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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宪政理念实现的制度条件——从宪政的视角看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作者:徐碹; 谢龙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制度条件宪政理念视角社会主义宪政中国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命题人本主义制度理念科学解释本质要求宪政建设价值观自由个人国家

摘要:从宪政的视角看,“以人为本”不是一个纯粹的关于人本主义的哲学命题,而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制度理念。它不仅要求对“以人为本”的内涵进行“科学解释”,更重要的是要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宪政理念和价值观提供现实的制度条件。“以人为本”在马克思主义的学说里的准确含义就是“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宪政理念要求国家创造充分的制度条件来保证“每个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内在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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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

《哲学研究》(月刊)创刊于195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主办,CN刊号为:11-1140/B,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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