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捷; 王粤钦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共有部分物业使用人执行机构筹备工作
摘要: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没有对共有部分的任何支配权,即业主委员会没有对共有部分的决策权。综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有关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议题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在决定召开会议后讨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二是经业主大会授权,在具体情形发生时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三是汇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归纳物业管理基本情况,为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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