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海娟 谢亚萍 张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十六届四中全会社会政治理想社会伦理公平正义
摘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和党的十七大都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和谐社会’无疑是一个兼备社会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之双重特性的社会伦理概念,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社会对公平正义秩序的制度期待,而且还有人们对美好安宁生活理想的伦理期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有现代性“和谐”理念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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