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网格化管理登记造册责任追究办法分流安置服务设施边查边改联动遵纪守法意识
摘要:<正>郑政办文[2013]5号二○一三年二月八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目前,我市无证(照)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多分布在都市村庄内,采取作坊式经营的方式,服务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和管理安全隐患,危及入住老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养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