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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1年度市级生态村的决定

生态村大峪沟镇农村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牟县回郭镇小关镇峡窝镇薛店镇北山口镇

摘要:<正>郑政文[2012]45号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1年,全市深入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新农村建设。经过严格的考核验收,决定授予巩义市大峪沟镇胡家沟村等50个行政村"市级生态村"称号。希望被命名"市级生态村"的单位珍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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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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