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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员日常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30 10:07:45

行政执法员日常工作计划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市场执法工作,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严格奖惩制度的一种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具有体育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行政科、室。

第四条依照体育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是体育局的直接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履行情况纳入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年终岗位职责考核内容,依照规定实施奖惩。

第二章行政执法机构任务、职责、权限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是由体育局委托的职能机构,其行政执法的基本任务是:依照体育行政法律、法规、规范和保障市辖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人民群众享有的体育健身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体育局的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国家有关体育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发展市辖区内的体育事业,增强人民的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3、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省体育发展条例》、《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对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进行审核,规范体育市场经营行为;

4、依据《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进行业务登记;

5、向体育运动项目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体育法规知识方面的咨询;

6、组织开展体育市场管理目标管理考评,公开办事制度和办案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日常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处率达100%,合格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

8、受理案件无法院取消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9、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认定违法事实要清楚,主要证据要收集充分。

10、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语言文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持证上岗率达100%。

1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越权或;

12、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支持、纵容、包庇违法经营活动;

13、“牡丹花会”、“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组织一次集中检查。

14、对市辖九县六(市)区全年完成执法里程不低于9200公里。

15、全年完成执法案件10件。

16、负责对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人员、业务指导人员进行培训。

17、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监督管理职责及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完成局党组下达的党建、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目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

2、询问有关当事人;

3、调查取证时依法享有查阅有关证照、证明等材料的权力。

第九条对违反体育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主体依法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章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职责分解

(一)主任职责:

在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体育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习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安排行政执法活动,负责重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并负责综合执法的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处罚意见书的制发执行工作;负责处理群众举报和处理工作。日常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合格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受理案件无法院取消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认定违法事实要清楚,主要证据要收集充分。执法时应语言文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持证上岗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越权或利用职权;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支持、纵容、包庇违法经营活动。

(二)副主任科员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体育经营审核、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登记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综合执法的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处罚案卷的归案工作;负责编制月、季、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处理群众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日常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合格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受理案件无法院取消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认定违法事实要清楚,主要证据要收集充分。执法时应语言文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持证上岗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越权或;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支持、纵容、包庇违法经营活动。

(三)科员(甲)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行政执法工作;重点负责体育经营审核、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审批、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月、季、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处理体育经营类群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日常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合格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受理案件无法院取消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认定违法事实要清楚,主要证据要收集充分。执法时应语言文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持证上岗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越权或;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支持、纵容、包庇违法经营活动。

(四)科员(乙)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行政执法工作;重点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的审批、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月、季、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向民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群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日常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合格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受理案件无法院取消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准确,认定违法事实要清楚,主要证据要收集充分。执法时应语言文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持证上岗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越权或;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支持、纵容、包庇违法经营活动。

第2篇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在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定期对各14个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参训人员达230余人,并进行了考试。通过培训,使他们真正的掌握在处理计生案件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处理好计生案件,从而提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执法水平,真正的达到执法中无错案、无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规范了依法行政的程序,县人口计生委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板面、制度、文书进行了规范,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的工作要求对案卷的评审成立了评审组,对全县14个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审规范。

二、严格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

根据市、县人口计生委的工作安排,在县人口计生委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法院的积极配合下,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与法院行政庭配合,对各乡(镇)上半年上报的强制执行案件进行认真的审查登记,签署意见,然后强制执行。通过对案件的执行,起到了震动作用。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的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工作意见》和《关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和救助计生困难家庭实施意见》组织人口计生、教育局、卫生局、金融、科技文化等县直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把落实新标准独生子女父母20元奖励费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按照新标准发放了奖励费,发放方式采取了在信用社建立账号,办理存折,在各乡(镇)信用社都能取。县政府于2010年4月22日在县城文化广场隆重举行新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首发式。洛阳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炳华、张永智、市人口计生委财务科科长韦万超、政策法规科科长卢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郅书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常宏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进官、县人大副主任连建忠、县政府副县长刘居天、县政协副主席强壮出席首发式,县直各单位领导以及各乡(镇)主抓人口计生副职、人口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及受奖励的独生子父母代表1200余人参加首发式。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宣传贯彻、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确保落实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县财政拨出专款175多万元,2010年5月19日——20日由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杰带领县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财务等在全县统一发放2010年上半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100%。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2010年上半年共落实奖励扶助对象431人、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11人、特别扶助对象12人、低保对象生活补贴21人。2010年确认国家奖励扶助对象548人、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对象16人、洛阳市奖励扶助对象388人、特别扶助对象15人、低保对象生活补贴56人。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76人进行了奖励10分。

我们要求每个乡(镇)财政年初一次性按照独生子女光荣户数和应支付奖励资总额直接汇入乡(镇)信用社,信用社按照花名册分别存在独生子女光荣户家庭账号,一次性发放。开辟了“绿色通道卡”,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必须享受优惠优待政策,对持《优惠优待证})手册户,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给予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并把落实项目、帮助贷款时间等内容汇入手册。

