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伟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司法人员社会正义
摘要:司法公正涵盖了程序正义(过程的公正)与实体正义(结果的公正).前者是判定后者是否公正的前提,具有绝对性,实现的是看得见的正义;后者是实施前者而达至的结局,具有相对性,实现的是推定的正义.设计得公正的程序,在司法活动中得到了严格的遵循,其结局通常被推定为公正.即使人们对个别案件的实体结果产生质疑,也不至于动摇对司法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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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CN:31-11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治与法律》特点是:面向实际,不发空论;注重理论、不就事论事;力求观点新颜,言之成理,为学科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她是政法界的学术论坛,政治理论研究的向导,政法实务工作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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