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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了作文

时间:2023-05-30 09:36: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我发现了作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我发现了作文

第1篇

着名雕塑家罗丹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是的!美无处不有,重在你是否用眼睛发现了美。我发现了……

在一次外出旅行的时候,天空中来了不速之客,就是那些黑棉花。我只好匆忙地看了几眼鲜花绿树,再吸了吸那新鲜的空气,便恋恋不舍地回家了。其实没有下雨,雨滴儿点儿都没有。我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突然,我发现了一只蚂蚁。

它在干什么呢?原来它是在寻找粮食啊!只见它停留在一块掉在地上的玉米粒旁,想尽办法试图搬走玉米粒,但不行。有尝试了几次,都失败了,过了一会儿,它悻悻地走开了。我心想:没毅力的家伙,一下子就放弃,太逊了!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只蚂蚁军团,气势汹汹地往这儿走来。它们要干什么?它们是针对玉米粒来的,我就看好戏吧!

它们先一只只的来,结果肯定是一样的,玉米粒丝毫未动。它们似乎想到了什么妙招,先几只蚂蚁把玉米粒抬起来,其他蚂蚁乘机钻空子……嘿!真被它们抬走了。

在旁观看的我,若有所思:团结力量大,蚂蚁家族因此而获得美餐。团结起来,再大的困难也化为乌有,人心齐,泰山移。

香洲区实验学校六年级:袁丹丹

第2篇

带着这个问题,我认真查阅了一些书籍.书上说:"蚂蚁从蚁穴出发到达目的地后,沿途会留下一些气味,返回蚁穴.用触角相互碰一下,通知其他的蚂蚁.科学家曾经就这个问题作了一个试验,科学家先确定一只蚂蚁,将他沿途到达目的地的地方用力擦干净,当这只蚂蚁返回时,在被擦去气味的地方突然间停了下来.原地转圈在寻找着什么,从而得到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

我为了证实这个结论,我做了一个试验.我首先准备了一个十厘米左右的细小树枝,在树枝的一头放上了个诱饵_一小粒糖果.我把这个装置放在一个蚁穴附近,不一会儿,有一只蚂蚁出来探路了.我把它引上木棍后.他到达了糖果的地方,仿佛在闻一闻,嗅一嗅.我趁此机会,将木棍的中间部分截下一厘米的木棍.当这只蚂蚁返回的时候,就在被截去的地方左转右转,以及找不着回家的路.

过了一会儿,我又重复了上面的试验,蚂蚁仍然没有找到回家的路.

通过这两次实验,我终于知道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的秘密了.原来蚂蚁是根据气味来辩别方向的.

指导老师:葛秀芹

第3篇

啊!我发现了……

在求知与探索的道路上,我有过许多的发现,它们激发了我对科学的兴趣,也让我领略了科学的魅力。

在我四,五岁的时候,真是好奇心最强的时候,对世上的所有事物都充满了新鲜感。有一回,我读完那首关于星星的诗歌,对那句“星星在天上眨眼睛。”十分感兴趣。抬头看看浩瀚的星空,星星真是“一闪一闪”的,我好奇地问:“妈妈,为什么星星会眨眼睛?”“星星是在跟你打招呼!”妈妈给了我一个童话般的答案。

但当我进一步的了解了宇宙。不禁笑了起来。自己以前是多么幼稚,天真。所有的行星都不会发光,只是反射恒星的光,怎么我们看到的星光是忽闪忽闪的呢?在书海中,我找到了答案。原来星光传到我们眼睛时,早就穿越了地球周围的冷热空气,冷热空气会闪个不停,所以人们看到的星星是“一闪一闪”的,像是在“眨眼睛”。

这小小的发现将成为我探索科学的动力,载我在科学世界翱游!

PS:小学的作文果然还是有些幼稚呀,呵呵……写的挺短的,也很简单,但也算是成长路上的一个脚印吧。虽然不一定踏得很坚定,但我相信终有一天会到底成功的彼岸,欣赏那儿美丽的风景

第4篇

上个星期的一天早晨,我惊奇地发现,爸爸的头发居然奇迹般地从白变黑了!难道爸爸有什么仙术?

我顶着一头雾水去问妈妈,妈妈也弄不清楚。我看爸爸正在打领带,便仔仔细细地数了数,爸爸头上的白发,居然只有一根,上个星期还有五根呢!我认为爸爸一定动了什么手脚。则问:“爸爸你的头发是怎么变黑的?”爸爸先是一惊,等他反应过来,先“扑哧”一笑,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是我吃得好睡得足,黑色素和其他的维生素都很充足,所以把白发都养黑了呀!”我恍然大悟,噢!原来这样就可以有新生黑色素呀,难怪《白毛女》里的喜儿最后头发全都变白了,应该就是营养不足吧!

