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03: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就爱母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年三十的晚上,家家灯火辉煌。可是,不巧的是——风把我家窗外的电线吹断了,我们只好点起了蜡烛。
虽然,点的是蜡烛,但是我们玩得也很高兴,正当玩得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一眼瞥见了母亲,只见她盯着蜡烛看,我走过去,问:“妈妈,你在看什么呢?”母亲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只是问我蜡烛有什么好处,我说:“蜡烛实用而且便宜。”母亲说:“对,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你没说,那就是——它的外表不美,但心灵却很美。它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它不像灯那样华丽,人们一看就爱不释手,它很不起眼,却有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
我说:“您是希望我做一根蜡烛,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
母亲说:“是的,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这就是我对你的希望。”
虽然,这天没有灯光,但是这天我的心里却非常明亮,是妈妈的一席话,照亮了我的心灵。
鸟儿在用清雅的喉咙歌唱着,那荷塘中的牛蛙在不断地喧吼着,那小溪中的鱼儿小虾清闲地在石缝里穿梭着,那刚破头的胚芽快乐地从土壤里挣扎而出。春天——来了!
清晨,浓雾未散,阳光从模糊的天边送来丝丝的光芒。绿意满河的青萍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一道浅绿光芒,在模糊的浓雾中就像一江春水般地向东边流去。
那亭亭玉立的荷花中存放着一颗闪闪发光的水晶球,水晶球旁一只肥壮的青蛙正目不转睛地守护着。微弱的阳光照射在荷塘中,整个荷塘就像是抹上一层油蜡般地明亮光滑。
浓雾在阳光的照耀下依然久久没有退去,放远望去,大自然的景物若隐若现。
走进森林,脚踩着湿润柔软的土壤,似乎像躺在母亲的怀里。眼前的一切,模糊了我的双眼。似乎看到了海市蜃楼,又像走进了魔幻世界。
我将慢慢地走向森林深处,就像是投进母亲的怀里。一股从新鲜空气中飘逸来的芬芳,陶醉了我的心房。我用粗壮的手轻轻地柔软地触摸着眼前这模糊而耀眼的大红花,花粉洒在了我的手心里,给我带来了大自然中无比香甜的味道。
一丝丝淡淡的光芒帮我指定方向,带着我走出雾满模糊的森林。眼前模糊的一切并不重要,用粗壮的手,敏感的听觉和嗅觉触摸过的才是真正感受到的美。
也许是天生就爱春水,从小就不像别的孩子那么渴望拥有一把小花伞。为什么要让伞遮住大自然的洗礼呢?让飘洒的雨丝落在我的发上、身上、还有凌乱的心上吧。
燕子是春的知己,也是我们的伙伴。从未听过燕子的鸣叫声,或许它是哑巴,或许它是沉静,或许它是自由自在,无需伸鸣。但它的行动告诉了我们春天的形象。
燕子在高空自由自在轻盈地飞翔,它告诉我们太阳将和我们会面。
当燕子从我们身旁火速地飞过或是从地面火速地掠过时,它告诉我们,春雨将来临。
细绵的雨丝从微蓝天空中飘洒而来,我不需要一把小花伞。而是站在旷野中拂起瘦小的脸庞迎接着润甜的雨丝,慢慢地滋润心房。
不,这并不是雨,也并不是雾,而是滋润人心甘甜的春水。所以我不需要一把小花伞,而是要在这春水的滋润下自由自在快乐地成长。
一年又一年地逝去了,光阴如江水汹涌地流逝。
逝去的每个春天都是变幻无常,随着光阴的流逝随之淡忘。
逝去的十年我已长大,如今的春水已不再有以往的亲切温暖了。
曾经滋润人心,清香甘甜的春水早已逝去,再也回不来了。
“您这是何苦呢?”我在一旁嘀咕,母亲将一颗糖含进嘴里“冲苦”,然后不服气地说:“怎么?就兴你们年轻人喝这洋玩意儿,我们老家伙就没资格吗?”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是老小老小,一点没错!”
如此折腾几次后,母亲这“赶新潮”的举动引起了身体的反抗:她把老胃病惹犯了,持续的胃痛让母亲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把她强拉到医院看了,医生说可能与摄入刺激性的饮食有关。那不就是咖啡惹的祸吗?
回家后,我毫不客气地“训斥”了母亲一顿:“您都这把年纪了,还赶什么时髦!不知道有胃病的人要少喝咖啡吗?怎么越老越不懂事呢?”
