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生钰; 朱宪辰共有部分性质住宅小区终审判决约定
摘要:一、重提专有还是共有的问题近年来,就《物权法》中有关住宅小区专有一共有部分的讨论几乎已经沉寂,但是,现实困境依旧,最高法对深圳南天一花园两栋配套小楼的终审判决,似乎再次唤起人们对“从约定”的反思。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住宅与房地产》(CN:44-14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住宅与房地产》以推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推动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体制改革与健康发展为办刊宗旨,探索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解决城镇住房问题,提高人民居住水平的途径,在住宅与房地产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间架桥铺路,为全国物业管理、房改系统工作人员,海内外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的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提供了及时、详实...
部级期刊
人气 60434 评论 52
人气 49917 评论 55
人气 42633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4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