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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给物业管理人的启示

作者:梁晓东物业管理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人索罗斯一次性使用工作人员小区管理房管部门

摘要:近年来,从南京、上海再到济南,很多社区传出“街道办托底物业管理”的案例,街道办不仅负责雇佣一线物业工作人员,而且,在街道“揽下”小区管理这个“瓷器活”,手里还是有“金刚钻”的,那就是物业维修资金的监督使用。过去物业维修资金的提取和审核都必须通过政府房管部门,而且凡是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涉及整个物管区域,或是单项维修工程费用超过8000元,以及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总额超过1.5万元的,还必须接受专业机构的审价,整个过程相当繁琐。而街道办以政府面目“接手”后,手续将简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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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房地产

《住宅与房地产》(CN:44-140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住宅与房地产》以推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推动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体制改革与健康发展为办刊宗旨,探索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解决城镇住房问题,提高人民居住水平的途径,在住宅与房地产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间架桥铺路,为全国物业管理、房改系统工作人员,海内外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的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提供了及时、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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