母亲满脸惭愧,嗫嚅地说:“都怪我这身体不争气,尽给你们添麻烦,本来我想练习喝点咖啡,免得每次送苗苗去舞蹈训练班的时候,都在车上打瞌睡,万一发生什么事,我连外孙女都保护不了!”
我呆住了,想起不久前,单位的一位同事带着孩子回老家,在一个拐弯处,车子转得太急,一下子发生侧翻,滚进旁边十几米的深沟里。幸亏当天上车前同事喝了一杯咖啡,车子出事的时候她很清醒,一把将孩子牢牢地搂进怀里。
在那场事故中,有很多人在睡梦中被甩出车外,或死或重伤,只有同事的孩子,由于有母亲的怀抱保护,连一点擦伤都没有!
我记得回家后和母亲说过此事,哪知道竟被母亲记在心里!以前总听母亲唠叨:年纪大了,晚上睡不着,白天只要坐下来就爱打瞌睡,特别是在车上,有好几次送苗苗都差点坐过站。
原来母亲自从听我讲了那件事后,想到每天、每分钟都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感到害怕不已,为了让自己能时时清醒地守护在外孙女的身边,她不顾多年的胃病和不喜欢的咖啡苦味,决定练习喝咖啡。
“我想总有一天会喝习惯的,哪知道反倒给你们添了麻烦!”母亲反复地忏悔。我把脸埋进母亲的怀里,流下了惭愧和感动的泪水。
是啊,天下所有的母亲,总是时时刻刻永不疲倦地睁着警惕的眼睛,因为要保护她们的孩子。
关键词:哈利波特;人物分析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11-0258-01
一、被选定的救世主
在《圣经・新约》中,耶稣是作为被选定的唯一救世主降生的。“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耶稣的母亲玛利亚以处子之身产子,使得耶稣既具有真实的人性,同时又具有神性。“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拥有人的生命和光的这一上帝的位格,就差遣来救赎我们。当我们因堕落与上帝的生命隔绝时,当因罪,死临到众人时,我们无法逃避失望,唯有藉着拥有生命的他才能保存我们的生命。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了永生,因为生命本身就在他儿子里面。“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马太福音1:24)由此可见,耶稣既是作为被选定的救世主来到世上,目的就是拯救世人,同时他是以一个真实的人的形象而出现的,在他的身上同时具备了人性和神性,而其母亲玛利亚则是作为一种圣洁的象征而存在的。
《哈利波特》一开篇,婴儿哈利波特身上就被赋予了救世主的色彩。这种救世主的色彩贯串了哈利的真个成长过程。他是由他的母亲“莉莉”所生,在英语中,LILI的意思是百合花,代表的是纯洁。这可以被理解成是圣母玛利亚的圣洁性的一种世俗表达。此外,最为重要的是,他是伏地魔――邪恶与黑暗的化身――唯一无法杀死的人,不仅如此,他还极大得削弱了伏地魔的力量,这是哈利波特救世主光环的直接来源――作为能够与黑暗力量抗衡甚至战胜黑暗力量的人。正如小说中麦奎娜教授所言,”这孩子将来会非常有名,我们世界中的每个孩子都会知道他的名字。”而到了小说的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作者让哈利波特直言:“传说是真的,我就是救世主。只有我能打败他。”
二、善并非天生,而是一种选择
哈利11岁来到霍格沃茨就读时,第一个挑战就是去哪个学院。哈利被告知所有变坏的女巫和巫师都是从斯莱德林学院出身的。于是当分院帽犹豫到底将哈利分到哪个学院的时候,哈利不停地默念,不要斯莱德林,不要斯莱德林。尽管分院帽告诉哈利,去斯莱德林将会有辉煌的成就。哈利还是选择放弃斯莱特林。这是哈利最初的抉择,也是影响其一生的重要选择。在这最初的抉择里,就预示了天赋异禀的哈利,既可以从善,同时也可以作恶。正如伊甸园中的亚当与夏娃,既可以选择忠诚,也可以选择背叛,神并未剥夺他们自由选择的权利。而在小说第二部《哈利波特与消失的密室》中,作者借由邓布利多之口,更是直截了当得告知读者这一善恶观。哈利发现自己与伏地魔之间具有很多相似的特质,都会说蛇语,坚毅果敢,不爱遵守规则,伏地魔在哈利额头上留下疤痕的时候,甚至转移了一部分的力量在哈利身上。以至于哈利都开始怀疑分院帽是不是犯错了。但是邓布利多告诉他:为什么分院帽要把你分到葛莱芬多,而非斯莱德林,因为是哈利自己选择的。让我们成为哪种人的,并不是我们的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在小说接下来的诸多情节中,始终都延续着作者的这一善恶观。哈利与伏地魔都拥有惊人的力量,但是哈利与伏地魔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哈利选择了善,而伏地魔选择了恶。