四、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工作

计划生育“小康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人口计生部门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形成党政部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此,我们在调查摸底、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采取了不同的形式进行帮扶,对计生富裕户进行政策帮扶,对贫困户、特困户进行技术、资金帮扶。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县、乡(镇)领导每人帮扶1户,每户帮扶不低于1000元资金,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直单位并把它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重点进行帮扶。为确保帮扶的质量和真实性,对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对单位责任人实行单项“一票否决”。为了真正把农村计划生育小康工程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对全县全面铺开,每个行政村要帮扶5户以上,并建立“小康工程”帮扶档案。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县领导、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帮扶一户,县、乡(镇)、村人口计划生育干部和乡(镇)一般干部每两人帮扶一户,县直各单位帮扶2-4户,乡镇直单位每单位帮扶1-2户。截止目前全县共帮扶计生户2363户,帮扶资金50万元,在“三夏”期间组织人口计生系统服务人员,联系机械23台,收割小麦2630亩;播种玉米1000余亩,浇灌农作物600亩,出动宣传车20辆次。迎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相关部门发挥了各自的积极作用,积极落实对计划生育户的有关优惠优待政策。:

五、开展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活动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要求我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由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杰任组长;并出台了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将治理活动和经常性工作相结合。

六、下步工作打算

1、县人口计生委,要与法院积极配合,严厉打击一批“钉子户”、“难缠户”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2、定期对县、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3、搞好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执法案卷,制度,宣传板面及小康工程板面工作。

4、继续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建立健全小康工程网络建设,争取小康工程实行联网信息化管理工作。

6、搞好村、组人口计生管理员、宣传员的培训工作,促使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

7、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8、继续开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治理活动。

9、组织乡(镇)进行预测2010年国家、市各类奖励扶助对象以及新增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

第3篇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经常性工作。由于行政法制建设在我国是相对较新和较薄弱的领域,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程序制度不完善,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论是从意识上还是制度上都有待加强,以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如何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我省从2000年以来,开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探索。省计生委制发了《河南省计生委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河南省计生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分解了目标、任务,规划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了领导、机构和人员。把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并维护公民在生育上的合法权益,建立科学、高效、严谨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计划生育法治管理水平,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作为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为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从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建立执法监督体系、促进正确执法;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权责统一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

在计划生育这一涉及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与公民个人的生育权利交汇的特殊领域,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着力解决好真正树立行政机关权力应受制约的观念;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监督、评估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责任制 实践探索

近年来,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各级政府机关和所辖的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执法职能特点,先后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我省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也相继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如何在新形式下不断深化、发展、提高,一方面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其理论构架中寻找支撑、开拓思路,丰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内容。笔者试就此谈一些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一、全面准确地理解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

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又进一步要求“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经常性工作。由于行政法制建设在我国是相对较新和较薄弱的领域,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程序制度不完善,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论是从意识上还是制度上都有待加强。从我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实际看,行政机关片面重视“权”而忽视“责”。凭执法者个人好恶行使、搁置或拖延职责的现象相当普遍。因为这些行为没有过到应受法律制裁的程序,难以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司法监督,而客观上这些不当或轻微的违法行为对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损害是最常见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滥用权力、办事拖沓、程序繁冗甚至故意刁难、增设障碍的现象求告无门。基于此,行政执法责任制势在必行。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和外延

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使权力的最基本准则,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法制建设本身发展的结果。依法行政的内涵包含职权法定、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依据法律和职权与职责统一。权力和义务的统一是基本的法律原则,职权与职责统一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理论依据。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力是私权,私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职权是公权力,公权力不仅是可以行使而且是必须行使,不能放弃。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也就是赋予行政机关以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去保证完成。因此,行政机关的职权从另一角度说,就是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责任的重要部分,专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责任。广义的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规范要求行政主体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按行政法要求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另一部分是指行政法主体由于不履行前一种义务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即依法形成了一种新的义务,而且当事人必须承担。因此,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责任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仅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引导、规范、制约和预决,也是对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的种类包括行政政纪责任和行政侵权责任两种。政纪责任的原因是国家行政机关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分;行政侵权责任的原因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职务过程中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相对人的损害。责任形式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为补充。

(三)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一是权、责的对应和统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可以概括为:有权即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应追究。其根本目的是保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权利和责任并重,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区别于其它工作程序制度的关键。只有职权而没有责任的规定,与岗位责任制没有多少区别。

二是执法责任要具体。行政执法责任是一利法律责任而非道义责任。执法责任制解决是没有正确执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因此,必须结合本机关、本部门的实际,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责任条款和形式,既要有实质内容,又不能照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解决法律调整之外的行政执法行为损害相对人权益的空档。

三是不能以行政执法责任制替代法律责任或政纪责任。行政执法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不能与其他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相互代替。不能因为承担了行政执法责任而免除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如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省从2000年以来,开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探索。省计生委制发了《河南省计生委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河南省计生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分解了目标、任务,规划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了领导、机构和人员。一部分市、县(区)计生委也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措施。从根本上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为了保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或杜绝执法违法或执法不当的现象发生。所以,我们把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并维护公民在生育上的合法权益,建立科学、高效、严谨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计划生育法治管理水平,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作为我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把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具体途径,以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和有机统一为中介,从执法主体、执法职能、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责任、错案追究等各个环节入手,来具体落实和推行执法责任制:

(一)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

主体合法是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基础和首要条件。决定主体是否合法的因素有:是否是依法设立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是否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针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实际,重点应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尤其是对涉及到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权限进行严格审查,禁止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组织从事行政执法。坚决取缔由临时人员组成的小分队、突击队、宣传队等形式。二是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全省行使执法人员凡未经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发给《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监督证》。三是坚持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确未出示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行为无效;四是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中,分解明确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有关执法机构、人员的执法任务、执法依据、执法职能、工作程序制度和执法责任,接受公开监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抽象行政行为合法