爸爸的黑发给了我启示,原来生命也是顽强的,只要你给它一定的养份,所以没有必要怕老,再说生老病死是人一定要经历的,你无法逃避的。

我突然知道了生命的存活能力是多么强,居然在细菌的世界里生存近百年。

我发现的黑头发是多么奇妙多么突然呀!

第5篇

这个发现,是我无意中发现的。记得那节数学课,老师要求我们剪下些长方形和正方形的纸。上数学课了,我拿出这些小纸碎,放在桌上。老师要求我们以四个人为小组单位,讨论长方形的特点和它的性质。因为那时候是寒冷的冬天,大家都穿着棉袄,正因为天气冷,我就懒起来了,不洗头发,所以就有头屑,常常要抓一下头发,真讨厌。这节课,我的头屑毛病又复发了,我不由得用手抓了几下头发,又放到桌子上了。此时,在离棉袄不远的长方形小纸块突然粘住了棉袄。我顿时被吓了一跳。

为什么会这样的呢?

晚上,我等爸爸回来后,迫不及待地问爸爸:“爸爸,您看看棉袄有很大的魔力,能吸住这个长方形。”说着,就像今天上数学课那样展示跟爸爸看。“怎么不行的呢?今天还行的。”我焦急地问自己。爸爸心平气和地问:“今天你是怎么弄的,再仔细想一想。”我想了一会儿,“啊!今天我先是擦了一下头发,小纸块才粘住棉袄的。”欢蹦乱跳地说。说着,我就像今天那样连本带利地展示了一遍,果然,纸粘住了棉袄。这时,爸爸笑着对我说:“哈哈!这是因为头发有一种电,叫做‘静电’,其实不是用手抓头发就能使棉袄粘住小纸块,而是你在抓的过程中,棉袄跟头发之间发生摩擦,产生出静电,当你把手放在桌上的时候,小纸块就会因为静电而吸住棉袄。”顿时,我茅塞顿开,恍然大悟。

发现,只要你留意周围的各种事物,你的发现将会很多

第6篇

作者 深圳黄埔学校六(2)班林苑

指导老师陈新发

记得有一年的一个星期日,我在家里闲着无聊,便想去同学家玩.

当我来到附近一个小巷的时,看到一位阿姨和她的孩子有说有笑,边走还边喂糖给小孩吃.在那位阿姨的旁边有一位矮个子的叔叔,大概30岁左右,差不多和阿姨并排走着.我原来以为他们是一起的,便没有怎么注意.后来,我突然看见那位“叔叔”用两跟手指头,向阿姨的袋子里伸去,从里面夹去几张钱,而那位阿姨却没有丝毫察觉,仍然和她的小孩子高高兴兴的地走着,说着,笑着.看到这种情景我呆住了.不禁想大叫:“抓小偷, 抓小偷,小偷偷钱了.”但喉咙好像不知被什么堵住了,没叫出来.也许是当时想起哥哥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 “以后如果你看到小偷之类的人,千万不要乱叫,要不然就是你自己吃亏……”不知在什么时候,小偷注意到我了,又眼睛狠狠的盯着我,脸上的肌肉抽动了几下.好像在说:“小子,看什么看,还不快滚,找死对不对?”看他那凶样,我不由得害怕起来,一声也不敢吭.就这样,我看着那位阿姨越走越远,小偷一下子从我身边窜过,朝相反的方向逃走了……

这件事情,对我的触动很深,我意识到自己太胆小,不应该眼睁睁地放走了小偷.如果我能想徐洪刚叔叔那样,见义勇为,临危不惧,那该有多好啊!如果我们每个人遇到坏人坏事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挺身而出与歪风邪气作斗争,那我们的社会风气怎么能够扭转,正气怎么能够伸张呢?我虽然是一名小学生,但从小就应具有爱憎分明的观点.我决心从我做起,为扭转社会风气献出自己应有的光和热.

第7篇

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以至于现在想起来,都要笑破肚皮!

记得刚上学时,我还是个不懂却又装懂的小孩儿。有一次,我从电视上知道了“人参”这个词,并且知道人参的颜色是土黄色的,形状像个人,有时上面有泥土。人参能治病,是一种珍贵药材。我还从动画片中看见人参能长生不老,救死扶伤,便真的相信人参的这中本领。

第二天,我去找表姐玩。我们商量了老半天,最后终于决定玩“家家酒”。她负责“煮饭”和“炒菜”,而我则负责“买菜”。我提着一个篮子,来到了一个杂草丛生的地方,随手摘了几片叶子。就算是“买菜”了。

我看见了一些一寸高的杂草,正想摘它们的爷子,但转念一想:还不如整株都摘,省得麻烦!于是,我用力一拔,杂草连跟拔了起来。咦?这不是人参吗?只见杂草的尾部,是土黄色的,形状也有点像人,还有……对!上面还有泥土。条件都十分符合,肯定是人参!

