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云商法20世纪初年战国秦汉封建社会清政府商律商情商会
摘要:20世纪初年,清政府为了维护其统治,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奖励工商实业的政策:一是劝办商会以“联络商情”;一是制定《商律》以确定商人权力。中国自战国秦汉以下,在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历来是“诸法合体”,不存在任何专门的商法。因此,清政府于1904年1月颁布的《商律》,是我国第—部正式的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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