规范性文件一般是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直接依据,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更大更广泛的影响,一些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也常常借助规范性文件实现。因此,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对此,应重点抓好制定、清理和备案审查三个环节。一是严格依照法定职权,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下级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上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政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二是在实施执法责任制之初,对计划生育系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继续有效和应修改或废止的行文公布;坚持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对照检查原有规范性文件,凡抵触的一律修改或废止。三是制定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审查机构、审查程序、审查办法和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全省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科(处)负责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内部职能机构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应先经政策法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再送办公室核稿。重要的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起草并送分管领导审签。

(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初期,程序违法是导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无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影响行政执法水平的状况,九十年代初,我们就开始探索制定计划生育主要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并不断加以总结完善,在实施部门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我们把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作为基础工作的重点,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审查、许可、审批、核准、处理、处罚以及复议应诉各环节都有章可循。还制定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规范性文章备案审查制度、大案、要案申报制度、法制工作统计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做到外部行政执法程序和内部行政执法程序并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记录和反映,是开展行政复议的基础,也是行政应诉成败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并于2001年元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随着国家“一法三规”和我省《条例》的相继颁布或修订,我省以前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还将作一些必要调整和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充分发挥了统一协调、监督约束、矫正补充功能,充分保障了管理相对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

(四)建立执法监督体系、促进正确执法

权力缺乏监督,必将导致腐败。有效的监督,可以预防和制约违法行政。应把建立高效运转的监督机制作为实施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逐步形成以计划生育法制机构为主体,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纪监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群众监督综合发挥作用的监督体系。从1991年开始省人大连续三年对各级政府贯彻实施《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省政协人口组或人口环境委员会每年都要对计划生育执法问题进行调查。省计生委每年要组织全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和抽查。对重大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省计生委坚持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同时,全省广泛开展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活动,公开办事程序和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计划生育和行政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权责统一

违法的行政行为受到追究和惩治,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最终环节,有错必纠,违法必究,才能体现真正的法制精神。由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绝大多数是由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最容易发生在乡镇一级。执法责任制是否在乡一级落实是执法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和发挥作用的关键。我们在全省各级推行的情况下,把县、乡两级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重点,要求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和类型,细化错案追究责任制。每一件错案与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挂钩,对履行职责的考核与年终目标考核和经济奖惩密切相关。从制度上禁止了或推诿责任、徇私枉法等情形发生。

三、探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种程序法上的制度,仍然应遵循现代国家行政程序法把保障公民权利、扩大民主参与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作为重要目标的模式。在计划生育这一涉及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与公民个人的生育权利交汇的特殊领域,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着力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真正树立行政机关权力应受制约的观念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首先要清晰地认识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种措施和保障,是对行政主体“权责统一、实施监督、违法必究”的具体体现。它重在对行政主体执法行为指引、规范、制约和预决,其相对应不言而喻的就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维护和保护。在以往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公民的实体和程序权利被忽视,义务繁琐、权利虚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和惩治腐败,保持政府廉洁,有利于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同时,也是顺应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方式转变和“小政府、大服务”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

(二)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何认识和定位最基层的行政执法主体既是立法上的重要问题,也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能回避的问题。就全国范围而言,在《人口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各地法规规定的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种: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其中以规定乡镇压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为基层行政执法主体为多,涉及到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执法权往往也集中于此。因为具体的管理措施、方法和手段等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最基层的行政执法主体而加诸于管理相对人并影响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这种基础执法权属的差异,导致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相应职权和职责参差各异。在讲求法制协调统一的法治国家,是极其不和谐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颁布以后,重新确认了县级计划生育基层执法主体地位,这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制统一的需要。那种认为这是削弱或剥夺乡一级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的观点是不适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的基本国情的。

(三)建立统一规范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

在民主和法制的进程中,只有通过程序的公开与公正才能保证实体权利的公平与民主。就必要性而言,首先,行政执法的完善必须依赖于对执法程序的控制。有行政执法行为就有行政执法程序,但并非所有程序都能合理、迅速、准确有效地实现行政执法的目标;其次,行政执法程序直接影响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第三,随着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复杂化,行政机关的自由载量权越来越大,从实体上控制行政机关的权力愈益困难,通过行政程序来控制行政机关的权力就愈显得重要而有成效。

就可行性有言,行政程序法和程序规则的欠缺和薄弱,在我国短期难以根本改变。但行政程序法典化是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在条件不具备时,我国已逐渐分别制定了规范几种主要行政行为程序的法律,如《复议法》、《处罚法》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也可以如法制定。在各省已经有多少深浅不同的尝试的基础上,应该着手对主要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进行统一。如:计划生育行政处理、行政奖励、行政许可等外部行政执法程序和一些内部行政执法程序。贯穿以公开原则、参与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这三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依法行政和当事人权利的实现。

(四)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监督、评估机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督促履行法定职责而建立的制度,本身就包含着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所应承担的惩罚性后果,即法律责任。在我国,行政行为违法的确认有行政确认权、司法确认权和人大确认权。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而言,主要是行政确认权,它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实行监督而产生的当然权力,包括作为原行政行为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确认,是确定行政执法责任的根本依据。

科学、系统的考核、评议制度应该建立在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效果的评定基础上。过程的考核,重点在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效果的考核,如有无违反“七个不准”的规定和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同时,针对不同级别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考核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应有所侧重。

(五)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执法过错责任制是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延伸和发展。以往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仅能对因错误执法、产生较严重后果的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在适用上有较大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责任制作用的发挥。因此,把过失纳入责任追究的范围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需要。这与《国家赔偿法》对重大过失行为的追偿责任是相一致的。所以,执法过错责任制的追究范围是: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均应纳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对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对构成执法过错的行为,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和处罚相适应的原则,根据执法过错的程度大小,分别规定处理意见。对应当追究政纪、党纪、法律责任的,移送有关部门。