三、爱是拯救人类的唯一方式
我们知道,根据福音书的记载,基督道成肉身,经历实实在在的人类生命,一生受尽、遭人弃绝,最终甘愿赴死,将自己的肉身和灵魂一并献给上帝,钉死在十字架上。他将自己毫无保留得献上,在这个过程中,他的鲜血流下,用以洗尽人类的罪恶,从而最终修复上帝与人的关系。在基督之死中,流血和死亡都是自愿的,是一种主动的牺牲,是一种纯然出于爱的行为,这是这种牺牲性质的行为成就爱的力量,而爱是拯救人类的唯一方式,也是基督最终得以复活的原因。
所以当哈利得知自己是伏地魔所创造的七个魂器的其中之一,他必须死去,世界才能被拯救时,他身上的基督性再一次彰显无遗。唯有主动的牺牲才能成就爱,而爱是战胜一切的最大的力量。作者从小说的开端就预设了这样一个真理:当哈利的母亲莉莉为了保护哈利,献出自己的生命时,她的爱的力量比伏地魔的法力更加强大。所以,当小说最后,哈利将自己主动献给伏地魔时,他为了拯救世界而做出的主动牺牲,成就了拥有最大力量的爱,伏地魔因此丧命,而哈利也由此复活。这是作者在整个系列小说中试图表达的最为重要的观点――爱是自我救赎,进而拯救人类的唯一方式。任何强大的有形力量,都无法抵挡爱。
参考文献:
[1]杨慧琳.结合两希文化解析哈利波特中的人物刻画[M].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赵星.阳光下的阴影――论哈利波特中善与恶的对立统一[M].文学评论.
初次叫他爷爷,当然是学他孙子的口吻。在医院里,我抱着那个刚出生的婴儿,指着站在面前的那个老人说:“这是你爷爷喔!”
后来愈叫愈顺口,很可能的因素是:爷儿孙三代人常常聚在一起,而且他的孙子永远是我和他聊天的主题,从“爷爷,你看德德会爬了!”到“爷爷,我们明天一起送德德到幼儿园”,我和他之间因为有了一个“中介”,父子间的对话才愈来愈多。
但在那个“中介”出生前,我和他之间却是另一种父子关系。我父母生了六个儿女,但我们从小就唯“母命”是从,放学回家第一个打招呼的人是母亲,给我们零用钱的人是母亲,骂人打人的是母亲,甚至第一次离家写信报平安,信封上写的收信人也是母亲的姓名。
即使我是他六个儿女中他特别偏爱的一个,但我和他一个月说的话,加起来可能还没有我和母亲一天说的话多。他是一个沉默的父亲,也因为沉默,让他变成了一个陌生的父亲。
回想我在农村跟他同住的那18年,记忆中的父亲,包括他讲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确实是少之又少,少到我不得不用陌生这个形容词来描述他。
他的故事,我从小是听母亲讲的,即使他就跷着二郎腿坐在旁边,他也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除非你问他,否则他从来不插一句话。幸好我从小就爱发问,才能一点一滴地把关于他的过往拼凑起来,否则我们家六个孩子对自己父亲的认识,很可能比对邻居家父亲的认识还要少。
直到他北上与我同住的这18年,虽然仍是个沉默的父亲,但至少不是个陌生的父亲了。他以前没跟他儿子讲的那些故事,他会讲给他孙子听,我坐在旁边当听众,偶尔也会插个话,甚至纠正他“奶奶以前讲的不是这样啊……”每次他都会说:“你妈记错了,以前我只是不讲,我自己的事我怎么会记不得。”就这样,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我是从爷爷的故事里才知道了更多的父亲的故事。
随着他的身体日渐衰弱,我听爷爷讲故事的次数也愈变愈少,我又变成以前那个爱发问的儿子,常常故意讲他那些我早已倒背如流的前尘往事,但他跷着二郎腿坐在旁边,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农村18年的那个父亲又重回眼前。
他离开后这几年,我每整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自以为又多了一份对他的了解,但那天在他一本笔记本上读到这样一段话:“几十年来,四海飘泊,历尽多少艰险,受尽多少折磨,尝尽多少辛酸,经过多少风浪,心头难过了就哭上一哭,心头高兴了就笑上一笑……”我才突然意识到,在我开始叫他爷爷以前,其实我对他竟然是那么的陌生,陌生到我从没想过他怎么会写下这么伤感的一段话。
大家都看过灰姑娘吧?如果没看过的话也没有关系,今天我也来讲个灰姑娘吧!
