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重构

作者:王怀勇 郑若瀚农村金融监管监管理念监管边界法律制度重构

摘要:农村金融监管始终是我国金融监管的薄弱环节,其理念的僵化与落后严重束缚了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应确立以系统性金融安全为核心的新的农村金融安全理念,实现金融安全与金融普惠的共融与平衡。以新的监管理念为指导,我国应重构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准入监管;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进一步厘定农村金融监管的边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退出监管法律制度,尤其要填补农村金融机构重组和破产方面的法律制度空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州学刊

《中州学刊》(CN:41-1006/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州学刊》立足中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注意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刊载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主要刊登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文学等学科学术论文。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