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永花互联网市场支配地位寡头短评商业竞争法律角度数据接口
摘要:互联网“新三国”的博弈已经开始,接下来还会利用各自的优势来限制对方。这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还是垄断,目前还难以定性。从法律角度看,认定垄断要看三点:其一,要界定相关市场,是B2B,还是B2C,抑或C2C,目前尚不太容易确定;其二,需要证明“新三国”在相关市场上占据的市场支配地位,看是否“一股独大”;其三,要判断各方从数据接口切断对方通道的做法是否具有正当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业圈》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读者遍布全国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803866 评论 68
人气 649684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62622 评论 50
人气 516714 评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