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公务员执行命令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作者:刘德法 孔德琴公务员执行命令阻却违法刑法规制

摘要: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命令时可能会给社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我国《公务员法》对此类行为的归责、免责原则和条件作了规定,但《刑法》却没有相应的衔接性规定。考察外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及违法性理论,公务员执行合法命令造成损害的,依法应认定其阻却违法性;执行违法命令且缺乏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的,属于阻却责任;故意执行明显违法的命令的,可能属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应当将执行命令行为的非犯罪性明文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州学刊

《中州学刊》(CN:41-1006/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州学刊》立足中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注意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刊载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主要刊登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文学等学科学术论文。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