据管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私自印制票据或无票收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票据使用的监管,并从财务制度上堵住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采用信息化票据管理手段,实行收缴分离。其次,要加强账户管理。各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具体执收、执罚单位不得设立政府非税收入过渡账户,必须从源头上积极预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第三,要加强资产管理。资产清查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清查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是工作的结束,而是今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起点。因此,在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对资产清查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采取措施,整改问题。要立足长远,对国有企业做好经营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对行政事业单位强化两种管理方式:即以财政为主导的宏观管理,以资产属性和类别为区分的分类管理方式。重点建设三大体系:即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标准的操作规范体系,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操作体系。实现两个结合: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是抓好使用环节。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分类管理、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审批监督”的原则,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支出管理,完善理财机制。要按照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将安排日常经费与建设经费区分开来。对于经常性支出,实行预算内外并轨,确定综合定额,按定额安排,保证日常经费的使用;对于专项支出,要根据部门、单位的工作特性及时安排,确保专款专用;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要严格按照投资管理的程序办事,量入为出,根据轻重缓急、保证重点的原则,确定计划,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要建立重大资金支出集体研究决策的制度,更好地综合运用财政资金。

四是抓好资产清查环节。这次资产清查将遵循“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全面摸清各单位“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此次清查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结束,将经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清查工作的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中介机构核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核实认定,统一汇总上报的办法进行。各部门要按照《扬州市*区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扬州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实施,清查的综合数据报表在6月底上报,整个清查工作在今年底完成。一要认真核实单位基本情况。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依据机构编制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认真对所属单位的户数、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基本情况清理要做到“三清”,即户数清、编制清、人员清,全面把握单位的基本状况和所属关系。二要规范账务清理。要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要做到“三相符”,即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帐物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和真实。三要切实抓好财产清查。对单位每项资产逐一清理、核对和查实,做到“三实一相符”,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单位实,账实相符。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四要及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要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基本做到“三个规范”,即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促进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切实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五是注重清查结果的运用。本次资产清查的结果将作为单位资产购置、运行等经费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国有资产转让价格公允的前提。在资产清查结束后,要对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查找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推进

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

1、组织保障到位。为了加强对这两项改革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系统组织实施非税收入改革工作的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同时,为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好清查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行政和法律责任。

2、制度建设到位。完善制度、创新制度、建立有效的制度体系是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要对现有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票据管理等办法加以完善,使管理办法更加符合实际;研究制定非税收入征收考核办法、减免审批制度和成本性支出等管理办法。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过程中,要从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今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需要出发,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加强资产监管,健全各项制度。一方面,要按照工作步骤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资产清查有关的财务清理、财产清查、核查核实、制度建设以及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清查,讲求时效,不等不拖。另一方面,要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数据要真实,情况要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要突出对房产、地产、重大设备设施,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的资产情况的清查,全面详细地反映。要重点抓好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的核查,以及财政部门的核实认定工作。针对资产清查中涉及到的资产权属界定难、损益认定难、资产处置难等疑难、复杂问题,要加强政策和制度的研究,积极提出建议和措施,加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抓出成效。

3、服务措施到位。区财政局是这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既要加强管理,又要搞好服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把该管的非税收入都管起来,该纳入财政专户的一个不漏,不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公开透明操作,将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深入部门、执收单位和代收银行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9篇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镇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我镇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非经营性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党政部门规范资源配置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提供资料。

(四)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计划,建立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等程序,对全镇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主要采取以下清理办法:

(一)账实核对。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资产,由镇财政局提供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等资产明细表,各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资产明细表对本单位内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中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核对结束后,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将资产明细表提交镇资产清查办公室(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及Excel电子文档一份)。往来款项资产明细表经镇资产清产办公室核实后,再提交各部门进行结算(收取或支出)。

(二)新增入账。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物无账”的情况,请各办事处、各部门如实报镇清查办公室,要做到不瞒不漏,清查办公室核实后由镇财政局统一建立资产卡片或新增入账。

(三)资产处置。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账无物“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置:

(1)出租、出借处置方法:确因特殊情况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填写出租、出借表格,经镇办公室审核批准,并留镇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2)捐赠、赠送处置方法:资产对外捐赠、赠送的,须以书面报告送请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捐赠、赠送表格,并报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备案。

(3)报损处置方法:①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盘亏及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盘亏、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如资产属人为恶意损坏的,将追究事故人的责任,并要求按原价赔偿。

(4)报废(淘汰)处置方法:①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

(四)凡涉及土地、房产的清查,由镇村镇建设局负责,将清查结果及土地、房产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镇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结果核实后,再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五)凡涉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清查,由镇财政局负责,镇村镇建设局、镇园区办配合,将清查结果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经镇资产清查小组核实后再统一结算。

