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慧苹销售金额货值金额非法经营额
摘要:对全国87个刑事判决分析得知,在目前司法实务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存在如下问题:司法机关过度重视货值金额,对货值金额的认定不完全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货值金额的评价存在差别。这些问题导致判决有悖于刑法理论和司法的公正,立法的疏忽、司法文件的缺失以及司法工作人员对司法性规范文件的过分依赖是根本原因。然而,由于立法和司法固有的困境,目前的解释不能完全从根本上解决所有问题。以非法经营额代替销售金额,并以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非法经营额能够解决现有司法实务中的问题,并能够保证法律评价的全面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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