从前有个美丽的女孩,她的母亲得病死了.女孩哭得伤心极了.爸爸又娶了一位继母.继母还带来了两个女儿.不久,爸爸也病死了.继母和她的女儿都很坏.他们让灰姑娘在厨房干重活,身上穿得脏脏的,给她起名叫"灰姑娘'.有一次,王子要举行舞会选妻子,邀请所有的年轻姑娘参加,灰姑娘的两个姐姐赶紧打扮起来.灰姑娘也被邀请了,可继母说 ;"你别想了,在家干活吧!"继母把她关进柴房.灰姑娘非常难过.正在这时,一个仙女出现在她的面前.仙女变出了一套美丽的衣服,一双水晶鞋和一辆南瓜车送给灰姑娘."你去参加舞会吧!但是魔法只能维持到午夜十二点."南瓜车载着灰姑娘飞快地驶向皇宫.美丽的灰姑娘一进皇宫见到王子,王子立刻就爱上了她.整个晚上,王子只和灰姑娘一个人跳舞,灰姑娘觉得幸福极了.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灰姑娘慌忙离开了皇宫,她在匆忙中跑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为了找到灰姑娘,下令所有的姑娘都要试穿那只水晶鞋.继母的两个女儿无论怎么使劲也穿不进去.当轮到灰姑娘时,她的脚一下子就穿进去了,非常合脚.王子把灰姑娘带回皇宫并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你都听过什么故事?快来告诉我吧!
1、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
2、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来源:文章屋网 )
打小的时候我就爱喝妈妈熬的粥,她会把身边所有能放进去的都放进去。金黄的小米,解毒的绿豆,洁白的糯米,圆润的莲子,结实的栗子,滋补的红枣。黑米粥带着独特的药香,皮蛋瘦肉粥的绵香好味,南瓜粥有细腻香甜的余韵,花粥的美容养颜功效,当然还有腊八粥的粥意浓浓。
这哪里是一碗粥啊,这分明是母亲心底对我那份浓醇的爱啊!
最惬意的时刻就是母亲为我端来一碗柔腻浓香的粥,用唇感知它的温度,用齿碰撞它的香糯,用舌输送它的滑爽,然后一点点通泰四肢,一口口褪尽满心的疲惫。伴着袅袅的粥香,我与父母亲人闲话家常,碗边的话,像是投进岁月长河的石子,淡淡回声,天上人间。
急躁之人理解不来粥的妙处,父母亲的一切平凡而琐碎的爱,就如同不疾不徐的火,持久和平,才能熬出这一锅好粥。
所有的粥都是些沉淀在时间里很久的热情或激情。需要扬汤止沸的是不配叫粥的,因为它少了时间的细细煎熬,而少了这一劫,也不能成粥。清代文人袁枚在《随园食单》中自拟了煮粥的标准:“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米水融合,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 所有的粥都细腻濡糯,而这只能经由文火慢熬。熬着熬着,熬进了岁月,也熬进了情感,就有了一室的粥香,一屋的融洽。
记得《绿野仙踪》里的桃乐丝历经重重冒险,最后回到家后,所说的一句话让人感动:世界上再没有地方像家一样!出门在外,家在心中的感觉,忽近忽远,回家的时候总在梦里,醒来仍异地他乡,形单影只。家就成了游子的一种寄托,一种向往。而我更不堪,我除了想家,我还想念母亲的一碗最平常不过的老火熬的粥。
三字经里说:“曰喜怒,曰哀惧,爱恶欲,七情俱”,人纵有七情六欲,这“情”就占了七种,而亲情是人生里最根本的一种,一个人内心有了亲情的培育,才会对外界有正确的情感观。
俞伯牙与钟子期以高山流水之音谐出了感动千古的友情;刘兰芝与焦仲卿以“誓天不相负”演绎了忠贞不渝的爱情;孟郊以“慈母手中线”赞美了无私伟大的亲情。亲情,是上天赐给我们每个人最珍贵的礼物。我们的生命一开始,它就围绕在我们周围,时刻陪伴着我们:
小时候,亲情是我们摔倒后扶起你的一双温柔的手;少年时代,亲情是我们出门时的一句叮咛;青年时代,亲情是我们面对困难时的指导;长大后,亲情是我们回家时父母的笑容。亲情,是人世间最朴实最无私的感情。它是我们精神的依靠,心灵的慰藉。珍惜拥有的亲情,就等于是珍惜你自己的幸福。不要等它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就不会有第二次,后悔莫及。
如果把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比喻成一个小船,那么梦想就是这个小船的风帆。
——题记
父母的爱是暖暖的一杯水;父母的爱是一句关心的问候;父母的爱是在你跌倒时给予你的鼓励,父母的爱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当我们在享受父母的爱的同时,是否想过报答父母之恩呢?
