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文虎新课程方案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一年级新生大学生活大学新生普通高校中央领导
摘要:经、教育部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意,决定从2006年秋季在全国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高专)首先对2006级高校一年级新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课)课程。这门课程是以解决大学新生如何适应大学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引导大学生如何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目标,正确处理大学生成长成才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着重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从教学规律来看,与大学新生一年级的思想特点与心理需求以及大学生活的实际比较贴近,符合大学生一年级思想实际。在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课程方案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五方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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