“佳佳姐姐,过来一下!”我大声叫道。表姐闻声赶来:“什么事?”“你看,我发现了人参!”我十分兴奋的说道。表姐接过一看,在听了我的解释后,说:“是有点像,只不过人参可没那么好发现。”我振振有词地说:“虽说很少有人发现,但也有人发现啊!说不定我们就是发现人参的人。”表姐半信半疑地说:“那它怎么没有手脚,就有头和身子而已?”“因为它还没成形嘛!”我学着电视上的口气说,“还有,你有没有听说过,菜是越嫩越好吃,这人参也肯定是这样。现在还嫩着,快多拔些。”我一脸的稚气,但姐姐还是被我说服了。我如同发现饿新大陆一样,不,比发现新大陆还高兴,一下字摘了好多。于是,便开始做菜。做完了,我想起人家说“驴肉全席”,是指全是驴肉,那我们做的,全是人参,就叫“人参全席”吧!我把想法告诉了表姐,他听了,也拍手叫好。“姐姐,你先吃。要知道吃了人参可以长生不老。”我兴奋地说,但当我们闻到那涩涩的味道时,都不敢吃。

过了几年,我从书里知道我发现的那个叫“根”,并不是“人参”。好险!那时玩过之后不太在意,如果当时告诉了别人,还不笑掉大牙?

第8篇

放假了,妈妈带无来到菲律宾看望二舅舅。我玩得可开心了。这不,一玩就“玩”出问题——鸡为啥吃石头?原来,舅舅家养了一只大花猫。这天,我闲着没事就斗起大花猫来了,玩着玩着就追了起来。大花猫似乎很害怕,一闪,就跑进了后院,我也跟着跑了进去。这时我发现,几只脖子油亮神态安详的公鸡正在啄米,我情不自禁地蹲了下来,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大公鸡。只见一只身穿大“花衣”的公鸡啄了几下米,突然迅速地啄起了一块小石子,脖子一挺,就把它吞下了。咦?大公鸡有米不吃,为什么偏吞小石子呢?上次我吃糖时不小心一下子就吞进去了,十分难受,难道公鸡不怕疼吗?我觉得很奇怪,想呀想,脑子里的疑问越来越多,我真受不了。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恰好这天晚上,舅舅在杀鸡。一听到鸡翅膀扑腾腾的声音,中午的事情又浮现出来,我决定做一个实验。

于是,我悄悄地遛进厨房。还好,放鸡内藏的袋子还没扔掉,我连忙一扯,将还没整理好的鸡肚子扯了出来。跑到后院准备进行研究。我准备好工具——剪子,塑料盆和一双手套。很快的,我戴上手套,抄起剪刀,便将鸡肚子剪开了。随之,一股难闻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我只好屏住呼吸,把鸡肚子一翻,仔细一看,都是一些小石子和一些半碎的米粒,湿漉漉的。难道鸡吃小石子是为了磨碎肚子里的食物吗?为了证实这一点,我找来一个瓶子,倒上一点水放了一些米与小石子,盖瓶盖,摇了半天,打开瓶盖一看。呀!米都碎了!原来,鸡的胃不会收缩,它只好吃一些小石子把肚子填满,借小石子的滚动把米磨碎,以助消化。啊!我终于明白了鸡为什么吃小石子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真想把这事都告诉全世界。

从这件事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鸡吃小石子虽然很多人已经发现了,但我认为,自己的发现和别人的发现是截然不同的。

第9篇

我在童年中发现了许许多多的秘密,但这螳螂的秘密是我最感的秘密这要从今年暑假说起。

一天我在小雪妹妹家看动画片《黑猫警长》,里面有一集写了:一只雌螳螂与一只雄螳螂结婚后竟然吃了雄螳螂。我看完后,心里想这怎么可能呢?螳螂在昆虫中给我的印想是最好的,一只螳螂在2个——3个月中,能吃掉700多只虫子呢!它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大刀将军,我想:“这一定是假的,动画片都是骗小孩的,我都快十一岁了,你是骗不了我的!”可过了两天,我来到七连,在奶奶家的门口,我忽然看到两只螳螂,但不知到在干什么。我好奇的蹲下来仔细观察,过了一会儿我突然看到一只螳螂把另一只螳螂给吃掉了。我揉揉眼睛还是不相信。

