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客货站场人民政府暂行办法郑州市
摘要:郑政办[2019]3号2019年1月2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修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郑州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修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有效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科学合理组织城市交通, 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 规范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 》的通知要求, 结合城市实施“畅通工程” 的要求和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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