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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资源与产业 我国矿业权制度的法律本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正文】

我国矿业权制度的法律本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作者:李萌; 王建平矿业权矿业权制度

摘要:明晰矿业权的概念和属性,对矿业权制度的法律本质进行解构和分析,探讨我国矿业权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矿产资源法》中的矿业权制度进行修改的相关建议。矿业权制度是公权力监管下的"行政许可加合同"。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的矿业权制度暴露出很多局限性,许多规定已滞后于市场化改革要求,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出让合同性质混乱、合同效力不能实现等问题较为突出。结合我国《矿产资源法》即将进行修改的新形势,提出了几点的建议: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与管理权进行合理的区分,分开权利登记与许可审批,取消矿业权转让审批,实现矿业权的全面竞争性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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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产业

《资源与产业》(CN:11-5426/T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资源与产业》杂志自创刊以来,获得多项荣誉,并被国内多家数据库收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本刊的一个重要和特色栏目,在2003—2004年度被评为北京高校人文社科学报优秀栏目,2006年5月,《资源与产业》在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第三届评优活动中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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