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臧冬斌拒不退还侵占罪法律分析拒不交出侵占行为代为保管意思表示时间标准所有人占有权限制财物对价默示二审认定
摘要:侵占罪中拒不退还与拒不交出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是表述上的不同而已.拒不退还并不是侵占行为的要素,而是限制侵占罪成立的情节.拒不退还意思表示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财物的所有人、占有权人及其人,拒不退还可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做出,不退还原物而支付对价的不是拒不退还,拒不退还认定的时间标准应是二审终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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