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玮琦职教集团法律定位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摘要: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我国职教集团发展迅猛,但现有职教集团多为松散的教育联盟性质的非法人机构。对职教集团法人与非法人身份的分析表明,无论是职教集团的内部动力还是外部要求均应赋予职教集团法人身份。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法人分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四种类型,排除机关法人的不可实现性外,对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及社会团体法人三种类型职教集团的利弊分析表明,企业法人类型的职教集团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优势,但职教集团的数量应由市场决定,同时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倾向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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