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和谐社会的“德性”新解

作者:刘海娟 谢亚萍 张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十六届四中全会社会政治理想社会伦理公平正义

摘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和党的十七大都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和谐社会’无疑是一个兼备社会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之双重特性的社会伦理概念,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社会对公平正义秩序的制度期待,而且还有人们对美好安宁生活理想的伦理期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有现代性“和谐”理念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业圈

《职业圈》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读者遍布全国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