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城镇居民信报河南省邮政条例邮政业实施细则邮政网络二月二日八年邮政普遍服务
摘要:<正>郑政办[2008]2号二○○八年二月二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市建委、规划局、邮政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意见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意见的通知市建委市规划局市邮政局(二○○八年一月十六日)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65号令)、《河南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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