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启福文本诠释方法论马克思诠释学当代西方决定性根本性实践
摘要:在文本的诠释中,什么属于“合法的诠释”和“有效的诠释”?什么又属于“过度的诠释”?文本的诠释需要设立一定的限度吗?这样的限度能否允许突破和超越呢?讨论这些问题,无论是对诠释学的发展还是对我们的理解实践而言,都是带有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它不仅涉及对当代西方诠释学思潮的评价,而且更关乎对诠释学研究未来走向的抉择。本文试图结合对当代诠释学发展的反思,阐述对上述问题的见解,同时也对马克思文本诠释的方法论问题发表一些粗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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