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业委会是否应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作者:程磊; 周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业主管理物业公司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程序合法合法权益

摘要:【裁判要旨】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属于业主管理内部事项的范畴,仅有业主享有对业主大会决议的撤销权。物业管理公司并非业主,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的表决程序合法与否,表决结果是否正当,均与物业公司无涉,不构成对物业公司合法权益的侵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住宅与房地产

《住宅与房地产》(CN:44-14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住宅与房地产》以推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推动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体制改革与健康发展为办刊宗旨,探索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解决城镇住房问题,提高人民居住水平的途径,在住宅与房地产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间架桥铺路,为全国物业管理、房改系统工作人员,海内外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的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提供了及时、详实...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