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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主体的几点思考

作者:项波; 陶知翔环境权主体环境法体系发展历史环境法学自然体后代人自然人稳定

摘要:环境法的发展历史尚短,构筑环境法体系大厦的基石——环靖权理论仍不稳定,环境权理论是环境法学中的热点,也是极富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认为国家、自然体、后代人等均不宜作为环境权之主体,只有自然人(公民)和单位才是环境权的真正且合适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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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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