(六)及时入账。经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后,镇财政局要对已经审批的各项国有资产(包括新增、赠送、报损、报废等)及时入账,要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完善资产日常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动态的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13年7月30日前)。镇委、镇政府印发《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办事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报表,对参加资产清查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2013年8月30日前)。根据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后,按规定填报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资产清查情况。

(三)审查、复核阶段(2013年11月30日前)。镇清产小组对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复查、审计鉴证,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形成正式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10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通知》精神的要求,为确保此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委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念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全面清查本委的固定资产状况,分阶段分步骤及时完成固定资产清查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委经研究决定,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固定资产清查任务及范围

1、任务:彻底查清我委拥有的实际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及完好情况,对多年的陈欠帐进行清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范围:凡2006年12月31日前属我委占用或使用的资产,无论资产来源均纳入此次清查范围。

四、固定资产清查的原则

1、全面彻底的原则

我委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各种固定资产(包括帐内帐外、以及老计生委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门别类按实物逐一登记填表。

2、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

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做到认真清查,认真核对,力求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卡物相符。

五、具体要求

1、在清查过程中,本委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清查小组的工作,根据各科室及各人了解的财产情况进行清查登记,保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并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进行汇总。

2、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盈、亏的资产分别填写盘盈、盘亏登记表,并说明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写出书面说明,经清查小组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

3、此次清查将固定资产编号排序,按科室为单位,并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档案。

4、对于用自有资金购入的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全部列入清查之内,未被记入原固定资产帐的一律视为盘盈资产处理,坚决杜绝帐外资产的存在。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5月1日—5月底,本委对固定资产的帐面情况进行初查,初查结果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软件的手工填报模块中填报。报表形成后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办。

2、6月—7月底,本委在初查的基础上对所有的资产进行详细的自查核实,并进行相关的软件操作,填写卡片,并生成报表“初稿”,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送市财政局。

3、8月—9月底,准备好各种资料,迎接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的核查审计。

第11篇

关键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 转制 财务 操作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201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2011〕37号),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时间表,在十二五期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转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其中财务工作尤为重要,本文拟从财务角度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转制的操作思路,提出一点拙见,以飨读者。

几十年来,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转制单位)是我国国防装备建设的一支生力军,肩负着国防装备预先研究、型号科研试制、技术基础研究、装备研制生产等重要使命,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据此分析,事业单位转制如箭在弦上,目前绝大部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都会转变身份存续下去,转制并发展,将是这场改革的一个总体趋势。

在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转制工作中面临诸多财务操作问题,如股权设置、资产清查与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重新建账等,财务操作问题直接影响转制工作的推进。下面针对以上问题作一探讨。

一、转制第一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设计转制方案,与职工进行充分的沟通,经履行内部议事程序后,按规定向国有资本出资人的代表(集团公司)上报转制方案。涉及的财务操作问题,主要是股权设置方案问题,以及为配合设计转制方案进行的财务预测。

由于目前军工科研生产实行保密认证制度,因此对于具有一级保密资格的转制单位,若实行公司制改建,其股权设置方案中不建议引进非国有资本,因为按照规定,一旦引进非国有资本,就意味着自动放弃一级保密资格,就不再具有参与有关密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投标资格,军工业务的范围将大大缩小。

科学严谨的财务预测工作应该建立在科研生产经营预测、人事薪酬预测、资产划分测算等等的前提下,避免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盈利预测应考虑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延用抑或变更因素。

二、转制第二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资产清查与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重新建账等工作,基本上都属于财务操作工作。

(一)资产清查与财务审计

1、明确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一般应以转制方案获得批准当月的前1个会计月末作为清查工作的基准日。资产清查范围以经批准的改制方案确定的范围为准。

2、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转制单位要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的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及核实工作,资产核实结果由集团公司、财政部门按照权限范围予以审核审批。转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应在转制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

单位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编制报表和撰写工作报告。转制单位应注意以下方面:

第一,明确资产清查除了依据有关资产清查政策规定外,还应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第二,资产清查范围不仅仅是资产,还包括负债,清查说到底是针对单位的净资产的。对于尚未到期的银行借款合同等,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人协商有关债务保全事项。

第三,理解为什么要针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开展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一方面出资人要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充分挖掘账内账外各种债权、股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基于公平原则,政策允许转制单位甩掉包袱、轻装上阵,转制单位也要抓住机遇,充分暴露各种损失、潜亏,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不含水分的家底。

