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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机关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作者:杨平; 赵光侣; 赵丽仙国家机关单位犯罪犯罪主体

摘要:1997年刑法典重新修订后,在总则第二章的第四节用三十、三十一两个条文规定了单位犯罪,以及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特别是第三十条在界定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时候。将机关也列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这在刑法学界引起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文章将从这一条文立法的背景、刑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实践操作上来论证这一观点,并提出立法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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