【参考文献】

1、《河南省计生委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豫计生法字〔2001〕25号

2、《河南省计生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办法》,豫计生法字〔2002〕17号,

3、《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国人口出版社,2002年1月

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编,《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豫内资新出发通字〔2003〕43号

5、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编,《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第357号令),豫内资新出发通字〔2003〕43号

6、同志党的十五大报告

7、田瑶,《国家赔偿法学习指导书——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

第4篇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十六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__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 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市政府与市农林局的第二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镇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及镇政府门前一条街的个体户共22个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深刻揭批“__功”,全镇人民踊跃参与,我镇没有一个参加“__功”和修炼“__大法”的人。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镇交管所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20__年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镇土管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镇财税所、农经站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8、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通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采取门牌号管理制度(即门牌号为农户的编号,每个编号下对应着畜禽数量、免疫情况和农户签名,随时准确掌握全镇畜禽数量和免疫情况),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五号病免疫率到达65。另外,从1999年起,实施集市流通农畜的计划免疫,对集市待售家畜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镇上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镇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镇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并在各村民小组 文化室墙上设置公开壁,以增加村务公开的透明度。镇经管站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村组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卡制度,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镇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在核产定税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规定,据实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牧业税及附加,没有代扣其他款项的做法。水费按照市计委、物价委核定的价格每方水0.05元计收,年终核算。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无毒镇”成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截止5月底,全镇共受理民事纠纷6起,调处6起,调处率为100,发生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治安案件7起,查处6起,其中1起已立案待查。总之,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我们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对三提五统、水费,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突出事前监察,提高执法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指导,紧紧围绕市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二个工作目标:一是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为100%;二是对列入执法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确保年度执法计划的圆满完成。不断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确保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监察工作。市重点检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与年度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高标准完成各项执法行动。

(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

(三)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等单位的许可后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

(四)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二是依法查处“12350”举报投诉电话、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三是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工作的开展。四是完成市安监局、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和我局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高危行业专项整治及建设工程等领域综合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参与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015年市安监局在册人员28人,按照《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本局直接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8×80%=23人),占在册定编人员的82.1%,符合国家安监总局183号文件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

(一)2015年总法定7000个工作日

2015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共计11天法定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5天,365天(全年天数)-115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工作日)。

目前,局定编在册人数为28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8=7000日。

(二)行政执法检查需1308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000-4320-1372=1308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执法检查291家、需要1308个工作日(检查和再次检查,不包括复查)。安全监察科、综合科、宣教科和执法大队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为一组。办公室执法人员配置给四个执法组参与执法。

各执法组详细安排分工见附件2。

各执法组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3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市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检查方式

以日常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为主要形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聘请专家、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1.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根据本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数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科室的季度执法检查安排。

(2)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当明确每次具体执法任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规定的19项主要检查内容,分季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由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全市执法对象的落实。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将相关违法证据材料移交行政执法大队,由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

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4.总结

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应当按照重点执法检查名单,严格执行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半年执法工作小结和年度执法工作总结。

5.调整、报批程序

局执法工作计划一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和市安监局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编制目的和编制原则

(一)编制目的。以深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发〔2016〕3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突出执法重点,创新执法方式,明确执法责任,强化依法治安,提高执法效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双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做到严格执法。根据现有人员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量力而行,统筹谋划,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为重点,配合市煤炭局做好煤矿外围工作,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制。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检查方式

(一)工作目标。通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抓好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均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指标范围内。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强化对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过事故、有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强化生产安全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着力加大执法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内容和标准,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应急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新时代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利用第三方机构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抽查,确保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在全区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更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6.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区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根据辖区行业风险特点,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现场观摩执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

(三)检查方式。监督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明查暗访、“双随机”抽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和联合检查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三、我局内设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行政编制5名,在职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1名;另设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编制5名,现有4人;目前,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有8人。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确定(7人)

按《编制办法》规定的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计算,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共8×80%=7人

全局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占全局在册人数的87.5%。

(二)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757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1×7=1757(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6-104-11=251(日)

注:①2020年全年总天数为366日;

②2020年全年双休日为104日;

③2020年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法定节假日共计11日)。

2.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818日)

①应急值班

应急值班安排366个工作日。2020年按照全年24小时应急值班,计划每天1人值班,安排366×1×1=366个工作日

②学习、培训、会议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人每月3天测算,合计:3×12×7=252(日)。

③病假、事假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人每年5天测算,合计:5×7=35(日)。

④参加党群活动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人每年10天测算,合计:10×7=70(日)。

⑤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法定年休假总安排:2人×10日+5人×15日=95个工作日;

以上合计:非执法工作日的预计为818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的测算(599日)

①实施行政许可、备案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年需25天,每次需2人,合计:25×2=50(日)。

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年4起生产安全事故需调查和处理,每起需3人、每次需5天测算,需3×4×5=60(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年35起,每起需3人、需1天测算,合计:35×3×1=105(日)。

④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4次,每次需2人,每次需1天测算,合计:4×2×12×1=96(日)。

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2次,每次需2人,需1天测算,合计:1×2×2×12=48(日)。

⑥开展机动执法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3次,每次需2人,需1天测算,合计:3×12×2×1=72(日)。

⑦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每年2次,每次4人,需2天测算,合计:4×2×2=16(日)。

