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联审批人民政府张掖市
摘要:张政办发[2018]1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现将《张掖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9月10日张掖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及《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肃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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