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斌治安保卫工作企业职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工作案件侦破工作办案职能单位内部公安职能
摘要: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是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内部环境。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在2004年以前,笔者所在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派驻的派出所负责,派出所负责人及干警均由企业职工担任,从事维稳和案件侦破工作。自新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颁布实施以后,企业保卫的侦查、审讯、办案职能随之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没有公安职能的条件下,怎样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成为了全体企事业单位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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