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俊杰国有财产取得时效法理依据
摘要:文章从三个方面论证国有财产适用取得时效的可行性:首先,从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新界定和公有资产的比例不会因取得时效而降低两个方面分析国有财产适用取得时效与公有制主体地位并不矛盾;其次,从国有财产所有权的本质、平等保护原则和社会主义基本国情三个方面来论证国有财产适用取得时效的法理正当性;最后,在上述基础上提出国有财产适用取得时效的可行途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职业圈》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读者遍布全国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803128 评论 68
人气 649011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62181 评论 50
人气 516071 评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