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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与信仰——约翰·洛克“宗教宽容”论中的教会与个人

作者:袁朝晖宗教宽容政教分离公民政府教会个人自由

摘要:基于洛克《宗教宽容书简》的文本研究可知,其宗教宽容思想中的政教分离原则强调:理性的个体是权利的基石、政治的主体和信仰的载体的结合,政治权力涵盖有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不受侵害之义,教会(宗教)权力被限定于不侵害信仰者的公民权利。这种权利体系和制度保障,可以充分保护个体的生命、自由与财产,实现无论灵魂还是身体的真正平等与自由。宗教宽容是民主法制国家的基础,惟此方能实现人基于理性、自由而自主选择信仰,这种三角关系的动态平衡所达成的个人自由、政治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稳定秩序是洛克所找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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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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