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艳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走私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海关总署
摘要:7月6日,为依法惩治走私废物违法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以往曾利用许可证走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但现已停止走私的违法犯罪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更好地实现打击废物走私的办案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联合了《关于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公告自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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