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所续 罗小民买卖地能宅基农村城镇居民海淀区北京市房屋
摘要:案情介绍 案例1:1981年北京市海淀区某村村民孟某之母,经大队批准在村中建北房3间。孟母死后,孟父于1985年将房屋以6500元卖与城镇居民崔某。后来,崔某出资对原来的房屋进行了翻建及装修。现共有3间南房、3间北房和1间西房,并住在该房内。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资源与人居环境》(CN:51-1679/P)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资源与人居环境》是我国西部第一家地产专业期刊,其宗旨是关注人居环境,服务房产,房产的开发管理和资源保护,宏扬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为读者提供最前沿的人居环境理念与生活咨询服务。
省级期刊
人气 807250 评论 68
人气 652324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64830 评论 50
人气 517328 评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