回到了家,我决定把这件事给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先把我的《十万个为什么》打开找,可就是找不到,于是我又接二连三的找了许多书,可是没有答案。顿时,我想到了妈妈给我买的《小学生语文书中的动物故事》这本书,我找到这本书,便如饥似渴翻着:“啊,找到了,找到了!”我兴奋地喊起来。里面有这样一段:很多书中都说螳螂凶残,雌螳螂与雄螳螂已后,会马上转身咬住“丈夫”的脖颈,一口一口地将它吃掉,直到盛下两片残翅为止。其实并非如此,德国和美国科学家用录象机,录下19对螳螂后被雌螳螂吃掉。只有雌螳螂吃掉。只有在雌螳螂十分饥饿的情况下,偶尔吃了“新郎”。原来是这样,我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自从这个小小的发现之后,我对知识的渴求欲越来越强,不但爱观察也爱看书了。长大要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必须从小发现问题,并学着解决问题。就一定会有所成就。

第10篇

当今社会,成功人士越来越多,科技也紧跟时代的脚步越来越发达。正是因为这样,大多数人沦落了美,不断的追求奢华,当然,我说的“美”并不是表面上的美,而是心理上的美。

周六下午,我去书城看书,准备进书城时,一幅场景让我停下了脚步,一只黑黑的流浪狗正翻着垃圾箱,寻找食物。我猜想:一定是被主人遗弃了吧,要么就是走丢了。后来看见,一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老人朝这边走来,看他的穿着和外貌,可以确定他家不是很富有。他从口袋里拿出几块饼干,喂给那只狗,那只狗好像认识他似的,吃了饼干,还朝他摇了摇尾巴。然后,老人把狗抱起来朝前走去,我脸上写满了问号,十分迷惑,就跟了过去。来到一个小巷,他把狗放下,之后进了屋子,然后来了许多小狗。我吃惊了,心想:他不会就是拐卖小狗协会的吧,啊,太恐怖了,乍一看,又不像。我走了过去,问了问他:“老爷爷,您为什么养这么多小狗啊?”老人回答说:“他们有些是被主人遗弃的,我看他们可怜就收留了他们。”“哦,原来是这样,您家就您一人吗?”“儿子在外面赚钱养家,过年才会回来。”原来他是位空巢老人,哎,真可怜,跟那些小狗比起来,小狗幸福多了。“姑娘,你是怎么找到这的?”“我啊,我本来是要去看书的,看见那只狗,您抱它抱到这来,我还以为您是动物拐卖协会的。呵呵,不过我现在知道了爷爷您是好人。”“你这小姑娘真有爱心,送你一只小狗怎么样呢?”“不用了,爷爷,您留着吧,它们对您有感情,在我那可能没住几天,就会自己跑回来的。”“那好吧,姑娘。”“嗯,谢谢您的好意,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家了,再见,老爷爷。”“小朋友再见。”老爷爷笑着说。

道别后,我跑出了巷子,为之感动,我的脑海都是他那慈祥的话语和亲切的微笑,仿佛他还在我面前一样。

爱心成就美,那位老爷爷就是美丽的代言人。

初一:陈佳慧

第11篇

小时候,我特别爱吃桔子,这不,一次贪吃竟然还让我发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

记得那天,妈妈买了很多又大又甜的桔子。那鲜桔是橙黄色的,个个饱胀得像是要挤出来似的。我心里真高兴,一下子拿了两个吃。我吃的方法很特别,不是分开桔子吃,而是分上一小瓣,撕开外面薄沙般的皮,然后再吮吸里面的汁水。“哇,可真甜啊!”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如果把撕开的桔瓣儿放到开水里去,那水有多甜啊!于是,我便把桔瓣放入开水中,之后我便静观其变吧。

过了不到十分钟,我猛得喝了一口水,“哇,好酸呀!”“哦,我知首了!”原来是水把桔子的甜味吸收了,但是为什么此时的水却那么的酸呢?于是我便问妈妈,妈妈说:“可能是桔子汁与开水相溶合,发生了化学反应,味道就跟着改变了吧……“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大家一定在生活中都有自已的一些发现,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便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第12篇

含羞草大约高20厘米,茎上有非常小的刺,它的叶子是椭圆形的,呈绿色,左一片,右一片在茎上,十分逗喜爱.

我用小手轻轻地碰它的叶片,它就像害羞的小姑娘,羞答答地把叶片合拢.叶柄下垂.过了几分钟,它的叶子又慢慢舒展开来,叶子又是碧绿碧绿的.在阳光的照耀下虽不十分耀眼,却又是充满活力.

可是,含羞草为什么会张开合上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去问妈妈:原来,含羞草叶柄的基部有一个水鼓鼓的薄细胞——叶枕,里面充满了水.人的手一触摸含羞草,叶子振动了叶子下部细胞里的水分立即向上部和两侧滚去,这样叶片就像泄了气的皮球,放松下来.这是多么有趣地现象啊!

从这次观察含羞草,我体会到了世界万物非常奥秘.只要你留心观察,一定会有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