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问题农村地区教育教学补偿机制经济补偿
摘要:朱永新在《教育研究》2007年第9期中撰文指出,要慎重妥善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一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清退”,要遵循两部法律,即《教师法》和《劳动法》。二是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对于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按照政策采取公平稳妥的“清退”措施,而对于那些“清退”教师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受到很大影响的农村地区,不能急于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三是建立公正的遴选和公平的补偿机制,从而使合格的代课教师能够“登堂入室”,也使那些不合格者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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