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立志暴力冲卡逃费财产性利益取得型财产犯罪盗窃罪抢劫罪
摘要:驾车暴力冲卡逃费行为在中国频繁发生,不仅造成高速公路通行费大量流失,有时还导致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高速公路通行费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取得型财产犯罪之犯罪对象。基于法益保护原则,暴力冲卡逃费行为应归属于取得型财产犯罪,结合其具体行为特征,应排除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之可能性。暴力冲卡逃费可以区分为对物型暴力冲卡逃费及对人型暴力冲卡逃费两种基本类型,前者构成盗窃罪,后者应构成抢劫罪。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