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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诠”之法与冯复京诗歌创作论

作者:丁远芳冯复京诗歌创作论

摘要:冯复京在《说诗补遗》中提出诗歌创作"十诠"之法,是明代诗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要求创作主体须博学多闻、量才适体,"达才""养气";在艺术创作构思上,注重"构意"和"澄神";在诗歌声韵要求上,遵循诗歌"标韵""和声"法则;在诗歌语言方面,强调"藻饰"和"植骨"的辩证统一;而在诗歌品读和审美接受上以"会趣""芳味"论之,追求自然天成与内在的活力生趣、情理韵致相统一的诗歌审美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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