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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不应参与物业管理

作者:颜雪明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公安机关相互协作社会治安

摘要:法眼雪明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有两个条文涉及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第十四条召开业丰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件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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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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