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琳力 李岩超 王瑾 郑珺油气田企业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税率
摘要:我国油气矿产资源税费的重复征收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税费重复征收,提高行政成本;计税依据不一,企业核算工作量加大;管理体制分割,企业协调难度较大;不符合国际惯例,不利于外资的进入。建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并重新调整资源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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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产业》(CN:11-5426/T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资源与产业》杂志自创刊以来,获得多项荣誉,并被国内多家数据库收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本刊的一个重要和特色栏目,在2003—2004年度被评为北京高校人文社科学报优秀栏目,2006年5月,《资源与产业》在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第三届评优活动中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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