⑧上级应急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3次,每次需2人,需1天测算,合计:3×12×2×1=72(日)。

⑨对镇街(开发区)以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巡查和考核。

按每年2次,每次2人,约20家单位测算,合计:2×20×2=80(日)。

4.执法工作日的测算(350日)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757-818-599=340(日)

计划总法定工作日(1760)=非监管工作日(818)+其它监管工作日(599)+煤矿监管工作日(8)+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日(87)+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日(58.5)+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监管工作日(60)+综合监管工作日(129.5)>总法定工作日(1757)。符合要求。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确保执法计划落实。各执法人员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和月度执法检查计划,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

(二)规范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重要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促进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三)完善机制,深化联合执法协作。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四)健全台账,加强执行情况反馈。健全完善月度执法台账,制定月度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每月月底对本月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执法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促进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

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过程中,应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完善执法队伍的建设,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明确职责与强化协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二、主要目标

(一)基本遏止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专利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专利权人和专利产品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结案率,强化执法协作。

(三)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专利执法社会信誉。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结合我局2007年开展的“创学习型机关建设高素质队伍”活动,加强《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规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执法人员抵制腐败、秉公执法的意识。除此之外,加强与其他执法单位执法工作的经常性交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坚持日常专利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每月组织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至少开展4次以上的专利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日用品、化妆品、化工、建材等领域的假冒、冒充专利产品,维护专利产品的合法权益。联合县(市)知识产权局做好协作执法工作。

(四)抓好大型会展活动期间的专利宣传及执法工作。在有大型会展活动期间,切实加强对会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杜绝假冒、冒充专利产品进入展销会,进一步加强参展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五)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行政执法人员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继续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办事、程序合法、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

(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博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工商、公安、(文化)版权、质监、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执法协作与执法信息交流,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重大案情相互进行通报,形成与科技、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高效运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网络。

(七)加大县(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进一步强化县(市)专利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识,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宣传,提高县(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专利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执法工作登记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求执法人员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专利商品的登记,不失时机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宣传的记录。对于登记的专利商品,要及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法律状态的检索,检索不到的,要及时要求经营者提供有效的专利法律文书,发现问题的及时查处。对于宣传教育的情况,要定期进行汇总,及时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第8篇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统一全区城市管理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中责、权关系,推行统一领导、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模式,建立责任明确、区域清楚、管理到位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解决镇街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管理交错、区域交替、相互推责等突出问题,促进区域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争当“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利于城市管理,有利于统筹协调,有利于管理高效”为目标,建立公益明确、投资合理、监管完善、治理规范、运作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产业中心向都市中心转变、开发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进一步推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努力将新区打造成宜居示范区、都市风貌展示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六统一:即“统一招标管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沉、属地管理”总体原则。统一项目建设,统一行政审批,统一专项工作,统一管理标准,统一经费标准”实现运行模式市场化、作业要求精细化、管理方式科学化。

三、机构设置

设立新区市政设施处、新区环卫处、新区绿化处、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

新区市政设施处、新区环卫处、新区绿化处为管委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下设直属大队和6个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为管委会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中,礼嘉市政管理监察大队、鸳鸯市政管理监察大队、翠云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人和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大竹林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天宫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分别派驻相应镇街。

四、管理模式

处队主要负责日常监管,实行属地管理模式。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全部下沉。市政局、园林绿化局主要负责统筹安排。镇街主要负责日常管理。

五、工作职责

一)市政局

代表管委会行使全区市政管理职责。市政管理局为市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并组织实施;1.负责编制市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制定行业规章制度和标准,2.负责市政管理的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执行;

3.负责市政设施、占道停车、环境卫生经营管理工作;

辖区给水协调工作,4.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道路照明及附属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市政维护单位的资质管理;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管理。

6.负责城市管理监察执法、数字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等管理工作;

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8.负责编制、审核、申报城维费年度预算和市政专项经费。

二)新区市政设施处

开展以下工作:市政局的统一领导下。

1.负责制订全区市政设施维护规范和标准;

2.负责全区市政下排管网的疏浚及桥梁、隧道(不含保洁)路灯(不含灯杆保洁)等的维护管理;

并组织实施;3.负责协助市政局编制全区市政设施项目新建、改造、提档升级、检修及专项维护计划。

4.负责协助市政局对全区市政设施服务外包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工作;

并提出初审意见;5.负责协助市政局对市政设施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现场勘察。

6.负责协助市政局对镇街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年度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初审;

7.负责对镇街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管、检查和考核。

8.负责全区市政设施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新区环卫处

开展以下工作:市政局的统一领导下。

1.负责制定全区环卫作业规范和标准;

2.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餐厨垃圾收运及全区直管公厕、农转非社区及无主化粪池清掏;

并组织实施;3.负责协助市政局编制全区环卫发展规划及公厕、垃圾站等环卫设施改造、提档升级及大修计划。

4.负责协助市政局对全区环卫服务外包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工作;

并提出初审意见;5.负责协助市政局对环境卫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现场勘察。

6.负责协助市政局对镇街环境卫生日常清扫年度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初审;

7.负责对镇街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检查和考核;

8.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新区绿化处

开展以下工作:园林绿化局的统一领导下。

1.负责制订和统一全区园林绿化管护规范和标准;

2.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建设、提档升级以及名木古树的调查、登记、建档等工作;

并组织实施;3.负责协助园林绿化局编制全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及园林绿化项目年度采购、建设、改造计划。

4.负责协助园林绿化局对全区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工作;

