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竹汝公民权利公民监督权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监督专负制度
摘要:公民监督权是一项具有“人民主权”性质的权力,它构成了一个国家监督体系的基础。我国现行监督体系效能不佳的基本原因在于缺乏公民监督的动力源泉。强化公民监督权,必须完善和创新公民监督权行使的条件和机制。其中,提高公民监督权行使的组织化程度;适时引入公益诉讼制,充分发挥公民诉权监督的作用;强化公民监督同人大监督的结合,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等,对于公民监督权的实现具有特殊之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政治与法律》(CN:31-11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治与法律》特点是:面向实际,不发空论;注重理论、不就事论事;力求观点新颜,言之成理,为学科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她是政法界的学术论坛,政治理论研究的向导,政法实务工作的助手。
省级期刊
人气 199884 评论 71
部级期刊
人气 125139 评论 42
人气 120132 评论 50
人气 82611 评论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