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资源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管理工作建设用地审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成果国情国力调
摘要:<正>郑政文[2007]132号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下简称《通知》)的精神,顺利开展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豫政[2007]35号,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