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寿国光; 周其品; 楼韩燕种子经营许可证行为种子经营者许可制度委托代销分支机构有效区域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同时又明确规定可以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三种情况:(1)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2)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3)按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从法律规定看。可以合法经营种子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正确把握各种经营主体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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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科技》(CN:14-1160/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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