第四,认真清理权责发生制适用不彻底的经济业务。尽管《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经营性业务适用权责发生制、非经营性业务适用收付实现制,但是实务中,转制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多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经营性业务,因此本次资产清查中,应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现行经营性业务合同执行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主要是已经开具发票尚未入账的合同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应列入清查范围。

第五,小金库治理是资产清查工作不可忽略的一环。设立“小金库”,属于违法违纪行为,治理“小金库”的工作,不仅是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专项工作,是转制单位的一项日常工作,而且是资产清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

第12篇

(1)对学校各科室、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造册登记,并进行编号,贴标,明确资产责任人。(2)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物资存在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等问题时,要及时追回。(3)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核查,根据折旧年限进行分类,摸清固定资产使用现状。(4)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清查工作。本次清查分为四阶段。第一阶段为摸底清理统计阶段,各部门指定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照清查要求严格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统计。认真、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在登记表上明确资产使用人、责任人。第二阶段为实地盘查阶段,实地盘查阶段主要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成员对所属部门的资产进行技术推算盘点,即根据财务审计科的资产账簿和部门自查的表格确认各部门所属的资产,为实地盘查做准备。第二步为实地盘查,将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分三个小组,清查小组将驻扎各部门对资产进行实地盘查,要求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投入使用日期、使用情况、变动情况、数量、原值等情况。清查盘点结束时,应及时把数量和质量情况如实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由盘点人、部门资产保管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第三阶段为入账汇总整理核对阶段。各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分门别类、分期分批地进行汇总,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后,录入电脑。同时填写《固定资产汇总表》,制定个人固定资产卡,统一贴资产标签。财务人员通过资产软件对学校资产进行登记、管理。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档案。针对本次清查出来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处置。各部门要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为契机,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找出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认真总结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针对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通过清查和汇总情况,发现部分资产存在已使用时间较长且已损坏无法维修;部分资产实物丢失但未销账;部分资产存在已经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报批并从财务账上销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资产使用部门仍在使用,造成资产账销案存的情况。

三、通过全面清查发现管理漏洞

(1)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一是部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平日无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只是在本次清查中临时指定一位管理员,以至于对于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了解程度不够,不熟悉相关业务。二是部分部门负责人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东西都在学校,自己没有拿回家就没问题,以至于平时疏于管理,对于自己部门的资产没有做到定期清查,无法做到谁使用谁管理。

(2)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有欠缺。一是没有分门别类的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资产只是简单的登记。二是固定资产没有贴标,资产的调配缺少痕迹化管理,资产调拨时没有使用调拨单,资产调入、调出只是口头安排,未经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造成管理混乱。三是资产没有实现动态化管理,资产变动时没有及时调账,造成资产实际存放地点与账面不一致。

(3)资产报废等处理程序不健全。例如部分资产已经由资产管理部门报废处理或者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入新资产时将旧资产处理掉,但是未交给财务报废单据办理销账手续,造成账在实物不存在的现象,致使资产实物账与财务账不同步。(本文来自于《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简介详见)

(4)资产管理界限不明确,存在着交叉管理。

四、对症下药研究解决对策

(1)加强学习,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到与时俱进,制定完善符合单位实际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例如制定固定资产的核算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监督制度等,增强学校资产管理的及时性、系统性、真实性与全面性,使得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树立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和优化资源,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组织资产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

(2)根据省财政厅资产信息平台的固定资产编码标准,由信息系统生成电子条码,在条码打印机上打印输出每一项固定资产的条形码标签,对学校固定资产实物进行一物一码标注,统一粘贴条形码标签,从而使每一件固定资产都有了“身份证”并逐一登记,帮助使用部门建立部门台账。在资产后续管理上,以条码扫描为手段,对资产进行跟踪和监督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3)根据这次清查结果,彻底摸清家底,对于账销物存或物销账存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重新调整财务及管理台账。

(4)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资产的动态管理。利用科学的平台,建立起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将固定资产按类别做好登记,其购入日期、入账价值、存放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详细录入,把固定资产从购入、入库、处置一系列管理一目了然,实现从“进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信息化动态管理。资产管理、使用变动时及时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并按照要求签字后交存相关部门。根据资产调拨单,相关部门及时调整资产管理台账。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学校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

(5)加强固定资产的清查及核对工作。资产使用部门依照其部门资产台账每季度清点一次实物资产,并及时与管理部门对账;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每年清查两次,并及时与财务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核对,年终进行总清查,总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6)明确资产管理界限。资产管理分为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部门管理两大块。总务科、信息中心作为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建立学校总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各部门均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按照谁使用是负责的原则,做好所辖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建立本部门资产管理台账。学校固定资产资产的增加、减少、报废等变动调配必须由管理部门统一调配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