并提出初审意见;5.负责协助园林绿化局对园林绿化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现场勘察。

6.负责协助园林绿化局对镇街园林绿化日常维护年度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初审;

7.负责对镇街园林绿化管护进行指导、监管、检查和考核。

8.负责全区园林绿化普查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五)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

开展以下工作:市政局的统一领导下。

并督促落实;1.负责制定全区市政执法行为规范和标准。

2.负责全区户外广告及导示系统的执法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园林绿化执法工作;

4.负责全区市政执法管理及宣传工作;

5.负责全区重大市政执法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6.负责全区市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并提出初审意见;7.负责协助市政局对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现场勘察。

8.负责对镇街市政执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检查和考核;

9.负责全区市政执法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协助市政局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及12319城管热线的日常工作。10.受新区管委会委托。

六)一镇五街城市管理职能

1.负责辖区市政设施处直管以外的市政设施(含车行道、人行道、护栏、灯杆、路沿石、中央隔离带、挡墙、检查井盖、水篦子、标志标牌等)日常管理、管护(不含大修、改造)及给水协调工作;

监督指导本辖区社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有关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清扫、清洗和保洁;2.负责辖区环境卫生(道路、桥梁、隧道、护栏、路灯灯杆、公交站台、交通标识、标牌、花台、花池等)清扫、清洗、保洁及“三乱”治理和辖区内公厕(环卫处直管的除外)管理及化粪池安全监管。

3.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日常管护和清洗保洁;

4.负责组织和领导派驻该镇街市政执法人员进行具体的执法管理工作;

5.负责拟报镇街管理范围内城维项目年度计划;

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服务外包工作;6.市政局统筹协调下。

7.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监管工作。

六、人员管理

其余人员派驻各镇街,新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实行派驻制。支队除机关正常工作、直属大队(负责全区户外广告及导示系统的执法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执法;负责对全区市政执法工作进行巡查、督查、指导、检查、考核以及全区重大市政执法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人员外。派驻人员与镇街城管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市政执法工作,大队长任免由相应镇街提名,市政局任命,报组织部备案。各镇街市政管理监察大队确需协管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市政主管部门共同核定协管人员的配额和工资待遇,各镇街按程序向社会招聘协管人员,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已签订用工协议的协管人员下沉到各镇街,协议由相应镇街与相关协管人员重新签订。

年终考核由相应镇街进行考核,派驻人员接受支队与镇街的双重管理。报支队、市政局、组织部备案。派驻人员只负责镇街的城管执法工作,具体工作由相应镇街安排。全区重大城市环境整治行动或重要活动需要,各派驻大队服从市政管理监察支队的统一指挥和调动。派驻人员工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镇街。

支队机关保留14人(含4名领导)直属大队保留14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参公人员编制数为80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保留9人,其余人员派驻镇街。

支队机关保留14人(含4名领导)直属大队保留14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实有在编人员55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保留9人,其余人员派驻镇街,逐步到位。

七、经费管理

城维经费的80%直接用于城市维护管理,市政局统筹管理全区城维经费和专项经费。其中。20%作为统筹经费,由市政局统管;考核经费从市政局统筹经费中支出,主要用于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镇街、市政系统各处队及交通局、火车北站地区综合管理局、幸福广场综合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日常维护管理项目经费,由市政局会同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按管护的面积、行业标准和价格标准进行核算,并按服务外包合同约定,经市政局、财政部门审批后,由相应镇街、市政系统相关处队及交通局、火车北站地区综合管理局、幸福广场综合管理局根据考核情况,按有关要求支付;考核经费根据市政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镇街考核结果,按《新区城市管理考核(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拨付相应镇街。

八、招投标工作

各镇街、相关处队与中标的服务公司具体签订服务合同,市政城维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发包(如清洗保洁)等招投标工作由市政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处队作为第三方签章。为引入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环卫保洁按照以片为主、线面结合承包方式,由市政局统筹协调招标,镇街具体签订服务合同。

九、相关事宜的处理

一)执法文书由法制局统一加盖“市新区管委会行政执法专用章”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及其派驻各镇街市政管理监察大队在开具执法文书时,新区管委会委托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各镇街代表新区管委会实施辖区的市政执法工作。分别注明所在执法单位。

二)按合同约定继续执行。从设施处、环卫处、绿化处划归镇街管理范围的服务外包项目,市政设施处、环卫处、绿化处已签订的服务外包项目。由相应镇街与服务外包公司、相应处队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相应镇街负责对服务该外包公司进行管理。合同期满后,市政局统筹协调下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服务外包招投标。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指导,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充分调动各乡镇、农场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市级委托、乡镇级征收、村级配合、法院保障"为主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制,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从而加快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曾玉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符启君同志兼任和朱孙益同志担任。办公室配备5名专职执法人员,做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日常工作的监察队,负责全市影响较大的举报政策外生育案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监督、指导及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

市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受理人口计生非诉执行案件。

各乡镇要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政策外生育案件的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配合市、乡镇计生执法人员和法院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

建立健全"市级委托、乡镇级征收、村级配合、法院保障"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制。把市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和人民法院计生非诉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落实奖惩依据。

(一)职责范围

1.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政策外生育和影响较大的举报政策外生育案件的查处及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指导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负责对辖区内政策外生育案件的调查和一般案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发现政策外出生后,应立即立案调查,拟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并在法定期限内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2)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20日内,乡镇应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3)对在1个月内具有履行能力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受委托征收部门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对受委托代征的社会抚养费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上帐入户。

3.市人民法院:

