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历史阐释的限度问题

作者:丰子义历史哲学历史阐释阐释的限度

摘要:历史研究离不开历史阐释。要使历史研究健康进行,必须保持历史阐释的严肃性,合理把握历史阐释的限度。一是历史阐释的“主体限度”,即阐释的主体性必须要以阐释的客观性为前提,不能把阐释的主体性等同于主观性;二是历史阐释的“价值限度”,即价值评价要以事实为基础,合理对待价值评价中的利益限定、历史限定问题;三是历史阐释的“事实限度”,即不能以史家的“历史史实”取代客观的“历史事实”,要从总体、过程、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中来把握历史事实;四是历史阐释的“叙述限度”,即历史叙述不能随意演绎、虚构,叙述的逻辑必须反映历史的客观逻辑;五是历史阐释的“规律限度”,即历史阐释不能仅仅停留于历史现象的描述,应对历史规律予以深刻的分析和揭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哲学研究

《哲学研究》(月刊)创刊于195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主办,CN刊号为:11-1140/B,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