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佑海 唐忠辉国民经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利条件实施机制法律保障
摘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最高层次的规划,对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意义重大。我国目前已初步具备开展国民经济规划环评的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应适时开展这类环境影响评价。国民经济规划环评可分为预先评价、整体评价、评价审查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评价重点,分别由不同主体组织实施。我国应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为国民经济规划环评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应考虑国民经济规划环评与其他类型的规划环评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避免对同一对象重复评价、冲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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