(1)确定专人对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履行法律程序。

(2)对逾期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审查决定书》中规定的法定责任的政策外生育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二)目标任务

1.被委托征收的乡镇、农场征收社会抚养费目标任务:

(1)对*年以来政策外生育案件的调查和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的及时率达到97%以上,社会抚养费案件征收率要达到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要达到120万元以上。(详情见附表)

(2)社会抚养费上缴财政及时率达到100%。

(3)各乡镇、农场都要建立社会抚养费台帐,随时掌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并及时调整征收办法。

2.市人民法院所受理的非诉执行案件目标任务:

(1)对当年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交的非诉执行案件立案率达到100%。

(2)对当年立案的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5%。

(3)对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要建立完整的执行台帐,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要全额征收到位。

(三)时限要求

1.乡镇、农场辖区内发现政策外生育,应该在当月上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并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对当事人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村(居)委会发现政策外出生要在当月报乡镇计生办,并配合调查取证,同时协助乡镇督促当事人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2.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外生育当事人,由乡镇计生办将案件卷宗和政策外生育当事人家庭财产状况证明书一并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执行人员进一步催缴征收后,仍不缴纳的当事人,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市人民法院接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应立即立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对当事人下达《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对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要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这次专项征收活动从*年4月30日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年4月30日至5月5日);第二阶段集中征收阶段(*年5月5日至6月下旬);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底)。

四、强化措施,确保落实

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人口计生局要在办好有关案件的同时,指导乡镇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并做到"两严格五及时",即严格执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征收标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对政策外生育要及时上报、及时调查、及时下达征收决定书、及时督促当事人主动承担责任、及时对逾期拒不缴纳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计生执法人员和法院执行人员,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依法办事,不徇私情,积极排除各种干扰,自觉抵制讲情风,千方百计地提高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执行到位率,不得擅自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维护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尊严,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法制化进程。

2.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法院对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凡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具备执行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及时签发裁定文书、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在依法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手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利于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的其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争取一次性执行到位。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要采取分次执行的办法进行征收,确保3年内征收到位,否则不予结案。

3.社会抚养费征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要在4日内缴至指定银行,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要随时拨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上缴至指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或挪用、贪污、私分。对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责任人,依法予以追究。

第10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从严纪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深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很抓任务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高文化体育系统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令反腐倡廉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构建和谐龙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以强化监督为重点,坚强教育,能力提高廉洁自意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党风廉正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围绕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从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共吃喝,共车私用,收送现金,利用过生日收钱财,参与赌博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予以严肃查处。要把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把述廉,评廉,用廉结合起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使权利规范运行。

三是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和载体,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促使个单位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全年争取上报十条以上信息。

(三)加大查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状态

依法履行职责,继续严肃查处利用权利贪污,挪用公款,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利用婚丧嫁娶,过生日受钱以及参与赌博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协助第三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中要严格做到依纪依法,注意政策和策略,提高办案的综合效果。同时做好举报工作,拓宽渠道认真解决一些单位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

(四)加强学习,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围饶市委,市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运用权利,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格的行为。特别是文化市场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要有公正,平等,严格,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同时结合市纪委开展“百名科长”评议活动,加强各单位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各单位开展阳光政务。

2012年纪检工作计划的延伸阅读:如何写好你的工作计划

第11篇

认真落实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党要依法执政,这是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完善。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作为党领导的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具体落实依法治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多年来,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局按照“依法治市(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全面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主线,以创建新时期有特色的工商文化为载体,以作风整训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履行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

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将依法治理工作立于全局统揽地位

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思想重视,提供组织保证是前提。依法治理、“四五”普法伊始,分局领导就将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一把手领导为组长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法制科,所属单位也明确依法治理的主要负责人,每个科所设立了法制员。四年来,领导班子调整三次,我们都能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人换线不断,时刻有人抓,从组织上保证了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几年来,分局党组为了顺应工商体制改革的需要,在全局范围内实行科所长竞争上岗和全体干部双项选择,对科所班子调整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法制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了法制员,在基层执法力量得到加强的同时,法制监督和普法教育也得到保障,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普法措施,坚持学考结合,在普法中注重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四年来,分局严格落实普法措施,坚持学考相结合,注重深度与广度相结合,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形式与效果相统一,在全局范围内广泛的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

1、加强培训,提高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分局首先将提高内部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列为“四五”普法的重头戏。对此,我们做到了“四有”:一是普法教育有计划,每年年初即由法制部门制定本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保证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普法教育有资料,及时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材料发到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三是普法教育有检查,采取各种方式对干部集中进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四是普法教育有总结,好的予以表扬,不好的予以补课。四年来全局共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规章共36次,4600人(次)参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学习,参学率达98,我们先后8次邀请有关院校教授、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强化干部法律素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同时,我们还根据每年度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一季一法一考”、“普通话”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初级英语”考试、“岗前培训”考试、“执法资格”考试、“案件主办人资格”考试、“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等共32次约2860人(次)参加的学法、培训考试活动,人均分87.5分。四年来我们还先后三次组织42人次参加省、市局“红盾杯”法律知识竞赛;对基层法制员、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业务培训40次;积极开展“规范执法·百日竞赛活动”,组织法制员核审技能竞赛、办案人员执法技能练兵。通过学法、普法考试,执法技能竞赛,分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有显著提高,对工商主要法律、法规能较好掌握的人数由原来的40提高到现在的90。全局工作法制化和法制工作全局化的理念已成为全局干部的共识。实践证明,这种学考结合、以考促学、以学促治的方法行之有效,对提高干部的法律素养,确保依法行政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2、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多年来我局以“作风整训”为契机,以提高执法水平为导向,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手段,以确保执法质量为根本要求,以树立文明执法形象为内在动力,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文明执法观念,克服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现象;树立公正执法观念,克服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现象;树立廉洁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现象。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核审制度》、《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商所案件核审制度》、《工商所案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案件督办制度》、《案件跟踪卡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