我的母亲是一个爱好音乐的人,因为家里穷,她音乐家的梦想只好搁置。所以当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她就把这个理想寄托在我的身上,于是她每天就对我进行音乐胎教,我的出生又重燃她的音乐梦想。
我知道妈妈爱音乐,妈妈更爱我。也许是因为妈妈胎教的原因,也许是遗传了妈妈爱听音乐的基因,也许是为了完成妈妈的梦想来报答妈妈,我从小就爱上了音乐。
六岁的时候,我在电视上看到了郎朗那灵活的双手在钢琴上“飞扬”,我也心血来潮的想弹钢琴。母亲见我流露出了想学钢琴的欲望,,便把我叫到她的房间里,问我是否真的愿意学,我点点头,母亲便帮我找了一位优秀的教师来教我钢琴,我便开始了我的钢琴生涯。
但是音乐家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7岁的我,钢琴一练起来就要练上一两个小时,面对枯燥的音符长时间老师严格地训练,我觉得音乐并没有妈妈说的那么美好,渐渐地,我开始气馁。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这天,她放下家务活陪我练琴。一曲糟糕的音乐之后,妈妈并没有发脾气。她只是手抚摸着那些琴键,喃喃说道:“我小时多渴望有这样一部钢琴,多渴望我的手指能在琴键上滑过,但是妈妈没机会了。你要珍惜呀!”看着妈妈恬静的脸,还有那忧伤的眼神,我想:这是一种怎样的音乐梦?我不就是这梦的延续吗?不行,为了妈妈我必须练好钢琴!
五年过去了,我已经顺利通过了钢琴十级(跳过两级)。回想起那五年,我有想过退缩,遇到困难时,也想过回避,但每当此时,我仿佛又看见妈妈那忧伤的眼神,我就反复地对自己说:“林芷晴,你一定要完成妈妈的心愿,你一定要成为妈妈的骄傲!”
现在,我在音乐上也小有成就:在我的钢琴房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奖状与奖杯。每当妈妈看一眼它们,都会露出欣慰的笑容,我也因此感到骄傲。但是,我的音乐梦,我的报恩梦,永不停步!
六年级:晴儿410
世间有着成千上万种颜色,什么颜色会是最漂亮的呢?
有人说是淡蓝色,因为淡蓝色代表着天空,代表着海洋,自由自在,又使人心旷神怡;有人说是粉红色,粉红色会给人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又会使人联想到那种天真无邪的人。
世界是五彩缤纷的,颜色的千变万化都会使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从这千千万万种颜色里挑选出一种最美丽的,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我认为,是祖国的颜色!
我们的伟大祖国——中国,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的土地,每一块土地都是劳动人民血汗和智慧的结晶。我们的祖国举世闻名,拥有一望无际的高山,河流,风景经常使国外的旅客赞不绝口。
正是因为这样,我就爱上了祖国的颜色。
祖国是红色的,它是被烈士们鲜血染红的五星红旗,它永远在世界上飘荡;祖国是黄色的,黄色是我们祖国的伟大工程——万里长城,它像一个巨人,横跨在山海关与嘉峪关之间。同时黄色也代表黄河,它是我们祖国上下五千年千千万万祖祖辈辈人的母亲!它是一位出色的母亲,它哺育了我们成千上万个中国人,它是我们的骄傲!
