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国振业主委员会津贴业委会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住宅局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管理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
摘要:2014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每月津贴总额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这替代了1996年11月27日深圳市住宅局颁布的《深圳市业主管理委员会规则》规定:“管委会的办公费用,原则上按所管理房屋套数,每套每年5至8元标准”(以1000套住宅9个委员计算每人每月46-66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