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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立场

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委员会行政主管部门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经营性活动

摘要:《亳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印发施行近曰印发施行的《亳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对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管理与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其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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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房地产

《住宅与房地产》(CN:44-14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住宅与房地产》以推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推动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体制改革与健康发展为办刊宗旨,探索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解决城镇住房问题,提高人民居住水平的途径,在住宅与房地产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间架桥铺路,为全国物业管理、房改系统工作人员,海内外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的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提供了及时、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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