祖国也是绿色的,绿色一直有“生命之色”的美称,它也代表着希望啊!在我们的祖国,随处可见绿色,青青的小草,绿色的杨柳,碧绿的河水,深绿的水藻。环境美和希望与生命,难道绿色不应该成为祖国的颜色么?
祖国也是棕色的,棕色是土地,是我们人类的母亲。棕色,它没有红色的鲜艳,它只是一种平平凡凡的颜色;它也没有黄色的闪耀,它是平凡的代言人,根本没有一点可以值得自己自己自豪的地方。但是她默默的掩藏自己,不是比那些炫耀自己的颜色更加夺目么?
颜色的多种多样,一时是很难说清楚的,但是可以肯定,祖国的颜色,不是鲜艳的红色,不是闪光的黄色,不是平凡的棕色……祖国是五颜六色的,祖国是色彩缤纷的。
人人都有自己喜爱的颜色。有人爱红色,因为红色象征着太阳,让人看起来感觉心头涌出一股暖流;有人爱紫色,淡淡的紫色,别有一番回忆的味道,会使人的思绪飘的很远很远;有人爱白色,清清纯纯、简简单单,有一种端庄素雅的感觉。
世间有着成千上万种颜色,什么颜色会是最漂亮的呢?
有人说是淡蓝色,因为淡蓝色代表着天空,代表着海洋,自由自在,又使人心旷神怡;有人说是粉红色,粉红色会给人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又会使人联想到那种天真无邪的人。
世界是五彩缤纷的,颜色的千变万化都会使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从这千千万万种颜色里挑选出一种最美丽的,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我认为,是祖国是颜色!
我们的伟大祖国——中国,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的土地,每一块土地都是劳动人民血汗和智慧的结晶。我们的祖国举世闻名,拥有一望无际的高山,河流,风景经常使国外的旅客激动不已。
正是因为这样,我就爱上了祖国的颜色。
祖国是红色的,它是被烈士们鲜血染红的五星红旗,它永远在世界上飘荡;祖国是黄色的,黄色是我们祖国的伟大工程——万里长城,它像一个巨人,横跨在山海关与嘉峪关之间。同时黄色也代表黄河,它是我们祖国上下五千年千千万万祖祖辈辈人的母亲!它是一位出色的母亲,它哺育了我们成千上万个中国人,它是我们的骄傲!
祖国也是绿色的,绿色一直有“生命之色”的美称,它也代表着希望啊!在我们的祖国,随处可见绿色,青青的小草,绿色的杨柳,碧绿的河水,深绿的水藻。环境美和希望与生命,难道绿色不应该成为祖国的颜色么?
祖国也是棕色的,棕色是土地,是我们人类的母亲。棕色,它没有红色的鲜艳,它只是一种平平凡凡的颜色;它也没有黄色的闪耀,它是平凡的代言人,根本没有一点可以值得自己自己自豪的地方。但是她默默的掩藏自己,不是比那些炫耀自己的颜色更加夺目么?
颜色的多种多样,一时是很难说清楚的,但是可以肯定,祖国的颜色,不是鲜艳的红色,不是闪光的黄色,不是平凡的棕色……祖国是五颜六色的,祖国是色彩缤纷的。而现在的祖国却有着无数的阴影,美国进攻伊拉克的消息已经散布了全世界;“非典”的病况也以人人皆知,祖国的阴影部分,是否还可以靓丽起来?
要过春节了,她带他回乡下的老家,希望见过母亲,他们就开始谈婚论嫁。
父亲已去逝多年,母亲一直跟着当农民的哥哥住在一起。前年,母亲生了一场大病,脑子似乎受了很大损害,变得思维紊乱,说话经常颠三倒四,偏偏又特别喜欢与人絮絮叨叨的,有时遇见一个不大熟悉的人,也会饶有兴致地说上大半天,任谁拦阻也没有用。当然,她所说的,无非都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没什么新鲜的话题。时间一久,她这个当女儿的都有些受不了了,觉得母亲很像一个现代的“祥林嫂”了,她对此却无计可施。
一路上,她都在提醒他,母亲可能是那场病留下了爱罗嗦的后遗症,不管母亲说了什么,都请他不必太在意,母亲有些废话,他可以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见到他,母亲似乎很兴奋,拉着他的手,絮絮地说个不停,一会儿讲她小时候身体怎么不好,父母怎么揪心,一会儿又讲怎么好容易养活了她,又怎么担心她倔强的个性,在外面会受人欺负……他开始还有些耐心,慢慢地脸上便有了明显的不耐烦,可母亲好像根本没看见,依旧只管自己畅快地说着。
趁着母亲去卫生间,她陪着笑脸央求他:“就算是为了我,请你辛苦一点儿,再忍受一下吧。”
他悻悻地:“她其实并不算老啊,怎么会这样罗嗦?”