3、强化法制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促进职能到位,确保依法行政,多年来我局强化法制监督力度,拓宽法制监督领域,将行政许可、行政收 费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全部纳入法制监督范围,对行政处罚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对立(销)案、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全部由法制机构实行六个扎口管理。在全局树立了大法制理念、法制统揽全局的理念,全局工作法制化、法制工作全局化得到肯定。

一是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由办案部门申报,法制机构核审,报局长批准后,由分管局长亲自参加,法制机构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依法行政。四年来,由分局挂牌督办的案件共36件,件件有落实,在历年省、市局行政执法检查中得到了肯定和表扬。

二是实施案件跟踪监督卡制度。我局为了确保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对行政处罚的案件实施案件跟踪监督卡制度。由法制部门会同监察部门联合向当事人发放跟踪监督卡,由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案件事实的认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执法程序及有无徇私枉法、不廉洁执法等情况进行反馈。几年来,我们已先后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288份,这项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人员办案的随意性,为转变工作作风,维护工商形象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建议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几年来,我们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执法岗位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提高了分局执法的整体效能,改善了执法的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一季一评的“行政执法质量评比”活动和日常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予以通报或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到目前止共发放行政执法建议书16份,对有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过错责任追究5起,扣发奖金500元。

由于我局采取了上述措施,推进了我局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四年来共发生行政诉讼16件,行政复议5件,至今没有一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执法检查有错案。

三、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服务意识,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普法宣传,为经营者提供法律服务是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在抓好系统内部的法制教育同时,还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主线,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发展环境,对辖区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构筑了一个“亲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增强维权意识,营造了一个“放心、舒心、称心”的消费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四五”普法以来,我局始终以中消协年主题为主线,以开展各种专项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维权活动,每年“3·15”都举办大型的咨询宣传服务活动,并利用“红盾”进社区、“红盾”进商场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至今为止,已举办了“讲诚信、反欺诈”、“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16次各项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500份,制作普法教育展板110余、宣传条幅40余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492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8万元,维护了消费者的的合法权益。

2、履行服务职能,促进守法经营。我局根据普法教育计划,围绕普法教育内容和各时期举报、投诉的特点、热点、和难点,大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履行法律义务。四年来,先后举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工商联络员学法培训、考试三次,参考人员235人次;举办市场负责人培训3期,参培人员210人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学习班17期,参培人员1100人次;举办个体、私营企业岗前培训、法制教育共26期,参培人员共2850人次,共发放宣传书籍、资料6410余份。倡导企业把握好企业的生存之本,铺好企业的生存之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素质,规范经营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转变机关作风,打造服务型工商。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富民强市、富民强区、加快发展”目标的指引下,在市工商局要求打造“服务型工商、学习型工商”理念的带动下,我局干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思想更加明确、服务辖区企业的措施更加实在。在日常监管中,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日常监管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寓教育于日常监管之中,使普法教育更加深入。近年来,我们先后三次大规模地开展百名干部送法进千家企业活动,自购、自编《经营者必读》、《反假维权有关政策法律汇编》、《服务型工商理论与实践》、《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政策汇编》等4500册,在日常监管中我局要求各相关科所坚持送法进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在执法过程中,端正了少数同志为办案而办案、为罚款而罚款错误观念,树立了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帮助企业整改相结合的理念,对一些大、要案件在处理前主动向政府汇报,力争做到政府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在处理后,坚持实行大、要案回访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回访相关企业42家,帮助企业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积极帮助企业整改,深受企业的好评。如:上海吉泰交通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因销售侵犯“依维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受到我局行政处罚后,分管局长亲自带领相关科所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树立了自己的品牌,促进了企业发展,企业负责人非常感动。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

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办案质量,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明确职责与强化协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二、主要目标

(一)严厉从快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和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专利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结案率,强化执法协作。

(三)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专利执法社会信誉。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规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执法人员抵制腐败、秉公执法的意识。除此之外,加强与其他执法单位执法工作的经常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开展好“雷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局和区局的要求开展“雷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以食品、医药、农业为重点领域,以流通环节的商品集散地、展会、商场等为突破口,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切实强化领导,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缜密、具体、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推动行动的有序开展。发挥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积极办案、高效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权利人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当地投资和创新环境,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信心。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营造声势,提高权利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四)坚持日常专利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每月组织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至少开展4次以上的专利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日用品、化妆品、化工、建材等领域的假冒、冒充专利产品,维护专利产品的合法权益。联合县(市)知识产权局做好协作执法工作。

(五)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行政执法人员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继续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办事、程序合法、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

(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博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工商、公安、(文化)版权、质监、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加强执法协作与执法信息交流,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重大案情相互进行通报,形成与科技、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高效运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网络。

(七)加大县(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进一步强化县(市)专利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识,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宣传,提高县(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专利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执法工作登记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求执法人员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专利商品的登记,不失时机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宣传的记录。对于登记的专利商品,要及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法律状态的检索,检索不到的,要及时要求经营者提供有效的专利法律文书,发现问题的及时查处。对于宣传教育的情况,要定期进行汇总,及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