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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问题研究

作者:曹子超农村土地征收程序问题土地征用公共利益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

摘要:在探讨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可见,两者并不是同一概念。一般而言,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并对土地所有权人予以补偿的行为;土地征用是指以国家的名义,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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