她又洗心地解释:“她原来不这样的,都是那场病害的。”
他不无抱怨地:“若是我母亲是这个样子,我早就烦了。”
她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谢谢你,再忍受两天,我们就回去了。”
然而,他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第三天,当母亲刚一开口,他便大嗓门喊道:“您不累吗?反反复复地说那些老话,有什么用啊?”
母亲骇然,愣愣地看了看他,转身去了另一个屋。
她从厨房里出来,轻轻地嗔怪了他一句,他立刻大声挑剔道:“我想看个电视节目,你老娘也干涉,听她那么罗嗦,心里真是犯堵。”
“你若是嫌弃了,就回去吧。”她有点儿怨愤地说了一句。
“走就走,我可受不了了。”他真的拿起背包就往外走。
她忙伸手拦阻,他却对她含在眼里的泪珠视而不见,一甩手,大步出了村子,搭了公交车,自己一个人回了省城。
自然地,他们的爱情也结束了。母亲面带愧色地问她:“是不是在心里埋怨妈妈,坏了你们的姻缘?”
她马上摇头:“我倒是应该谢谢妈妈,让我更深刻地认识了他。”
后来,她又遇见了宇凡,一位工程大学的老师,机械工程专业的博士,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坠入了爱河。得知宇凡在上大学以前一直生活在北京,他的父母都是事业有成的知识分子,她心里有些自卑地告诉他,自己的母亲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这几年糊涂得都有些惹人烦了,见到谁都要絮絮地说个没完没了。他笑着说:“那是老人寂寞了,有时间就回去多陪她吧。”
“可是,她说得都是一些老话、废话,翻来覆去的,没什么新鲜的。”这些年来,她的耐心也大不如从前了。
“老人都喜欢怀旧,你可以做一个好的倾听者啊!”对他的好脾气,她是十二分的欣赏。
很快,她便在他的催促下,带他回老家去拜见母亲和其他亲戚。
母亲似乎又苍老了一些,可一见到他们,母亲的眼睛里立刻闪出慈爱的亮光。母亲拉着宇凡的手,像一个认真的法官,事无巨细地盘问有关他和他的家庭的情况,他始终微笑着一一细细地解答,像一个优秀的小学生。连在厨房中忙碌的她,都感到母亲有些过分了,进屋来嗔怪母亲问得太多了,宇凡却推她出去,说他愿意跟母亲多说说心里话。
当然,母亲还是更愿意将记忆里的那些陈旧往事,一一地讲给他,而他坐在母亲的对面,饶有兴致地倾听母亲有些条理不清的讲述,陪着母亲激动,赞同母亲的感慨,偶尔还追问一两句,让母亲兴奋地把很多事情的细节一再重复。
母亲说累了,宇凡就笑着安慰她:“我们明天继续聊,我请了一周的假呢。”
她有些不解地问宇凡:“你真的不嫌烦啊?”
他一脸真诚地:“怎么会呢?你没有看到母亲开心的样子吗?我们回来干什么?不就是让亲人们高兴吗?”
她妩媚地一笑:“你真是一个优秀的女婿。”
“这样的评语,是要母亲来说的,不过,我会向这个目标努力的。”
宇凡不仅跟母亲谈笑风生,一天天的,自自然然,没有丝毫的做作。他居然与整天闷头干农活的哥哥和嫂子也聊得很投机,每一次,都是他似乎很随意地就找到了合适的话题,还有他那一览无余的真诚,都让彼此的谈话自然如风。甚至,他同前来串门的亲戚和邻居,也能亲亲热热地聊起来。大家都说,他这个博士一点儿不摆架子,跟他在一起感觉亲切。
晚上,与母亲睡在一起,她故意逗母亲:“宇凡太会讨人喜欢了,有点儿虚头八脑了。”
母亲佯装生气道:“胡说,他的眼睛把什么都告诉我了,他是真心地爱你。”
“那他不喜欢您和我们的家人?”其实,她早已心知肚明。
“我女儿的眼光,还会错了?”母亲满脸的骄傲。
回城的路上,她心存欢喜地问他:“怎么会与她的亲人相处得那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